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实在嘲讽,我不太懂。偏渴望你懂~”
……
嗯,《红玫瑰》这首歌在余玮得到所有的记忆不管是有的没的之后,余玮知道这一词是来自于上辈子一位可以说有些凄凉作家一本书中的一句话——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上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
而余玮现在要做的很简单,将这句话“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唱出来。
说来简单,但也不简单,但对现在余玮来说很简单。
而在这首歌中,余玮更多的是用一种偏向男性的角度做出了辩白。
情感也是如此。
就和歌词中讲的那样“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
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又落空。”
一生中,也许你不止会遇到仅仅两位,但你要做的是能尽力记住那两位,抓住那两位。
但“说来实在嘲讽,我不太懂,偏渴望你懂。”
……
很快四分钟后,余玮便将整首歌演唱完毕了。
叶梦洁听痴了,整个人就怔在了原地,而刚刚余玮的声音还在叶梦洁带着的监听耳机中绕梁三日。
而叶梦洁都算是好的了,旁边的专业录音师反应更加激烈。
这位录音师是专业的,为差不多近百位歌手录制过歌曲。
但从来没有一个人能给这位录音师带来这样的震撼。
原本,刚刚叶梦洁对他说叫歌词的原作者来唱一遍的时候,他是嗤之以鼻的。
原作者是能更加揣摩出歌词当中的意境,唱的符合原作,但有一个词叫“术业有专攻”。
这首歌,录音师承认是小麻雀啄小母牛——雀食nb!
但原作者唱歌?
他能将音调唱准吗?
他能做到不破音吗?
而且刚刚叶梦洁提出这话的时候,录音师是极其不理解的,你让词曲作者给你讲一下情感就行了,唱什么?
关公面前耍大刀?
现在录音师感觉,自己的三观被震怖了,震麻了,震塌了!
这是一个词曲人该有的歌唱水平?
你有这水平不出道做一位原创歌手,赚大把大把的名望,金钱?
而且听刚刚两人的交谈,余玮还是一个助理的身份?
一个助理,第一次录音室唱歌,唱出这种吊炸天的水平?
你在玩我吧?
连续不断的“我草,尼玛,这什么玩意”在录音师的口中不断的发出。
但其实录音师最不理解的还是,为什么余玮愿意乖乖的在叶梦洁手下呆着,而叶梦洁竟然还完全没有让余玮出道的意思。
余玮这个家伙其心难测。
但天后你是什么意思啊?
金屋藏汉?
自己用?
叶梦洁此时反应过来,立马对着录音师道:“刚刚的版本录下来了吗?”
录音师立马回答:“录下来了!”
叶梦洁眼中闪烁了一下道:“等一下打包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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