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看不见群星的夜晚。
提万城作为首都,坐落于兰泽帝国的中心。皇帝喾玛五世是帝国的最高统治者。
坚不可摧的洁白城墙守护着城邦,通体高30余米,曾经抵挡过一波又一波的外敌浪潮。它由来自剑锋山脉的雪花石打造,那里曾经是帝国最为凶险的法外之地:凶暴的野狼和冰熊于麓林深处猎杀任何一个胆敢染指这片土地的人,每个洞穴深处都有石之民的窥视,传闻之中,剑锋山脉的最高峰还住着一条远古巨龙!直到喾玛五世的铁骑到来———仅仅三个月,那片山脉便成了兰泽开采雪花石的安全矿场,神秘的石之民也成为了兰泽帝国的盟友。
功勋累累的老城墙上只有两个守卫,年纪稍大的靠在墙角边上,他抽着雪茄,借着微末的油灯光读着晦涩的书。
“老吉斯,我们可是兰泽帝国的哨兵,你怎么能一天到晚这样偷懒?!”
年轻的哨兵还留有刚入职时的热血,披挂着整套的白甲,擦得雪亮,好像要把月光都反射出去。他义正言辞地指着老守卫。
听言,名叫吉斯的老哨兵也没有放下书,只是懒洋洋地抬起了头,眼神相当散漫:“有什么不好的,反正又不会有敌人。”
“怎么能确保没有敌人!我们哨兵的工作不就是排查敌人的情况吗!”
“排查完了,没有敌人,所以可以休息了。”
很难相信,年轻人会露出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而中年人则一脸悠哉,仿佛两人的角色互换了一样。
见说教无用,年轻人抬起长枪,站的笔直,威风凛凛地目视前方:“随你怎么说!我是光荣的兰泽哨兵,我必须要履行自己的职责!”
这下,吉斯的眼神终于从书页上离开了一会儿。
“马库斯,这份工作可没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听言,年轻的哨兵愣了一愣,扭头看他。
“你以为只是跟个木头一样站立,每天把盔甲擦得像漂亮姑娘的连衣裙,拿着杆木棍就算做好哨兵了吗?”
“你……”
马库斯还没说完,便被老吉斯打断:
“距离城墙三百米,有个男人过来了。”
“什么?!”
马库斯连忙掉头,但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天色里,即便他竭力伸出握着油灯的手,也看不清哪怕50米外的景象。
一阵突如其来的夜风吹向了城墙,大道两排的杂草和树叶被刮的发出悉悉索索的响动,心理作用下,马库斯流下了几滴冷汗。
吉斯还在继续没什么波动地说着:“19岁,年轻男人,未披挂盔甲,携带短刀一把,背负重物,身高187厘米……”
“为什么我什么都看不到?!”马库斯慌张地左看右看,但就是看不见一个人影。
“哨兵的工作可不仅仅是看啊,小鬼。”
马库斯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咧嘴一笑。
“哨兵的工作是【观察】,而人的感官里可不只有眼睛能够观察这个世界。耳朵,鼻子,舌头,什么都能用来观察,那可才算是一个好哨兵。”
马库斯咽了一口口水,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对这个老兵产生了尊敬:“可我什么都没听到。”
“蠢货,我和你差了多少年了啊,这点水平都没磨练出来的话,早死在战争纪了,所以说和平时代的新兵啊……”吉斯不紧不慢地说道,“我是闻出来的啊。”
“什么?!”
马库斯似懂非懂地闭上眼睛,吸进一口气。
“这,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