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过隙的瞬间,一道身影像是飞燕一般掠过街头巷尾,其形容外貌难以看清细节。只能见他一去似箭,衣发飘飘,发出哗啦啦的声响,甚是飘逸大气。
忽然间,这身影一顿,停在了一处屋脊,伸手用力按在胸口,狂喘几口气来。
下面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发出失望的声音。
因为此人并非是个想象中风采过人的世外高人,而是一位头发枯焦、衣衫褴褛、一身半数有血,如遭了雷击的青年,甚至在他的肩头,还如抗麻袋一般扛着另一名男子,却是个相貌堂堂的好男儿,只是现在被背在身上,以至于看来可怜,而这令青年更显猥琐可怖。
一些人议论起来,有的人笃定地说,近些日子听说万里独行田伯光这个淫贼来到了衡山城,此人轻功如此之高,行事如此鬼祟,自然该是本人无疑,不过兴趣怎么换成了男人……
“任我行!”
似平地炸开了个雷一般,在场人都是身子一震。这声音竟然是从天上来的,而同样随着声音而来的,却是一个灰尘扑扑、目光明亮的少年。
少年从天而降!
轰隆一声,他像是一枚炮弹般砸落到街道中央,溅起无数尘埃,双脚踩地,顿时在地面上砸出两个圆坑,龟裂的纹路四下扩散,足有四五寸方圆。
那疑似田伯光的青年一见这少年,脸上立即闪现了一抹极复杂的神色。
惊讶,愤怒,耻辱,杀意……
情绪一闪而过,又被一股涌上来的奇异青白之色盖过,青年身子一颤,似乎有几分难言的虚弱。
忽地转头,足尖轻轻一点,身子已飞掠划空,宽袍大袖带起猎猎风声,眨眼间已来到了不远处的另一屋脊。
少年抬头捕捉到青年的背影,又运足了气力,大喝一声,“你逃不掉!”
轰隆隆,这声音一传出来,登时炸在半空,以至于气浪翻滚,久久不息,简直像是少年的体内酝酿着千百道雷霆,这下子一经激发,威势无匹。
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只觉得扑面打来一阵狂风,脑袋也嗡嗡作响,好几个离得近了的,踉踉跄跄几步,被吓得狼狈跌倒。
这看上去不过十三四岁的孩子,竟有如此神威!?
少年也不管这些人怎么样了,伴随着这一声大喝,已屈腿再跺脚,两个简简单单的动作在他这里却仿佛有一种别样的魅力,有一种单纯而直接的力量感。
砰一声,他身子一动,脚下大坑又猛地下沉扩大几分,人已斜飞而起,继续追击前方那青年去了。
而类似这样一个过程,已不止一次发生在今日的衡山城。
那疑似田伯光的男子,当然不可能是田伯光,他是任我行。
后面的除了李忘尘又有何人。
任我行已扛着被点了穴道的岳不群,在衡山城疯狂地奔逃许久了。
其实他虽外有神剑诀伤势,内有吸星大法作乱,但在轻功一途,也还能够保持七八品的水平。按理来说,以李忘尘那甚至难以称之为轻功的跑法,是绝难追得上的。
但偏偏吸星大法时而反噬,任我行甚至连这样的速度都难以长时间维持,一旦多走了几步,身影就要顿一顿,歇一歇,以觅得回气机会。
再加上他形迹可疑,动静不小,远远听得到几声惊呼,跟过去绝对无错。
如此一来,李忘尘虽追得吃力一些,却还勉强能够追得上。
两人就这么一追一逃,不多时已接近了衡山城的城门。
这城门虽不如BJ城三十丈高,却也有十七八丈,远远看去便似雄踞一方的天之壁垒,而城楼下的人如同蚂蚁一般,大小对比十分强烈。
“若我未有此乱,倒能够越过如此城楼。但现在……”任我行回头一看,刚才歇息了一次,李忘尘已紧追不舍,两人相隔只在五六丈了。
他心头一狠,“现在只能硬闯了!”
刚念及此,李忘尘忽地一下加速,再度拉近距离。
任我行只觉得身后一阵气势逼人的劲风袭来,回头就是一掌打了过去,啪一声!
两个人身子都是一震。
然后任我行却飞了出去,直撞入了城门前的甬道口子上,刚站起来又不稳地半跪在地,大口大口地呕出鲜血。
刚才那一掌,李忘尘并没有讨到便宜,但任我行被逼的运用内力,所受的伤势远比李忘尘更大。
此时城门前正检察着来往行人,却忽见到任我行扛着岳不群被撞入人群之中,领头的将士见他形迹如此怪异,一身是血,顿觉不妙,话也不问,“众人拔刀!”
抬手按住刀柄。
但朴刀只拔刀一半,半跪于地的任我行看也不看,伸出一只手来,已点在了他的额头。
领头的将士摇晃了一下身子,已无了声息软软倒下,任我行则长舒一口气,其他将士才反应过来发出尖叫时,他已站直了身子展开了身法,再掠过了三人,尖叫声戛然而止,只是倒下的尸体又多了三具。
而这不过是个开始而已。
任我行一手扛人,一手杀人,甚至还有时间回头看向李忘尘,而步伐始终不停,只一眨眼便杀了至少五六人。
在这一眨眼之间,他又吐出一口血来。
平民百姓们哭闹起来,将士们有的冲了上来,有的吓得呆傻,有的直接逃跑,而任我行也不管多的,只杀死挡在自己路边上的人。
他只管一件事情:杀出一条血路!
果然是一条血路。
李忘尘被那一掌震得气血翻涌,只慢了片刻砸落下来,眼前的出城甬道内就已横七竖八躺下二十多条性命,热而亮的鲜血流淌、激射、泼洒,或是在路人身上,或是在墙壁上,或是在尸体自身,让这条甬道几乎完全被人体内涌现而出的生命力充盈涂抹。
“好家伙……”连李忘尘都被这场面给惊了一惊。
在他迄今为止所见的人里,李莫愁已经是动辄杀人的杀星了,可和这个前任魔教教主而言,她简直乖巧得应该回学校拿小红花。
在任我行眼中,别人的性命简直比狗都不如。
“你他吗该死。”李忘尘再一踏步,身影一闪,已冲过了甬道,朝着远处踉跄狂奔的任我行追去,“我要打你一千拳!”
再追就到了城外。
衡山城外,自然就是衡山。
远处的衡山在太阳下犹如一头黝黑的野兽,俊奇雄伟的山势投影出一道无比巨大的阴影,而任我行的身影便朝着阴影之中逃去。
李忘尘如此一见,顿时明白他的意思。
任我行要去山中。
这荒郊野外,本是天大地大,极有可能跟丢,而且地形复杂,容易埋伏反攻,所谓逢林莫入,便是先人的明智警告。
但李忘尘步伐并不停下,仍然固执地追了上去。
任我行罪行罄竹难书,现在的状态也是浑身淌血,内力作乱,不管外伤内患,都在不断恶化,只会越来越差,今日不除,更待何时!?
老实说,李忘尘并无十成把握成功,甚至连自己都没有把握都不知道。
但没有把握,那就找理由吧。
而任我行该死的理由是……
他妈的,十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