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鬼冷冷的目光如同要吃人一般看着叶枫,毕竟自己在叶枫的手上吃了那么多亏。而此刻司马衷正在和赢皓争夺着身体最后的控制权。但是很明显赢皓一个凡人少年的灵魂如何能比得了金仙修士的神魂强度。
司马衷用着赢皓的脸,阴险地笑道:“稍微在等等,马上这个小子的身体就是我的了。”
其实从一开始,赢皓和公孙宇这样的人,对于雷神和司马衷而言,就是蝼蚁,而蝼蚁没有选择命运的权利,只有被选择的命运。原因无他,就是力量的绝对差距所带来的绝对话语权。所以这个世界才会那么痴迷“以力量为尊”。人人醉心于不计手段地去获得力量。即便这个世上还是有侠义之心的修士,但是更多的人还是喜欢凭借着力量爱上了欺凌弱小的感觉。用弱小者的痛苦、喊叫和死亡来宣布着自己的强大。
所以叶枫想改变这个以力量为标尺的吃人的修仙世界啊。对于修士而言,人外有人,山外有山。技不如人,变成弱者被杀掉,没什么惋惜坎坷的。修仙本就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无足飞鸟、不飞则死。没有死亡的觉悟还修个屁的仙。
但是无论修士的强和弱,那么手无寸铁的天下苍生黎明百姓的命运就如同此刻的赢皓和公孙宇一般,都是攥在那些拥有力量的修士手上。自古以来没有人为了他们发过一次声,呐过一次喊。即便他们中有人出头掌握了力量,却畏惧了“凡人是蝼蚁的”的大势洪流,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是凡人、是为了凡人呐喊这件事情,于是脱掉了凡人的皮,穿上了仙人的华服,反过来加入到了欺压凡人的修士队伍中去了。
很难理解吗,那些出身农民、工人家庭的子弟,凭借着自己努力走上社会重要岗位的人,忘记了自己曾经也是农民工人的孩子,不思为他们谋取福利,而是踩在那些农民工人的脊背上,吃喝享乐、贪污受贿。
这个与现在的仙界又是何其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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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神冷冷地看着司马衷,冷然道:“废物果然是废物。”
司马衷奸笑道:“这小子的确挺废物的,不过骨头倒是挺硬,我马上就能弄死他了。”
但是下一刻司马衷的笑容凝固了,因为雷神直接将司马衷的神魂抓了出来。掐着司马衷的脖子将之提了起来。按理说司马衷和雷神同为金仙修士,司马衷本不该如此不堪,但是那是按理来说的,以后会解释的。
赢皓此刻没有了司马衷神魂的夺舍,很快就重新占据了这个有着金仙境力量的身体。而这个就是赢皓投靠雷神之后,雷神许诺的好处。
司马衷的神魂恶毒般看着雷神怒骂道:“为什么?”
雷神倒是笑道:“一条听话的狗和一条会咬主人的狗,你不一样也会这么做的吗?”
说着雷神也不想多听司马衷的再多一句废话,一下子就捏爆了司马衷的神魂,至于能不能投胎转世,就不是此刻他关心的事情了。
其实雷神也没安什么好心。
对于剑仙司马衷,神与仙从来就不是同族,但是即便是同族又能怎么样,赢皓和公孙宇的例子不就是最好的证明了,面对外族的祸患,同族不是能依靠和相信对方的理由。
而对于赢皓,即便此刻他占据的拥有金仙力量的身体,但是他的神魂本就是凡人的灵魂,根本就没有经过修行过。根本就无法驾驭金仙的力量。这个就好比让一个婴儿当驾驶员坐上了已经在全速飞驰的F1赛车。车毁人亡只是时间问题。更何况这个灵魂刚刚还被司马衷的神魂折磨了几乎快要溃散。那么车毁人亡的时间就更加大大缩短了。
叶枫当初之所以没有杀赢皓,一方面是因为盈盈,另外一方面就是赢皓这般不收手,最后结局也只有死而已,就比如此刻叶枫想救赢皓,都也来不及了,更何况叶枫不杀他已经很对得起他了,还想着救他,料理他身后事,自己作为他长辈或许会给他做一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