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攻?把客栈包围了,然后直接放火,这确实是一个极好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之人身的极妙回马枪,所以,灵机上人同意了。
但是,他们用的招式虽然妙,关键点是,马汉山他们想不到才有用。
马汉山有想到吗?
真是开玩笑了,前世既是条子又是江湖大佬的人,他能想不到吗?事实上,马汉山使的是更妙的一招,埋伏。
这地方不比其他地方,入夜后不仅冷,而且野兽多。很多人总以为,森林里才有可怕的野兽。但却不知道草原的野兽也是很凶猛的。这地方,挨着草原,草原里的狼是很凶猛的,饿疯了的草原狼比狮虎还要可怕。所以,在这里生活的人,入夜后如果不是大队人马的话,绝不会离开人类聚居的地方。
当然,像灵机上人这样的武林高手是不怕狼群的,但他的手下就不一定了。作为一个王府的大总管,他不可能抛下他的手下不管的。而且,行动失手他已丢了大面子了,如果再扔下自己人连夜逃跑,那他永远都休想在江湖上混了。
所以,马汉山断定,逃离的灵机上人一定不会跑远,肯定还在邵光堡里。
邵光堡虽然不大,但在要两三百户人家,数十个客栈、酒楼、乐窝子里找几个人,还是挺麻烦的。
不过,马汉山手下也不是没能人的,原来瓦缸寨的人里就有能人,只不过,马汉山的老爹并没发现他们。
而马汉山则发现了这些宝贝,比如一直侍候自己现在已能独当一面的阿牛,他简直就是一个天才学霸,学啥玩儿,比别人快几倍。
瓦缸寨里有一个和阿牛要好的孤儿叫狗儿。
狗儿还真是狗儿,据说,狗儿是喝狗奶长大的,所以,狗儿对于狗儿就不仅仅是一个名字,还记录了他的命运。
也许是喝狗奶长大的缘故,狗儿居然可以与狗无障碍交流。因此,只要有狗的地方,狗知道的,狗儿就能知道。
狗儿还养了一条银狐狗,一条长着银色毛发,形如狐狸的狗。所有人都说,这是一条银狐,但狗儿却坚持说它是一条狗。银狐狗是一头灵犬,行动非常敏捷,快如闪电,它的嗅觉和视觉都异于犬类,而且,虽然它的个体不大,却异常凶猛,别以为猎犬很凶,在它面前,只能做乖乖狗。
因为狗儿懂狗语,还有一头银狐狗,现在他是寨子里的宝贝,他所以不为人知,是因为马汉山刻意不许寨子里的人张扬而已。
狗儿,是瓦缸寨一宝,也是马汉山的秘密武器。
此次马汉山远行西峡,知道路上不太平,到了西峡也不会太平,所以沈浪派他跟随了。
想不到,现在果然用到了。
“少…少爷…找到了。”马汉山刚审完李三他们,被派出去“寻找”灵机上人的狗儿回来了。
“阿尨,他们在哪?”马汉山顺手给狗儿递过去一杯茶。
马汉山觉得狗儿狗儿,阿牛阿牛的叫有点儿不雅,所以给狗儿改了一个名字叫马尨,而阿牛则叫马百里。不过,他很快改变习惯叫狗儿阿尨,却一直叫阿牛为阿牛。
“北…北边…单独的那…那座房子……。”狗儿和狗交流很流利,但和人说话有点结巴,真是一个奇人。
“哦,他们还是有点胆子嘛,居然还留在邵光堡。”马汉山叮的一声打着火机点燃烟斗,一手捏着烟斗一手抱胸,在房间里走了几步,问狗儿说,“阿尨,你指挥堡里的狗吗?”
“当然,但…但要…要它们帮…帮忙的话…得…得准备一些奖品。”狗儿笑说。
“嗯,事后每狗一鸡腿吧。”马汉山也笑了,奶奶的,真是太令人兴奋了,想不到来到这个世界,竟然可以让狗办事。
“那…那少爷想…想让它们干嘛?”狗儿也兴奋,也许,冒险是男人的天性吧,他觉得,这会儿他不仅仅是打探消息了,少爷会让他干点令人兴奋的事。
“他们肯定不甘失手的,他们或许会来一招回马枪找回丢光了的脸面,所以…我得给他们来一招十面埋伏吧,阿尨,让银狐继续监视他们,然后让一四七他们过来。”虽然,现在毫无证据证明灵机上人会杀他们的回马枪,但马汉山却决定赌一下,反正,大家现在都睡不着,就算赌错,那也没什么紧张的。
“是,少爷。”狗儿转身离去,不一会儿一四七二五八他们来了。
马汉山背着手扫视了一眼在跟前站得笔直的四个保安,很满意,这就是自己训练出来的民兵啊,真是不错。
“咳,一四七,还记得打埋伏是怎样干的吗?”马汉山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