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
余韦这边参加完之后的反战演出之后,没有过多的在纽约停留,直接吃完午饭就打了一架飞机,直达湖人队的所在地,加利福尼亚州。
两位歌手的作曲人都在那里。
余韦下了飞机,直接坐上了他们安排的汽车,到达了一所庄园。
这所庄园,占地很大,估计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余韦到底的时候,已经是黑夜,灯壁辉煌的庄园像是一盏明灯一般矗立在大地之上,中央的喷泉在那里孤傲的喷洒着自己的态度。
整座庄园属于那种典型的十九世纪风格。
反正总结一句,看着就价值不菲!
余韦在管家的引导下,走上了高尔夫球场的那种敞篷小车,来到了庄园的房间大门,随着余韦的进入,庄园内每一位仆人都恭敬的对着余韦鞠躬。
余韦一时间都以为自己是不是穿越了?
庄园的内部比外面看着还要豪华!
这年头,竟然真的还有人用蜡烛来当照明的材料!
而且这蜡烛嗅着没有那股难闻的蜡味,反而是有一种植物的清香?!
余韦突然有了一个想法,这美国这边的作曲者都是这么有钱的吗?
这样的庄园,这样的配置,这得多少钱啊!
资本主义的奢靡!
啧啧!
穿过一条走廊,余韦终于在这里见到了现代社会的光明。
余韦瞧着这里的布局好像是餐厅的样子,瞧着主位那边有两位作曲者依旧等待了很久了,他们两位见到余韦的到来,立马浮现出一副笑脸,两人默契的站起身来,迎接余韦。
余韦也是笑着走向两位,举起了左手,一位一位的握了一下手,至于有什么感受吗。
这外国人毛确实挺多的,不知道是只有男人是这样还是都一样。
这两位对着余韦笑着道:“余韦先生,很开心今天能见到你,今天早上的那一场直播简直就是完美,简直可以说是你生命中的巅峰舞台了!”
“对了,我忘记给你介绍了,我叫斯科蒂·潘迪,他叫埃萨·维尔斯。”
余韦颔首道:“维尔斯先生,潘迪先生,谢谢你们两位刚刚的夸奖,但我个人认为,我以后还能创造比这更加巅峰的舞台!”
余韦说出这话之时,信心十足!
整个人昂首挺胸,双眸中散发出浓浓的高傲!
因为余韦知道,外国人和华夏人不一样,你和他们搞什么谦卑什么的是行不通的!
他们只会觉得你好欺负,相反如果你强势自信一点,他们才会尊敬你,有些时候传统美德要看对谁。
而维尔斯,潘迪两人听到余韦这话,相顾一眼,不用说,两个人都从对面人的双眸中看到了自己想要看到的东西。
“果然如我们想的那样,这个华夏人和我们印象中的华夏人就是不是同一种这样的天才果然不同!”
两人中的维尔斯立马笑着对着余韦道:“余韦先生,请坐,今天你一定要尝尝我们这一次的红酒,九五年的罗曼蒂康,这瓶酒我珍藏了很久,余韦先生你来的很是时候,酒刚刚醒好。”
维尔斯说完这话,便拿起了旁边的醒酒器,倒出了其中的娟娟红酒。
猩红色但略带透明感的红酒将缓缓流入高脚杯,余韦老实说这辈子好像还真的没有喝过红酒。
小麦果汁倒是喝了不少,所以余韦也对这红酒的口感甚是感兴趣。
余韦端着质料厚重的高脚杯,轻轻的抿了一口红酒,嘶!
余韦轻声的倒吸一口气,这红酒的口感果然不一般啊!
此时那位维尔斯先生也道:“余韦先生,口感如何?”
余韦颔首,“不错!”
“那接下来你一定要尝尝我花了大价钱请过来的厨师做的菜,他以前在米其林三星工作!”
余韦听到这句话,微微不解,眉头紧蹙,但很快舒展开来,因为余韦实在搞不懂这个维尔斯和潘迪这两个人想要干什么。
不是要见自己吗,那就应该要和自己说点什么,但按照余韦的了解,这国外的人都是很直白的,一般来说有事都是直接说,那他们现在在干什么?
为什么一进来就让自己吃东西?
关键的事情是一点都不说这两根到底想要干什么?
余韦思量一番后,还是决定按兵不动,毕竟两个国家虽然会有点不同,但在交谈之中,谁先提出请求,那就天然的处于了落后的一方,而且自己反正也和他们没什么好谈的,如果不是为了那个约定,自己甚至都不会来这里,自己静观其变,好好的享受美食吧!
他们不说,自己也不说,大不了就当来吃了一顿饭。
……
就在余韦吃饭的时候,国内。
余韦那边是夜晚,那国内这边肯定就是白天了撒。
昨天晚上的那一场,直播还是有点遗憾的,毕竟是唱的英文歌,虽然听着很好听,而且看了歌词翻译也知道了这首歌的立意很棒。
但……那又怎么样。
国人还是更多的喜欢听华语歌曲。
所以今天的重头戏就是余韦这一次发布的另一首歌——《止战之殇》。
昨天晚上的华夏基本上都沉浸在余韦的这一场直播中,这两首歌解锁了只有很少的人会选择去聆听,毕竟都忘记了,直到今天早上看到了乐评才想起来,余韦那两首歌好像解锁了哎!
这不,在川渝一所高中就是这样。
姜舒,女,今年十七岁读高一,也是属于高一中年龄偏大了那种了,属于她在她们班上就是属于那种大姐头那种。
而她这位大姐头自然也和那些班上同龄女生喜欢的东西不一样,就拿最适合她们这个年龄段的来说,其他的女生喜欢的明星是那种流量小鲜肉,欧巴什么的。
但她竟然喜欢余韦……
不是说喜欢余韦没什么不对,只不过现在的年轻小姑娘喜欢一个老六,多多少少还是感觉有点不对。
但姜舒可不管那么多,喜欢一个天才有什么不对的?
平时姜舒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听余韦的歌,关注余韦的一切,甚至因为余韦前阵子不是写了一篇科幻短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