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衣服,怕是就毁掉了。
有侍女一不小心,就被这种植物的刺刷拉一下划开了一件纱衣。
所以胡府上下,都是对这种植物敬而远之。
唯独胡长安不同。
胡长安可是爱死了这些植物,隔三差五都要凑近了看看它们的长势如何。
这些植物,自然就是在后世家喻户晓的仙人掌了。
胡长安准备用这些仙人掌养胭脂虫,做历史上第一支口红!
胭脂虫体内含有胭脂红,可以制成色素。
这是一种难得的纯天然色素。
它不仅无毒无公害,还具有极强的抗氧化能力,涂在嘴唇上很久都不会褪色。
很多大牌口红的原料,就是这种不起眼的胭脂虫。
好一点的胭脂虫,在后世的价格甚至堪比黄金!
如今大明女性的口脂,原材料都是各种各样的花瓣。
平民阶层的女性,多用红蓝花和山石榴花做成的口脂化妆。
富裕一点的贵族阶层,则会选用山燕脂花。
不过总而言之,都是用花瓣的汁液。
这些用花瓣汁制成的口红虽然也还行,但是相较于用胭脂虫制成的口红,花瓣口红明显颜色较浅,且在嘴唇上停留的时间不长。
胡长安相信,他推出的胭脂虫口红,一定会在应天城中大卖的!
胡长安之所以要推出口红,其实也是想走上层路线。
经过几次虚惊一场,胡长安算是看出来了,只有先搞好上层关系,才能在日后的商路和仕途上畅通无阻。
如今的大明和后世差不多,男人爱酒,女人爱化妆,这是颠补不破的真理。
酒嘛,胡长安有朗姆酒。
而化妆品嘛,胡长安这不是正在研发呢么。
当然,现在首先要等仙人掌再长大一点,才能把胭脂虫移植上去。
于是胡长安最近除了正常的上朝和干活,余下的时间都窝在府里种仙人掌。
仙人掌这种东西,原产地是莫西格和美利坚,在华国本土暂时还没有。
不过胡长安这不是有系统么,随便一兑换,一株水灵灵的仙人掌就出现在了他面前。
幸好仙人掌这种植物比较皮实,不仅耐旱,还耐寒,就连在冬天都能种植。
胡长安所要做的,无非是提供一些最基本的水源,它们就能自己茁壮成长了。
胡长安按照系统提供的教科书,小心翼翼的照料着仙人掌。
当然在其他人眼中,这事情就变了。
“喂,最近胡少爷怎么一直在种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啊,你知道这玩意儿是什么东西吗?”
“当然不知道啊,我从小生长在应天府,就从来没见过这种古怪的玩意儿,也不知这东西能干嘛。”
“就是就是,你看这东西满是刺的样子,都勾坏我两件衣服了,真可恶!”
“也不知胡少爷这是想干嘛,难道是想放着当装饰品么?不然我实在是想不出这东西 能干嘛。”
“哎,胡少爷的口味也真是重,我看到这么多尖刺就头皮发麻,没想到胡少爷就连这种东西都欣赏的来。要我说,这真不愧是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