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九江已经辞别一个月以后,郑舒仍然没能顺利地把这场奇迹大冒险一般的相处修改成脚本初稿。
作为一个三流小导演,他总是忍不住分析一遍自己和那位天外来客的相处细节,然后深深陷入关于此处情节处理是何等天然精妙、是何等意蕴深长的自我陶醉里,于是那脚本也就一搁再搁。
譬如此刻,他就在回想两个人的初遇。
就和无数穿越小说流开场必称失忆,以便获得下一步的基本情报一样,许多关于天外来客的经典影视或流行小说,都一定要主人公掉在某一位的车前盖上。
这种模式下当然自有某种顺理成章的逻辑方式:倘若把天外来客摔下的地点换成车屁股后,观众很容易吐槽怎么主人公不装瞎,一脚油门开走;而若是把地点换成车前,那就是一场大型社会栏目——扶与不扶。
只有掉在车前盖上,才算真正“碰瓷”有方,既给这天外来客渡上了一层神秘色彩不说,也在本来素昧平生的两人之间建立了一种“撞人要负责”的单薄联系。
郑舒初出茅庐时只嫌这种表达方式俗气,非得自己也遇上一回,才激动得泪流满面,拍手叫绝,感激这神秘高手大发神威,救他小命。
——从这个角度来看,“碰瓷”的其实是他。
当时郑舒正因为自己的某任女朋友的开路问题和别人起了矛盾,论理是他先出手挖人墙角理亏在先,但从对方二话不说,先找辆面包车把他一绑一塞,直接带到荒郊野外的行为来看,这个前男友也不是什么好饼。
对方显然还顾忌着郑舒的父亲和哥哥,面包车里虽然准备好了绳子和麻袋,但并未备刀子和水泥。一路上郑舒听他们的交谈内容,似乎是打算先打他一顿出气,然后塞他袋干粮往荒野上一扔,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让他自己走回去。
对于自幼身娇体弱、娇生惯养的郑舒来说,这么做和要他的命也差不太多了。
他连路也不想多走半步,更何况抱头挨上一顿打。然而此时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不但被绑成个蚕蛹一样,就连嘴里都堵了东西,粘了胶带,当真是叫天天不应,唤地地不灵。
而洛九江,就是在这个时刻突然神兵天降。
字面意义上的天降。
开车司机一声“流星……?”的音节尚未吐尽,洛九江便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咚地砸在了银色面包的车前盖上。
霎时之间,风挡玻璃哗啦碎成无数不规则的锋利小片,前脸的金属板凹进去好大一块,而面包车则因遭到重物撞击,当场熄火,车身为此重重一颤。
这一刻说来漫长,实际所有情况都发生在电光石火的一瞬。一秒的怔忪之后,坐在正副驾驶的两个大汉下意识惊叫出声。
“——天啊!”
“——我的眼睛!”
郑舒半蜷在后备箱里,对前方发生的各种情况茫然无知。他只听到车辆碰撞的巨响、玻璃碎裂的声音,自己整个人都被狠狠地颠了一颠。
还不等郑舒欣喜这是老天长眼降下报应,一个醇厚爽朗的声音就在他们耳边响起:“你们莫怕,我未让这水晶碎片伤人。”
惊呼声渐渐低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某种梗住一般的抽气声。
郑舒看不见前面发生了什么事,他只是下意识地呼救出声。所有成型的字句都被噎在嘴里塞着的纸团儿里,但啊啊呜呜声里,求救之意却是被表达个分明。
果不其然,那男人登时奇道:“后面的朋友可是受伤了吗?”
