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到脑海中多出的一幅幅记忆画面,还有提升了一丝的神格掌控力。
孟岩微微笑着,收获不错。
一场战斗下来,他吸收了一头二阶初级狼人和一头普通狼人的灵魂。
现在又吸收了一头二阶邪灵的灵魂。
让他对神格的掌控力提升了一小截。
神格释放出的精纯能量也明显变多。
精神力感应范围扩大到了九百多米,距离二阶子爵极限的一千米感应范围,不远了。
按照现在的情况,他要是立刻沉睡吸收能量,最多只要三年的时间,就可以将血核能级提升到顶级血族子爵层次。
恶魔法器和攻击巫具,他虽然无法使用,却可以想办法交易给其他超凡生物,也是有一些价值的。
对了,还有蓝眼狼人送给孟岩的那件绿色手镯模样的血具。
孟岩想到这里,眼中露出一丝古怪笑意。
那件绿色手镯,是一件可以增幅血能的二阶血具。
如果祭炼完毕,可以凭空将一位子爵或者以下等级血族的血能,直接增幅两倍。
孟岩的血能积累,本来就要比同层次的血族多出数倍。
再加上这件血具,简直是如虎添翼。
将漆黑项链和棱形尖刺随手塞进上衣口袋,和那件绿色手镯放在一起。
孟岩对旁边老老实实站着的约翰笑着说道:
“看来下面这段距离,我们要飞过去了。”
约翰抬头看看天上高悬的烈日,苦笑道:
“有的熬了。”
……
西斯村。
这里风景秀美,气候宜人,不少富豪都选择在这里定居。
此时,孟岩和约翰经过半个小时的飞行,也终于来到了这处颇负盛名的村庄。
一路上,他们都是低空飞行。
在两人的精神力掩饰之下,普通人是无法看到他们身影的。
只要不遇到猎魔人,这个世界的超凡种族,就算光明正大的走在人山人海的大街上,也没有人能够发觉他们的存在。
这一路上,约翰被太阳晒的难受极了。
刚到西斯村,都顾不上去看望自已的家人,而是先去买了一把太阳伞。
孟岩却是没什么感觉。
一般的血族子爵,基本已经并不会因为太阳而感到难受了。
何况体内基本没有多少血能残留的孟岩。
孟岩让约翰自己去见家人,结束后过来找他就好。
他自己则去了一家车店,买了一台和之前那辆银白色轿车一个品牌的轿车。
大概花了几百万的联邦币。
一万的联邦币大概足够普通的三口之家生活一年。
而孟岩随手下去,就是数百万的联邦币。
这个世界上,从来不存在缺钱的血族。
别的不说,血族随便选择一些寿命将尽的富豪转化为血仆,都不会缺钱。
以前的莱恩,成为血族前,还是一位凡人大家族的继承人,自然更不会缺少世俗钱财。
就算莱恩后来已经基本和原来的家族断绝联系。
他平时可随时动用的资金,也不会少于数千万联邦币,这还不算其名下的各种不动产。
莱恩以前培养的血奴,也都不是会缺少钱财的人物。
对于血族来说,钱只不过是个数字而已。
买完车子,孟岩又通过一些特殊渠道,弄来了一些新鲜的血液,封存好后,放在了车上的冰柜里。
因为有精纯能量可以补充身体消耗,除非特殊情况,他不怎么需要补充血液。
但是约翰却需要。
这些血液基本都是给约翰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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