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本王现在的名字叫慕柯,羡慕的慕,南柯一梦的柯,可别记错了。要是你报恩报得别人头上,本王可是会生气的。”
说完后,她就挥挥手走了。
赐福结束后,他的眼睛再次恢复了光明。而且,那些欺负他的,真的受到了十倍的报复。
比如,秦曲。
她给他吃馊了的饭,然后转头,秦曲就食物中毒了。
她让他割破手腕写字,转头,她就摔了一跤,摔得头破血流。
给他赐福的人,再也没来找过他,但是她的“赐福”的确在一直庇佑着他。
秦家的这些人在反复尝试,不断吃教训后,再也没有欺负他了。
虽然他依然得不到食物和完整的衣服,但是比起之前的日子好过了很多。
当她的宠物,的确是比当人要好过一点。
所以,哪怕她再来没有来找过他,他也没有任何怨言。
只是,他没有想到……
再次见到慕柯时,她并不认识他。
这个她,也不是当初那个“她”。
所以,没事……他不在乎。
酆都大帝给了他一只眼睛,所以他还了一只。血鸦之瞳当然比不上一只真正的眼睛珍贵,但是至少可以让他做好一个宠物的职责。
时刻知晓主人的位置,便于保护她。
至于,这个慕柯和他进行的交易。
既然慕柯一直在支付酬劳,那他也会一直在履行。
一颗眼睛,一个赐福,他可以给酆都大帝当宠物。
三餐加包住,他可以把命给慕柯,只要她需要。
反正,他本来就是这样子不值钱。
在慕柯身边呆了很久,乌鸦本来以为自己不可能再见过给自己赐福的人了。
但是,没想到,“她”醒了。
可是,她苏醒后,她依然不记得自己曾经说过,要养鸟。
——“好香的味道,上古血脉?”
同样的开场白,她两次见他,就说了两次,她真的……完全没把他的存在记在心里面。
二十四只狗,和唯一一只的鸟,都是宠物。本质上又有什么区别呢?
也是,他凭什么认为,她会记住他?
第一次见面时,她甚至都懒得问他的名字,只将自己的名字给了他,防止他认错。
他只是,她一时来了兴致,顺手收的宠物而已。
——“你的血脉不纯,再加上有奴印,本王不稀罕你的血……不过,如果你帮本王完成一件事,本王可以帮你去掉奴印。”
——“什么事?”
他没有去质问她为什么不记得他。
也没有去质问她,为什么能去掉奴印,上次见面,却不去掉,留着现在交易。
他从来都不配。
宠物就该有宠物的自觉。
但是,坦白来说,他还是更想当人,所以他更喜欢慕柯,而不是酆都大帝。
哪怕,她们本质上就是一个人。
电话震动了起来,乌鸦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备注“金主”。
真实世界,他唯一的金主叫慕柯,这个世界,他的新金主也叫慕柯。
“乌鸦?”
“嗯。”
她记得自己的名字,所以,他更喜欢她。
“陈洁是你杀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