开口这人显然是个手比口快的经典人物,不等最后一个疑问语气落下尾音,郑舒便觉眼前一亮——与此同时,他终于明白了面包车里的那五个人为何突然哑然无声。
因为郑舒看见了白云与蓝天。
金属做盖,车内还被特意加固过的面包车顶被扯棉絮一样撕开,那棚顶向上翻卷着,颤颤巍巍的阴影正在郑舒脸上一晃一晃。
而始作俑者甚至连手指尖都没再碰面包车一下。他脚下并无踩踏之物,却轻轻松松地悬浮在空中,碎掉的所有风挡玻璃片也和他一样,反重力般在半空里凝固着。
太好看了。这是郑舒对他的第一印象。
这男人英俊得出奇。一张俊脸也许称不上每一根线条都雕琢精细,可五官排布乃至肌肉走向都绝对都处在最妥帖的位置,气质中自带一种让人想要微笑的亲切。
他双目明亮而锐利,即便不是有意,被他直视的人总是难免激灵一下,却不至于怎么害怕,只像是初夏的清晨饮下一口冰水,权做提神。
作为一个还有点艺术情节的三流小导演,郑舒一瞬间脑子里转过无数念头。他想起无数油画里总被描绘得阳光潇洒的阿波罗,如果在想象里把那位男神染成黑发,再不会有比眼前这人更贴合的模样。
他也想起许多诗句,想起少年时一本本配着电视剧看过的那些武侠小说。这男人活脱脱是个书中画里走出来的人物,所谓之“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不过之所以郑舒觉得这男人更像古代侠客,而非西方法师,可能是因为对方正穿着一身风格明显的黑衣。此时此刻,他俯视满车人的角度可谓居高临下,然而他的眼神却是好奇而毫无轻蔑意味的。
“你是遇上了什么麻烦吗?”男人柔和地问道。
直到男人说出了这话,郑舒才意识到自己身上的绳索已经齐齐迸断了。
……是什么时候?
男人轻轻挥手,郑舒口中的纸团就和封口的胶带一起飞出。对方显然对那张胶带兴趣不小,他把胶带招到身前,捏着翻覆地看了看,还蹭了蹭手指感觉了一下其中的粘性。
“壮士救我!”郑舒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什么?”男人眨了眨眼睛,有点意外地露出了一个笑容。他的目光如海水一般铺陈开来,仿佛倒映着天色的清澈和从容。
“还是第一次有人叫我壮士。”男人笑道,“小兄弟很幽默了。”
郑舒这才发觉自己可能因为太紧张叫错了称呼,他赶忙道:“不不不,老哥,道长,男神,大侠……您想我怎么叫都行。只要您救救我,我一定重金已报!”
男人登时失笑:“没关系,你如何称呼都好,壮士听起来也很有意思。我救你,也不必要你的金子——我看看,是这些草寇绑了你,意欲勒索钱财,杀人灭口吗?”
他手指微抬,就有一股气流般的力量凭空在郑舒身旁产生,把他从后备箱里扶了起来:“劫掠良民是重罪,应该有个公允的判罚。论理我不该对凡人出手,不知你们的官府在哪里?”
郑舒被这男人一口一个“官府”,一口一个“良民”说得满头冒汗,甚至听着还有点尴尬,赶紧出言阻止:“别了别了,哪用这么麻烦您老人家。他们也没想杀我,就是想教训我一顿。咳,这事本来就是我做的不对,您看您还是高抬贵手?”
他刚才突然脱困,一时太过激动,如今也渐渐回过味来,心里非常庆幸这男人没有“替天行道”直接杀人:无论怎么看,这些打手也罪不当死。
郑舒虽然总在情人的交往问题上不清不楚,但事关人命重事,他还是能分明白,而且还有点怂的。
男人偏了偏头,居然真听从郑舒的建议没有动手。他从容地落在郊野草地上,也不见他脚步移动,却眨眼间就已经站在了被掀开篷顶的面包车里。
“嗯?原来你们认识。”男人唇角的笑意仍旧未褪,但眼神却在郑舒身上一顿。即使那目光只在郑舒身上停留了短短一瞬,郑舒也有种自己被看穿了的错觉。
随即他便见到这男人对着其中一个打手轻勾了下手指。
那五个人亲眼看到此人是怎么从天上摔下来,把加固过的面包车都砸烂了身上却连粒灰都没沾的,更何况被他随手悬停的玻璃碴子现在还停顿在半空,看上去简直和凝固了一样。因而除了最开始发出一点声音之外,始终安静抱头宛如鹌鹑。
直到他们的同伴之一被这男人一指就突然软软昏倒,另外四人才陆续抬起头来。
这回还是郑舒嘴快,“呀”地一声惊叫出来:“您,您把他……”
“我只是看一点他的记忆,他昏着会比较舒服。”男人的行为显然不如他的口吻那么温和:“不会涉及他的太多私密之事,只是瞧瞧这桩劫质之事的首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