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肯定来自北地,他们说。
明索恩,伊弗瑞斯帝国边境的沿海小镇,平静到无趣,这里的生活一眼望得到尽头,渔民的儿子还是渔民,挤奶工的女儿还是挤奶工。自给自足,生于此地并死于此。这里就是明索恩,意为海岸边缘的地方。
此时正值黄昏,归来的渔民、收田的农夫和所有百无聊赖的镇民聚在一起,窥探外乡人的来头。
“北方的蛮族——”
“强盗、渎神的野蛮人......”
“抢掠我们的土地和财富!”
镇民们津津乐道,尽管在这之前他们中没有一个真正见过自北而来的族类。贫瘠到强盗也不愿光顾的地方,用‘财富’这种词实在是过分夸大了。
酒馆老板将是今晚收获最丰的一位,不是每天都能有运气让大半镇子的人聚集在他这小酒馆里的,他辛勤地倒着四分之一厄尔一杯的淡麦酒。为了鼓动气氛,他手掌往吧台上一拍,故作神秘地把食指竖在嘴前,听众们顿时屏息凝神。
那个人来的时候,骑了匹黑马,披着件厚重的斗篷。老板很是享受被瞩目的感觉,放低了声音。特别厚!他强调,得有二十只,不,五十只羊产出的毛,才够得上这一件斗篷呢。
“那得足有五枚斯塔吧!”木匠说道,举起了手中的酒杯。
“不,先生。”老板严肃,甚至是庄严地回道,“你没有亲眼见过,不清楚价值是情有可原的。而我不一样,我是亲手碰到过那件斗篷,就在收房费的时候,那种料子和材质,我前所未见,即使单看到那条扣住领口的银链,想必也需要足足一磅吧。”
酒馆内一片哗然,用价值一磅的银链来扣领口?真是前所未闻,酒馆老板想必是在夸大其词,蛮族哪会有这种衣服?就连例年来巡查的监察官,那些修道院高傲的猎犬,他们的整套制服也才堪堪半磅吧。
“别管斗篷不斗篷了,迪伦。”木匠不耐烦地对酒馆老板说,“咱们来这不是为了听你对一件衣服滔滔不绝的,还是说说那外乡人吧,他长什么样?”
酒馆老板迪伦很快收住了话题,做他这行的,察言观色的本领必不可少。他又咳了两声,等人群静下来,才重新开口。
“和所有蛮族都差不多,淡金头发,蓝眼睛里渗着点绿,就像,就像......
“像极光!”
迪伦的女儿突然说,就在外乡人推门而入的时候,她就在酒馆门口,看见过他兜帽下的样子。这孩子十一岁出头,但早就以及帮着父亲打理酒馆大大小小的琐事了,或许再过个十年,就该由她当这里的女主人了。
帝国修道院认定极光是邪神的法术,是灿辉白昼在夜晚展现神力,引诱这些远离都城的子民们。明索恩原本并不处在能看见这种现象的地理范围内,但唯有明天夜晚,祭典结束之后,天空中就能看到绚丽的极光。
明索恩的极光有着极其特殊的含义,镇民们一时顾不上讨论外乡人,转而互相询问。
“说到极光,我来的时候遇上大祭司的学生,他说明晚的祭典已经准备好了。”
“那就好,我家小子早就嚷着想过节了,我三番两次和他说祭神的日子可不能提早。”木匠说,神色里透出点期待来,“那么,这次是选的确定是......”
艾纳尔离开酒馆时,木匠句尾的声音已经被厚厚的墙壁完全格挡住了。这不算要紧,因为他在楼梯口听完半场对话时,便已经对这座小镇的情况了如指掌,而这些事情和他并无关联。他穿着一身黑装,唯有些缕金发从兜帽的掩盖下挣扎而出,艾纳尔选择在这种严重排外的地方落脚,纯粹是因为他从上一个有人烟的地方出发直到这里已经耗费了十多天的功夫,而到下一个人类的聚集地还需要五天的路程,此时干粮的储备已经耗尽,他黑色的母马,阿伊诺,必须得休息了。
他来的时候,便已经感觉这座小镇的独特气氛,家家户户门前悬挂着刻有奇特符号的骨头,细看之下,骨头隐约在震动,散发出常人无法察觉的气息。在艾纳尔骑马经过时,女人把孩子叫回家中,敌视和探究的目光从头巾下望来,就连酒馆的位置,也是他从一个看起来喝多了的醉鬼口中打听来的。
“你知道这镇上有哪里能歇脚吗?”他大半面容隐藏在兜帽底下,坐在马上居高临下地问道。
“啊?啊......老迪伦的酒馆呗,我,嗝,也刚打算去喝几杯,还有,我和你说,明天的祭祀......”
他看上去再要说些什么,艾纳尔也很乐意听些关于祭祀的细节,只可惜醉鬼又打了个嗝,之后就开始嚷嚷他兄弟老婆的什么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