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的黑衣公子在次开口,“欢迎来到漠北,天堂与地狱并存的地方。”
在这里你足够有钱的话,可以买到一切,足够强的话,也能称霸一方活的很舒服。
但是这里对一般人来说就是地狱,没有约束没有法规,随时杀人也随时被杀。
弱者在这里甚至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
沈星晚冷声道,“谢谢公子,漠北的礼物我收下了。”
女子再次笑着开口,“妹妹看来运气不怎么样,这可是漠北臭名昭著的采花贼。”
对于突如其来的打斗,在场的人表现的习以为常,就连一个看着不过三岁的小女孩,都只是好奇的看着。
离厌的打法是狂暴而野蛮的,带着几分野狼的习性,仅仅只用了一柱香的时间就将人给撕碎。
是物理意义上的撕碎。
离厌的左手臂上装有独门暗器,锋利无比的钢爪,一出手可穿膛破肚。
这么血腥的杀人法,一出手就镇住了现场的人。
不少垂涎他们身家的人,瞬间收起了心里的小九九。
女人眸光一闪,“把人杀了,妹妹在漠北可有大麻烦了,他的几位结义兄弟可不好对付。”
沈星晚笑了笑,一副不动声色的样子。
漠北这种地方,不管怎么样声势不能弱。
“少领主,你说这伙人什么来头?”
黑衣公子道,“很快就会知道了。”
新人进入漠北,都会经历一番洗礼,劫财劫色的,还有单纯喜欢杀人的…
能活着走进去的,身边一般也会很快被扒出来。
这就是沈星晚没有马上进入主城区的原因,漠北的主城区可不是那么好进的。
翌日,经过昨晚一役,众人看她的目光多了几分好奇。
有人忍不住问,“你们要进主城吗?”
话音刚落,客栈里传来了马蹄声。
有刚才门外进来的道,“啧啧,什么风把流萤的人吹来了,好久没见他们这么人同时出动了。”
“是那个去年雇佣军榜上,排名第三的流萤?”
客栈瞬间热闹了起来。
沈星晚站了起来,“走吧,接我们的人到了,我们该走了。”
沈星晚一群人走了出去。
“她说是来接她的?”
“我没听错吧?”
黑衣男子站了起来,“看来她的来路很快就会有答案了。”
沈星晚站在门口,还有不少好奇的人跟了出来。
流萤的旗帜,在马背上迎风飘扬。
“是北栖!”
眼尖的人一眼认出领头人是流萤的副团长北栖。
能让北栖亲自来接的人,沈星晚的身份更加的惹人猜疑了。
北栖带人下马,走到沈星晚面前抱拳,“北栖恭迎首领归!”
“流萤恭迎首领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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