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嘞,钱拿到手,我大爷我就飞走喽,还想买版权,也不看你那什么价格。真当大爷我是好骗的.”林桐出了门,把钱从银行取出来,便从编辑部辞职了,比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嘛。林桐是这样想了。
从银行里取出了钱加上平日里的积蓄,除去房租,也还剩好大一笔。着了看手中红艳艳的票子,觉得心中涌出一股原始的渴望;抬头望向周围,那是繁华无比的街道,是车水马龙的人群,是奔流不息的车辆,更是自己魂幸梦绕,在农村捡了四年废品,遭了村里人四年白眼换来的大都市。其实,这只是一座十八线小城:河流穿城而过,街上的人们遵循着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古令,在这个飞速变化的人间,开辟一方时间停止的土地。
即是如此,这里的一切对了林桐来说,也算是世上最繁华的地方,在以前那个连电都没有的山沟沟里。这里已经算是人间天堂了。
林桐兴奋极了,坐在桥边,看向这里,这个
“繁华都市”,心里到得意极了:不久之后,一年、两年、五年、十年,自己一定会在这里有一片立足之地,一定。
从桥上走下来,看了看脏兮兮的自己,不禁笑了:“老子现在好歹是个有钱人了,怎么能穿成这样。”
得先去买套衣服,风一刮,屁服沟都得缩的紧紧的。北方在入冬面前,在整个中国一定是最快的,其他地方刚要长袖,北方就要穿长袄了。
从商场出来,买了衣服,剃了头发,刮了胡须,“原来我可以帅成这样”是啊,可以帅成这样。修长的脸上是白白的皮肤,弯月般的睫毛措上忧郁的目眼神给人一种说不请的感觉碎碎的刘海老实的别在前额,风一吹便刮的张牙舞瓜。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是现在看起来才帅?算了,不想了,现在应该想想填饱肚子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