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家搬家了。
搬到了逐浪崖山另一边的小阳县城里。离开了生活多年,从未离开的渔村。
起因还是因为那五十来两银子。
明爹确认丢失钱财的人不是自己村或者附近村的人,加上家里情况确实困难,便决定收下这笔意外横财。
本来明爹打算用这钱造艘渔船,置办两三亩田地。
但是婉娘不同意。
说起明玦他娘,和明玦前世同姓唐,闺名婉菊,村民习惯叫她婉娘。
这位温润秀美的女子其实也是出自大户人家,断文识字不在话下,见识也是有的。
只是命不好,家乡闹瘟疫,大半个城的人都死了。
当时婉娘家里都染了病,为了救命散尽家财。
婉娘是唐家里唯一活下来的人。可谁知好不容易撑到瘟疫结束,又闹起了蝗灾。
于是,才有了婉娘的逃荒之路。这一路艰难自不必说,因缘巧合之下来到这渔村,嫁给了明爹。
婉娘受过教育,读过书,经历的也不算少,见多了人心复杂,自家是个什么情况,这十里八乡也都是知道的。
一贫如洗的人家突然又买渔船又买田地,你让人家怎么想,自家又该怎么解释。
再说明爹的那几个兄弟,若是明爹度日艰难也便罢了,若是发现自家日子好过了,以那家子人的德行,能干什么事她简直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
为了避免是非,婉娘提出搬家。
离开渔村,搬到城里去。
用这笔钱,租个宅子,她能做点小生意。而明爹正值壮年,城里干活的机会也多,总能找到合适的活计。
当然,若能攒下些银钱,能让家里的孩子上上私塾,那便更好了。
婉娘的这个提议,大哥明缺,三姐明芸首先赞同。
其次是明玦。
当然,他的意见不在大家的考虑范围之内。
谁让他年纪太小。
家里其他孩子没有意见,怎样都可以。
于是明爹听妻子的话,去了一趟城里,看好了宅子,找好了新的活计,安排妥当了,便举家搬迁了。
对村里的解释是,海里的生活不好讨,他去城里试试。
对此,村里人大部分表示不赞同。不过,这都不在明家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明爹在城里租的宅子,有个小院,在城镇边上,距离闹市街区有将近小半个时辰的脚程。虽说不是很方便,但架不住城边上的宅子租金便宜很多。
宅子正屋三通房,中间做了正屋,左边是明爹夫妻的卧房,右边做了厨房饭厅。西屋两间房,一间大的做了明家五兄弟的卧房,一间小偏房做了茅房。东屋也是两间房,明芸带着明月一间屋,剩下一间房做了柴房。
对此安排,明玦非常郁闷。
以前,明玦练功什么的都是溜后山去练,完事还能去瀑布下的清潭里洗个澡。
这里是城镇,要找个避人耳目的地方,还不是很容易。
再说家里,五个人住一间屋子,他若想干点什么,必然非常不方便,瞒不住这些哥哥。
而以他三岁幼龄,加之爹娘宠爱孩子的程度,他不可能成功申请单独住小柴房!
可练功这事,不瞒不行,毕竟,他没法解释啊。
看来,他需要想法子挣钱才是,至少得有一间单独住的屋子。
可问题是,自己目前还是个四岁的小豆丁,要做什么实在是有点……先天不足。
这日,天气晴朗。
明玦跟着哥哥姐姐,牵着妹妹明月在镇子上溜达逛街。
初来乍到,刚刚安置好,兄妹几人招呼了爹娘,跑街上闹市区熟悉地盘。
大哥明缺已满十四,性子像娘,很是沉稳,这一路都在记着菜市在哪里,布匹在哪里卖,哪有吃的等等,真真是来踩点的。
二哥明瑞性子内向腼腆,却又很细心,一路都留心照看弟弟妹妹去了。
三姐明芸最高兴,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挪不开眼,拉着两个弟弟这家串那家,那家串这家,忙得不亦乐乎。
明玦牵着明月,暗暗叹口气,他想开溜了怎么办?
