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此时已经怒不可遏,他手指着小合欢骂道:“你这个臭丫头,现在还轮不到你来教训我,还有你这个骗子,”说话时,他的手指指向了我,于是我这个高高在上的老神仙立刻被定性为骗子,“我要让你知道骗我的代价。”
我知道艾迪要召唤那些小鸟们了,如果哨子吹动,鸟群聚集形成气候,那一切都晚了。
我眼见艾迪右手抓着哨子,左手指向我,突然暴起,右手抓住了艾迪的左小指和无名指,稍一用力,将他的手指同时向前、向下搬撇,与此同时,我右脚向前一迈,上身前倾,双腿自然而然形成弓步,左手却握住艾迪左肘向上一推,骨骼过度的弯折艾迪痛得猪一般大叫,他只能尽可能的身体后仰,两腿也跪在了地上。
这是父亲传授给我的一套擒拿手法,在中华武术中,有分筋错骨手的技击术,在很多的小说中,也把分筋错骨手描写的有些神奇,其实不过是擒拿的另一种说法罢了。擒拿手有以巧打拙,以柔克刚的神奇之处,纵是对方身强力壮,力气数倍于自己,也可以通过擒拿手制服对方。我最初进城时,单手逼迫小布下跪时用的便是这种擒拿手法。
父亲曾说擒拿手不伤人身体,只以擒抓制伏为目标,很有中国古人所推崇的“仁”道。我虽然不懂什么叫“仁”道,但是在读书时学了擒拿手之后,便再也不受那些高大威猛的白人少年的欺负。
擒拿手主要是利用人体关节、穴位和要害部位的弱点,运用杠杆原理与经络学说,采用反关节动作和集中力量攻击对方薄弱之处,使其产生生理上无法抗拒的痛疼反应,达到拿其一处而擒之的效果。具体可以分为拿骨、拿筋、拿穴三种手法,其中以拿骨最为常见,拿骨也可以称为反关节。比如我刚刚拿住艾迪的小指和无名指,反向扳折,艾迪自然受不了,于是弯典手肘消减我的反折之力便成为下意识的动作,可偏偏在这个时候,我抓住了他的手肘,继续反方向扳折,与此同时,还拿住了他肘部的筋络,俗称麻筋,剧烈的疼痛让艾迪不得不让身体尽可能的配合我的用力,去消减我的反折之力,于是自然而然跪在我的面前了。
我一把抓住艾迪胸前的哨子,然后将他踢到一旁。艾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仅仅一招之间,便跪到我的面前,还丢了心肝宝贝。
一刹那之间,艾迪似乎忘记了疼痛,瘫软在地上面如死灰,十年流放期间的荒野生活本已在他的脸上刻满了沧桑,再加上一招之间被夺走圣物的绝望,似乎让艾迪加速了衰老,原本还有些光亮的眼睛也一片混浊与死寂。
我心下不忍,却不敢把哨子还给艾迪,我转身把哨子交给小合欢说道:“小合欢,你把这个哨子带回去给老巴马吧!这是你们巴马族的圣物,本该由你保管。”
小合欢点了点头,并没有接过哨子,我知道在巴马族里点头意味着拒绝。
“虫子,我……”小合欢有些忸怩,“我是从族群里跑出来的,我来找他。”说着,满含柔情的看着伍德,把伍德看得大窘。
看着为爱逃出族群的小合欢,我感慨万千,这个世界的女孩子都怎么了,全都选择了逃跑呢。皮优逃出了奥斯曼,小合欢逃出了巴马族,小蘑菇逃出了家,甚至卢娜负气闯进荒原,也可以看作一次逃离。
“你把哨子带回去,老巴马和族人不仅会原谅你的逃跑,也会感谢您带回了巴马族的圣物。”我劝道。
小合欢左右为难,她急得掉下了眼泪:“虫子,作为巴马族人,族群的圣物自然要舍命守护,可是我跑出来就是为了找……找他的。”她看着伍德,不知该怎么办了。
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恶人,让艾迪绝望,让小合欢为难,这些事情其实本来是巴马族内部的事情,我一个外人其实大可不必介入的。
伍德拉着拉我,“比利,我们不能再耽搁了,卢娜那边太危险了。”
我何尝不知道事情紧急,但巴马族的事情,又怎么能袖手不管呢!
艾迪挣扎着站了起来,他摇摇晃晃地准备离开了,我却叫住了他:“艾迪,你等一下!”
艾迪回头看着我,一脸茫然。
我想了想,对他说:“艾迪,你想要回这个哨子吗?”
艾迪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表示认同,在他的心中,那个哨子不仅是巴马圣物,更是他的小命。
我笑着说:“我抢了你的哨子,你服气吗?说实话。”
艾迪张口道:“当然不服。只是我打不过你。”
“艾迪,你太过迷信这个哨子的力量了,我看到你数次召唤鸟群,早已经想明白如何击败你了,哪怕你使用控鸟之术。没错,你有控鸟之术,但我有这个,”说着,我从伍德手里拿过那支步枪来,“这是一把英国的李-恩菲尔德步枪,它是李氏步枪的升级版,因为采用双排弹匣供弹,所以弹容量高达10发,比大部分枪械多了足足一倍,以射速快、火力猛而闻名。荒原上的猎人大部分用的是猎枪,可那些猎枪在这只步枪面前,只是小菜一碟。我可以用这只步枪在300米的距离,轻松击碎你的脑袋。”
我把枪的保险打开,继续对艾迪说:“你可以选择一件三百米以外的东西,我让你看一看这把枪的威力。”
艾迪将信将疑,他信手一指,“在我们的左前方,三百米远的地方有一只野兔。”
我也早已经发现了这个在近几十年才定居澳洲的物种,那只兔子正悠闲的啃着草皮。我抬起枪来,大体测算了一下日光和风速,我用准星锁定了那只兔子,手指扣动扳机,一粒子弹带着赤炽热激射而出。
在步枪的缺口准星处,我看到一片红光闪动。我知道,那只兔子已经被我击碎了脑壳。我对艾迪说:“艾迪,你去捡回来吧!”
艾迪将信将疑的跑了过去,不一会儿拎着一只死兔子回来。那只兔子的脑袋已经碎掉,好像是它的脑壳里被安放的一枚炸弹突然爆炸一般,只留下了脖子以后的部位。
艾迪皱着眉头,没有说话。我对艾迪说道:“艾迪,我对我的枪法很自信,我不相信你的反应能比这只兔子更快,我更不相信你可以在不到半分钟的时间把鸟群召唤过来,你应该看出来了,我可以在你吹动哨子的瞬间把你的脑袋打烂。你没有了小命,就是再给你一百个哨子,你也召唤不来一只小鸟,这回你信了吧?即使没有这把枪,我背后的弓箭也可以猎杀掉你,只不过距离要近一些罢了。”
艾迪脸色惨白,绝望地说:“原来,我们巴马族的控鸟术原来……根本不值得一提。”
“那倒也不是,控鸟术还是控鸟术,你只是没有意识到如何运用他,就像这把枪一样,给了一个不会使用枪的人,它就和一根烧火棍没什么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