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信的时间对不上,如果你是绑匪,你会不会在绑架后的第一时间也就是第二天,将信寄出。”
“以格森威治到伦敦的距离,基本上第二天就能够收到信件,然而这封信却是第四天收到的,时间上就对不上,除非这个劫匪有拖延的习惯。”
但那样的可能性极低。
“但如果是在第二天,看到报纸刊登的寻人启示之后,才将信件寄出,时间上就对得上了。”
所以他才说这是一封诈骗信件。
“而且你相信一个绑匪,会为了一千英磅就去绑架财政大臣的儿子吗?”
那可是财政大臣的儿子啊,只勒索一千英磅,说得过去嘛!
人家少办几场舞会,少订几件衣服着饰就能补回来了,看不起谁呢!
然而一千英磅对于一个普通的民众而言,几乎得上是一笔巨款了。
一个初级的行政人员的年收也不过是一百英磅左右。
“寄信人应该是个赌徒,同时很爱喝酒,居住在伦敦东区,受教育水平不高,在劳伦斯消失的那天,他应该与劳伦斯出现在同一店赌场。”夏洛克继续总结道。
第一,这封勒索信中所使用的句子都非常的简单,甚至还用错了一个单词,原本应该想写的是prepare(准备),却写成了paper,所以可知写信人受教育水平不高。
第二,在写“警察”时,他使用了copper这个俚语。
而这是一种伦敦方言,被称为考克尼英语,多流行于伦敦东区,而格林威治恰好就在伦敦的东南方向,正好对应上了这个身份。
至于他是怎么知道对方是个赌徒的,那当然是与这顶帽子有关。
“这顶帽子,这顶帽子有什么问题吗?”葛莱森问道。
“上面有着很浓肥皂的味道,这证明它最近刚被人洗过。”
“你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突然清洗一顶帽子?”夏洛克问题。
“当然是在帽子脏了的时候啊!”葛莱森一副这还要问吗的表情。
帽子这种东西与衣服不同,不会经济清洗,一般只有弄脏的情况下才会清洗。
“问题就在这里,这顶帽子曾经脏到必须要被清洗的程度,以财政大臣儿子的这种身份,你觉得他会在帽子脏了之后带回去让人清洗吗?”
当然不会,而是直接扔掉。
而且这顶帽子的材质也算不上是最上乘,扔掉他也不会觉得可惜。
“于是这顶被随手丢掉的帽子就这样落到了写信人的手中。”
“这顶帽子被写信人带走之后,进行过一番清净,原本准备拿去二手市场卖掉的,但是在准备离开的卖掉之前,他看到了报纸上的新闻,于是便改变了主意。”
“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寄出了这封信,毕竟成功了就能够拿到1000英磅,而失败也只不过是坐一阵子的牢房罢了。”
以上的条件建立在一个前提上,那就是拿走这顶帽子的人知道这顶帽子就是劳伦斯的。
赌徒之所以被称为赌徒,那是因为他们可以面不改色的将人生的一切都压上赌桌,从手指到妻女,从金钱到道德。
只要能拿来当赌注的,他们都敢放上赌桌。
“最后就是你看到的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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