可是大哥二哥看得紧。
上次山林里面捡的那个长包裹,他还没来得及打开看看是什么玩意呢,那天知道后面有人追寻,又不好把东西拿回家,便寻了地方藏起来。
后来一直被家里看得紧,又赶上搬家,这一耽搁都过去了大半年了,一直没机会去好好研究一下那个不明宝贝。
还有啊,到底怎样才能快速挣到钱呢?
他想买些材料,他想打造几枚暗器练手,总感觉许久没摸到熟悉的东西,很不自在。
说到底,他骨子里还是唐玖。
前世的一切对他来说是惨痛的,却又是深入骨髓抛之不去的。
明玦正兀自纠结,眼角余光扫到一旁茶肆里坐着几个粗衣人,不由瞳孔微缩。
无他,这几人虽然衣着普通,但身体精壮,还携带兵器,以明玦的眼光自然不难看出这几人武功不弱。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凭着直觉,这几人,很有可能是同类。
前世自己的同类。
这个偏远毫不起眼的小城镇,为什么会引来这样的人。
不知怎的,明玦想起来,他捡的那件不明宝贝。
距离自己捡到那个东西已经过去很久了,不会是还有人在这里盯着吧?
明玦垂眸走过,心中默默思量。
逛至晌午,明缺带着弟弟妹妹来到一家颇为上等的酒楼,名唤思饮居。
他们当然不是过来吃饭的,他们还没这么阔绰。而是明爹在这里做工。
明爹找的活计就是这家酒楼的帮厨,每月一两半钱银子,在此地算是不错的收入了,当然这得亏着明爹厨艺不错,做个帮厨问题不大,比帮人家捞鱼买卖稳定多了。
更好的是,酒楼食材的边角料,食客的剩饭剩菜,总能挑些好的带回来给几个孩子打打牙祭。反正家里这帮穷人没人会嫌弃。
明玦更不会嫌弃,前世他对吃的是好是坏没概念,只要是能填饱肚子,吃啥都没问题。更何况别人的剩饭剩菜,有鱼有肉的,完全不觉得哪里不好。
一帮孩子溜到思饮居后门,由明缺进去找人。
不多时,明爹领着明缺出来,拎着一大盒收集好的,热过的剩饭剩菜。
酒楼老板人还不错,清楚明爹家里的情况,默许了他的行为。
兄弟几个捧着各自的那碗饭菜,在墙根边蹲了一溜,开吃。
三姐明芸是女孩子,比较注意形象,领着小妹明月站着面壁吃。
二哥明瑞瞧了瞧蹲自己旁边的小明玦,捧着比脸大的碗吃的喷香,不由好笑,非常友好的把自己碗里的两片肉夹明玦碗里了。
这番举动引来五哥明咛的嫉妒:“二哥偏心!我也要吃肉。”
四哥明毅考虑了一下,分了一片肉给老五:“我给你一片吧,不能再多了!”
明瑞哼道:“那是我的肉,只能给一个,再给你,我吃什么?”
明毅觉得二哥说的很有道理,点头赞同:“所以啊,五弟你再给我一片肉吧。你只分一个人,当然要分给我。”
老五明咛非常郁闷,他不想分肉啊,但是娘说过,兄弟姐妹要互相友爱。
大哥明缺翻了翻白眼,拨弄碗里的肉丁,一一挑出来,几个弟弟一人一个,算是平衡了局面。
明玦非常速度的把碗舔干净,毫无兄弟友爱的自觉,掉碗里的肉,统统都吃干净。
年纪这么小,总得有点好处吧。
明玦转身把干净如洗的碗还给明爹,背对街道的那一瞬间,明玦眼里闪过一丝精光。
从他来到思饮居后门开始,就有一道目光一直在观察他。
这种情况很不可思议。
他一个四岁的小孩子,也没流露出过什么异常,何以会引人关注?
思饮居后门对面是一家客栈。
三楼一间窗前,一名戴着金色面具,脸颊纹刻着金色玫瑰的女子伫立窗前,把下面思饮居后门的情景尽收眼底。
这不是什么值得关注的人或者事。
值得关注的是,那个最不起眼的,最小的那个男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