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后,送亲队伍进了北一镇。
从洛阳一路往北,土壤变的贫瘠,城镇凋敝。等到北疆,几乎可用荒凉二字形容。
北一镇,名为镇,实则是北疆的郡城。土筑的城墙矮小破旧,来往的百姓就没见过几个胖的,一个个面黄肌瘦,吃不饱的样子。
北疆各镇的驿站拿出最好的储粮招待送亲队伍,从京城出来的公子哥儿们只吃了一口,全吐了。
北地缺水,多种粗粮,加上做法粗陋,对于食不厌精的世家公子来说,和猪食无异。
“勋哥,这馍馍也太硬了,我嗓子眼儿都被刮破了。”楚珏张大嘴,示意谢勋看他喉咙。
谢勋别过脸,“知足吧,在北疆,不知道多少百姓连糠皮都吃不上。”
之前因为五公主哭哭啼啼,怕走太急,把人累病了,耽误了一些行程。进北疆后,谢勋加快速度,一路上都吃的干粮。可把几个纨绔公子哥儿折腾坏了,短短三四天时间,瘦了一大圈。
楚珏更是每天都要跟谢勋抱怨一回饭食太粗陋的问题。谢勋也没办法,当下的干粮就是这个尿性,要么硬的跟石头般,要么就粗糙的刮嗓子,必须和水才能咽下去。
谢勋也难以下咽。从现代到穿过来,他就没吃过这样的苦头。
可他更知道,战火一旦重燃,这样的干粮大家能不能吃上,还要看洛阳的情况。皇帝还是那副狗德性!
“不知道镇北将军这会儿在不在城中?”楚珏两眼熠熠生辉。
京城的学武之人,很多都崇拜镇北将军谢三爷,楚珏尤甚。提到谢三爷,连馍馍难以下咽,都抛之脑后。
原主关于谢三爷的记忆不多,因为谢三爷少年离家,在江湖上混,一年到头不着家。浪荡够了,跑北疆来后更是有家难回。谢勋对便宜三叔的记忆,还停留在八岁时,便宜三叔在外面惹了大麻烦,被谢老太爷打的皮开肉绽。
谢勋正想着,不知道便宜三叔如今成了什么样子?前方一骑疾驰而来,扬起满天尘土,速度之快,似乎打算撞死谢勋的架势。楚珏在旁边连连喝叱,“快停住!”
对方聋了般,依旧蛮横地撞上来,楚珏要拉开谢勋,被谢勋反推开去。
人高的黄骠马冲过来,谢勋却一动不动,就连眼睛都没眨一下。那马嘶叫一声,前蹄扬到半空,乱踢,蹄子几乎擦谢勋的鼻尖而过。送亲队伍的人都吓傻了。
那速度,撞上来,焉有命在?
“好家伙!”
马上的人大笑,勒缰绳控马,“没想到三年不见而已,你小子竟然长成这般大胆!”
一个满脸大胡子的八尺汉子从马背上跳下来,一拳头打在谢勋的左肩甲骨上,“不愧是老爷子的种!”
谢勋暗暗苦笑,他虽然内功高强,几百斤力量的重拳打在肩甲骨上,还是会痛。这位便宜三叔在北疆混了五六年,体型和性格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在他的记忆里,谢三爷虽然自小学武,长的一点儿不差,倜傥潇洒,在江湖上还有个“谢玉郎”的诨号,红颜知己繁多。
如今,面前的人,满脸大胡子,红脸膛,皮肤粗糙,身材壮的好似一头熊。
这个样子,昔日的红颜知己见了,不知道是何感想?
谢三爷也在打量面前的侄儿。家里早送了画像来。这几个月,他没少听闻自己的好侄儿谢勋在京城的英雄事迹,尤其侄儿送来了抚恤金,还将皇帝耍的团团转,他就想见见这个侄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