聚书轩hbcjlp.com

繁体版 简体版
聚书轩 > 仙侠小说 > 凡仙逆 > 第七百九十四章 到焰灵了

第七百九十四章 到焰灵了(1 / 2)

 推荐阅读: [歌剧魅影]情人 那日黄昏洽逢君 一本很正经的小说 我是为了谁 蓝与蓝心 赠你三世情深,望与君携手 懿裕何为 对照组女配靠带娃综艺爆红 特种岁月之弹道无声 读心宝宝带妈咪参加综艺后爆火了
最新网址:hbcjlp.com

至于焰灵,叶枫其实早就有打算,其实前几日影来的时候,叶枫就已经对焰灵说过,希望她一起跟着南宫雨和雅雅一起去京都。当然叶枫不是为了金屋藏娇,自己答应过焰毅要帮焰灵当时族长候选人的。没把事情办完之前就赶人走,不是叶枫的做事风格

而且焰灵期间可以找份其他的工作,当然工作的事情,影一定会给焰灵安排好的。这一点叶枫很是放心,就是希望影不要脑补过度,把焰灵又当成是王的新后宫就好了

杀手毕竟不是一个能长久的职业。要知道杀人,即便杀的都是十恶不赦的人,但是这依旧是有违天和的,因为那剥夺了他人将来变善良的可能性

这个是佛家的理解

可笑!那面对十恶不赦的人,就不该杀吗?不,该杀,而且叶枫杀得比谁都果断决绝。对恶人的一丝仁慈都是对善良的人的极大的残忍

因为在叶枫看来生命的重量是一样的,不管是恶人还是善人。并非是恶人你作恶了,所以你的性命变轻贱了。就是因为你的生命是轻贱了,所以高贵生命的我才可以杀你。这种事情绝对不能发生,也决不能允许其发生,而且这种思想也决不能有。即便是再善良的人也不能有这种思想。否则种族灭绝合理化就会变成现实

所以所有人生命的重量必须是平等的,其中恶人只是因为其干的恶行,受到了被剥夺生命生存下去权利的处罚罢了

仅此而已。

而这个也是现代法律的基本逻辑

至于叶枫杀那些恶人,一方面对方的确是该死,就算是依法也该丧失生存的权利。更重要的一方面叶枫即便依法也是刚好有资格。啥,不懂?你可知道“正当防卫”一词

“正当防卫”的定义是: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毕竟生命是平等的

就是这个规定给予了叶枫资格。所以见到别人手上有好东西就杀人夺宝这种事,对于叶枫而言是不可能的。当然故意制造自当防卫的局面,故意去获得所谓的资格,这个本身就是犯罪

可惜修仙界是没有国家,没有法律,更没有刑法,更没有保证这套程序运行下去的暴力机构的。虽然这种形式不是叶枫想要的秩序的世界的最终模板。但是不能否认,这个模式的确会是一个必经过程

叶枫此刻的自律,就是为了将来建立起类似的机构之后,不会被人骂是个双标狗,明明当初就是个无视法律规则的“以武犯禁”的罪犯恶人,还是个标榜“仙侠”的罪犯,此刻还敢高举秩序的大旗。这个就好比现在的那些大资本家,打着自己是白手起家,和平起家的旗号,一深查全部黑历史都被扒出来,哪个不是前期资本原始野蛮积累的,哪个不是喝着工人的血起家的。根本就没一个好东西,此刻却装作大善人来给自己造势洗白,这种“伪君子”才是最恶心的,也是最被人痛恨的

而叶枫不想成为这样的,后期被人扒出来黑历史的虚伪的“资本家”

所以即便没有法律的约束,叶枫依旧有着严格的自律。因为叶枫的目标太高远了

是因为淋过雨才想为其他人撑伞吗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