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大半夜送走了医生,紧接着就收到了老板的指示
找一份正宗红烧肉的食谱。
虽然怀疑老板又犯病了,但作为金牌助理,他还是连夜联系到了封家旗下的一家餐厅的大厨,向他讨要秘方。
翌日,他又将配料材料都送了过来。封夙第一次做饭,动作自然极为生涩,配料与火候掌握的都很差,做出的红烧肉不是漆黑一片,就是味道苦涩古怪。路易就在一旁看着。
他经常会搞不懂封夙。明明做的又难吃,还经常会将手烫出痕迹,又费力又费时,为什么不干脆买现成的呢
他是劝不动封夙的。封夙骨子里就有天生的偏执,做红烧肉是一时兴起也不一定呢。在路易的默默注视下,经由五天的时间,封夙总算做出了一份美观、诱人且成功的红烧肉了。而直到这一刻,路易才知道封夙并不是心血来潮,之所以放下身段去厨房,他全都是为了栗软。
因为栗软想吃他做的红烧肉。
这让路易平静的双眸罕见的涌现复杂情绪。封夙给栗软夹了块红烧肉,白色的真丝手套将棱骨分明的手指衬,他云淡风轻的说:只有路易知道,封夙冷淡的幽蓝色眸夹杂着不易察觉的紧张。路易又偏头看栗软。
栗软毫无所觉,只笑得很甜,他也很捧场,很好吃,一点都不输给大厨做的,但我觉得你还能做得更美味一点。”
“是么。”静默了五秒,封夙才启唇开口,“下次不会让你失望了。”路易皱眉看着他们。
虽然很和谐,但他觉得不对。有时候爱人间的付出是需要彼此都知晓的。
他决定帮封夙一把。
于是趁着栗软回楼上休息,路易不动声色的跟在身后。
迎上栗软疑惑的目光,路易对他微微点头,给他讲了个故事。
一个关于封夙的故事。
“老板是封家小少爷,很受宠,也很冷静有才华,但再冷静的人也会有中二期封夙的中二期就是不到十岁的熊孩子阶段,他那是喜欢看中华小当家,于是就跟年幼的路易一起做菜炸了厨房。
“炸厨房!”栗软吃惊的嘴唇翕张。
“是的,封夙一向是厨房杀手,所以就算他对做饭再感兴趣,封家的人也绝不让他碰厨房相关东西。”
“所以封夙根本不懂厨艺了”栗软脑袋里乱了。
可是他明明记得封夙做的红烧肉特别美味路易没说是或否,转身离开了。
点到即止,他觉得栗软能够想明白了。不多时,他便瞧见封夙被叫上了楼。金牌助理路易微微一笑,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楼上。
栗软自然不是傻瓜,很快就明白了路易的意思。
他把封夙的手套摘掉,看到上面被烫伤的痕迹,眼睛立刻湿润了,抿了抿嫣红的嘴唇,看着封夙要哭了。封夙一看他眼眶红红,心都软了下来,唇角微勾:“你哭什么”
“被烫伤、还被说水平差的人是我吧要哭也是我哭。”栗软眼睛的泪更多了,“都怪我太任性了,你一定很疼吧。封夙眸色暗暗的,指腹将他眼角的泪晕抹开,“你亲亲就不疼了。”栗软吸了吸鼻子,栗软垂眸亲吻他伤痕的位置。他亲的认真,封夙看得也很认真,栗软下意识一抬眸,正巧撞进他泛着柔光的眼眸。栗软被瞧得小脸微红,娇憨的用脸颊蹭了蹭封夙的掌心,“封夙,你是不是
他声音糯糯小小,特别羞赧的说了出来。封夙睨了他一眼,何止是一点点。
“你自己体会。”他语不详的说。
“原来是我的错觉啊,”栗软顿时失落了。不过没关系,只要他跟封夙结婚,剧情步入正轨,封夙总会喜欢他的。一想到这儿,栗软又打起了精神,扬起了笑脸。封夙气笑了,真想撬开他的小脑袋看他究竟在想什么,怎么能迟钝到这种地步。
“笨蛋。”
“诶”栗软一呆。
“栗软是个笨蛋。”
干嘛突然骂他
栗软气呼呼,但看着封夙被烫伤的痕迹,又顿时气消了。算了,看在封夙这么可怜的份儿上,就原谅他吧。
虽然栗软没再要求封夙做红烧肉了,但封夙仍没放弃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