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书辞耳畔如烟花炸裂。
这句话她渴望了太多年了,当真正听到的那一刻,只有种发自内心的想哭的冲动。
就好像长途跋涉多年,跨山越海,终于到达了心之所向之处。
最让她心动的男人就在她面前,只有伸出手就能碰触到。
忽明忽暗的光影下,连绵不断的雨幕中,身姿挺拔的男人清瘦指骨执伞,深邃的眸泻开无限温柔。
原来,温柔的沈赐她也能随时见到。
天边的月亮冷清,遥远,孤傲。
此时此刻的沈赐温柔,宠溺,好看到无可挑剔。
如今再想想,喜欢他好像只是昨天发生的事情。
过往的记忆再次飘入脑海。
重逢以来,他们经历了那么多故事。
从最开始苏大校园的猝不及防的相见,到后来的暧昧试探。
还有那么那么多美好的往事。
叶书辞想起,他们刚刚成为同桌的时候,少年将自己的书往她那边挪了挪。
晚风轻拂的夜,少年笑容璀璨,慢悠悠开口——或许我并不难追。
那个无助到只能等到放学后哭泣的晚上,少年也曾一字一顿——叶书辞,我相信你不会输。
被人误解的时候,也是沈赐为她解围,母亲谩骂的时候,沈赐接过电话,不卑不亢——阿姨,叶书辞她很好。
他鼓励她参加竞赛,积极为她辅导,给她画重点,缺乏勇气举手时,也是少年帮她将发颤的小手举起,在寒冷的冬日送过她一条暖融融的围巾。
少年笑起来唇角微弯,蓬勃的朝气仿佛要溢出,也曾自信满满——包在我身上。
他亦说过——我会无条件帮助叶书辞。
他们彼此信任,像共生的植物,像并肩而立的战友。
是她最好的少年沈赐。
是她的心上人。
沈赐微微低头,眼眸定位在她脸上,一眨一眨,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她,女孩已经懵在原地,生怕她不懂自己的心意,男人干脆更进一步地表白:“叶书辞,我喜欢你。”
没有叫她“小同桌”,而是叫她的大名。
在这样郑重的时刻,他必须格外认真地呼唤她的名字。
有撑着伞准备打车或者坐地铁的同事在这里经过,都是同一个电视台,未必知道名字,可大家都认得脸,小声地议论着——
“这个男人好帅啊,就是很有精英气质,第一次知道玉树临风是怎样的感觉。”
“这是《会谈民生》新来的记者吧,太有福气了,男朋友真的好帅啊。”
“两个人真的好般配,如果我有一个这么帅的男朋友就好了呜呜呜。”
沈赐还在期待着她的答案。
叶书辞似乎丧失了语言功能,喉咙无比干涩,想说什么却不知道从何说起,可这种事情不说话又不太合适,捂住脸,有晶莹的热泪从眼角溢出,是灼伤皮肤的温度。
那些不确定的情绪,隐隐约约的试探,在这一刻,终于拨云见日。
那些可以藏匿的情感,也终于结束在这一句——我喜欢你。
“沈赐,我也喜欢你。”
此刻的场景就像是十七岁的叶书辞最美好的幻境,她小心掐了一把手腕,才意识到真的不是梦。
她心中的月亮啊,高高在上的太阳啊,这一刻终于为她陨落。
叶书辞鼻子忽然一酸,眼泪“唰唰唰”落了下来,她长相干净漂亮,哭起来也是极美的。
清凌凌的杏眸干净无辜,睫毛又长又密,从眼角溢出来,滑落,连续不断。
有点委屈又有点惊喜。
沈赐无奈叹口气,伸手将她搂入怀中:“小同桌,哭什么呀,今天是我们的好日子,值得铭记的好日子。”
“我只是太开心了。”
叶书辞在心里说——我喜欢你,沈赐,我真的好喜欢你。
比十七岁那年还要喜欢。
她喜欢的人经历了岁月,比陈年的酒还要迷人,她早就放弃了那段执着的喜欢,却不想美梦终究落在了她的掌心。
“我没想到会这么突然……”叶书辞有点语无伦次。
她一直觉得自己很普通,可沈赐不一样,他是天之骄子,纵使老天打断了他的脊梁,他也能涅槃重生,所以她从来不奢望他们能在一起。
可沈赐一步一步主动走向了她。
或许十七岁那年她的暗恋是见不得光的,可十年后的今天,沈赐的喜欢每一步都徜徉在阳光之下。
坦坦荡荡。
明目张胆。
“其实我想着慢慢来的,”沈赐无奈笑了笑,“可小同桌既然怀疑了,那不如坦荡承认。”
叶书辞仍旧不解:“慢慢来?”沈赐握住她的手心,动听的嗓音低低沉沉震碎在她耳边:“因为是值得用心一辈子的人。”
心中蔓延着无边无际的感动,像是坠落到一片柔软的棉花糖上,叶书辞无法精准形容此刻的开心。
如果这注定是一场梦,她情绪迷醉在梦中,再也不要醒来。
风声雨声具不停歇,还好雨势不算大,两人在屋檐之下站了这么久,叶书辞情不自禁笑了出来:“沈赐,咱们明明可以去车里说话的,在这里干什么呀,你累不累,刚才撑伞等半天了吧。”
男人挑了挑眉:“哪里会累,我等的是全世界最好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