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村,起的名字还真恰当,对于这些新来到罗兰的人就是人生的一个新的起点,修真界修真成仙,一步功成万骨枯。
起点村看起来并不大,也就十几栋房子,这些房子什么样的,有茅草屋,有木板房,有砖石二层小楼,这些房子门口通常都挂着各种招牌,整个村子用木头桩将整个村子围了起来。
用脚踢了下躺在地上的常遇春说道:“赶快起来开饭了了。”
果然这句话几乎对所有胖子吃货都有吸引力,常遇春一下就坐起来,开始东张西望,并询问我在:“在哪里,哪里开饭了,我怎么没闻到香味。”
黑线,我的脑门上不自觉的出现了无数的黑线,对他说:“前面有个村庄,想吃饭就赶快起来。”
听到了有村庄可以开饭常遇春一下从地上爬了起来,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冲向远处的村子。
常遇春率先跑进了起点村直奔着酒馆跑去,明显是要先填饱肚子再说,不过等他回头看我的时候,发现我却走向了一旁的服装店,已经一只脚踏进酒馆的常遇春不得不反身跟着我进了服装店。
我先进衣服店并非偶然,这个想要融入罗兰的修真世界最好的办法就是先要换一身衣服,我这是从那三个天羽宗的看守后山的弟子眼中得到的信息,别看他们那种趾高气昂的神态不是没有根源的,在罗兰修真才是主流,想要融入这个世界最少也应该换身衣服吧,不然总是多少会有些异样的目光注视着你,不但是暴露自己的身份问题,更有可能是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衣服店里摆设很简陋的,一个柜台,柜台后面一个中年女人正一只手支着下巴在打瞌睡,显然是生意冷清而无聊的睡着了。我轻声咳嗽两下示意店里来了客人,女店主抬头看见我和常遇春立刻就来了精神,绕过柜台来到我们面前,看口询问道:“两位可观想要买些什么?本店经营各类服装,价优实惠,各种尺码的都有。”
哦,这一条嗑咋跟地球的差不多啊,我指着常遇春对老板娘说道:“我想购买两件衣服,不知道价钱如何?”
生意上门老板娘是笑颜如花,对我们说道:“小号衣服五十铜钱一件,中号衣服一百五十文铜钱一件,大号衣服五百铜钱一件。”老板娘看着我们的穿着,显然知道我们是从何而来的,就又对我们说道:“两位客官要是需要钱的话可以去村子末尾的典当铺典当一些无用的东西。”
对我和常遇春这倒是个好消息,毕竟我们也没有罗兰的货币,我知道修真界使用灵石下品灵石来做交易货币的,可这个小村子显然不简单,没有村民却又店铺,没有守卫可是店铺根本不担心有人来打劫,没有牲畜甚至连鸡都没看到。我们按照服装店老板娘的提示的方向很快找到了典当铺。当铺门口挂着一个大大的当字,走进其中只见到一个身材比常遇春还要胖的大胖子站在柜台后面,这在不停地拨弄着算盘,好似生意很繁忙似得。
我和常遇春来到柜台前了,这掌柜还没有反应,依旧是在打算盘,着急吃饭的常遇春敲敲桌子,掌柜的才抬头看了看我们,那肥肥的脸上立刻出现了笑容。奸商,绝对的奸商,看到这笑容我立刻在心里吐槽了起来,看来这次一定会被人狠狠的扒皮了。
这当铺当东西自然地当一些有点价值的东西,不然说不定之后可能,会因为钱不够买不起衣服、吃不起饭的尴尬境地。我开口向当铺板询问道:“老板你这里都那些东西可以典当?”
典当铺老板那肥嘟嘟的脸上的笑容更胜了,眼睛都笑的快没了,他对我们说:“什么都可以当,只是价钱略有不同,衣服首饰金银,就是人我也收。”
我看看自己又看看常遇春,看得常遇春都紧紧抱住自己,我对他翻了白眼,然后一直窝在自己怀里的小铃铛取出来放到地上,自己开始脱衣服,我把上衣往典当铺柜台上一放问道:“这件衣服能当多钱?”
一件衣服而已,反正我手镯中还有备用的,我感觉我和手镯的联系并未中断,里面的东西依旧可以能够随时取出来的,只不过我总是感觉到有人在关注我是的,现在从手镯中去东西显然并不是好主意。
典当铺老板接过我的衣服翻来覆去的看看,然后对我说道:“500文铜钱。”
好吧这个价钱我接受了,因为衣服店老板娘的大号衣服就买500文钱,老板很快就将一个大袋子交给了我,里面装满了铜钱,每个铜钱的个头都不小,中间还带有一个四方形的孔,有些像华夏明清时期的铜钱很像,只不过铜钱上招财进宝吴国昌盛。
看到我兑换了500文钱常遇春也脱下自己的衣服递给当铺老板,当铺老板同样是笑眯眯的接过衣服,然后递给常遇春一袋铜板,常遇春乐呵呵的接过了钱袋子,可是没过三秒脸色就变得难看了,因为这个钱袋子比我的小了,这明显里面是铜板的数量不对,常遇春将钱袋子放到桌子上对老板说道:“老板钱的数量不对吧,我的怎么比他的少呢。”
当铺老板收起了那和蔼可亲的笑容,板着脸对常遇春说道:“铜钱数量300绝对不会有错,物以稀为贵,他是第一个当上衣的自然是最贵的,你是第二个当衣服的当300文钱不少了,要不是看在你的衣服比较肥,我就当你250文钱,你当不当不当了,不当就把衣服拿走。”说着还要将钱袋子拿回柜台里面。
常遇春直接把柜台上的钱一把抢回来抱在怀里,这先当衣服和后当衣服竟然还有差别,不当东西别说买衣服就是吃饭说不定都会成问题,哪怕这奸商已经奸的不能再奸了也只能忍了,因为常遇春看见我正在拖鞋子了。
两个可怜的人从当铺出来,我和常遇春都只下了一条裤头来遮羞,当然传送阵送我的小乾坤袋没有当,常遇春的吊坠和我送他的怀表没当掉,我们身上的衣服鞋子腰带都当掉了,两个人一共换回来了五两金子一千个铜板。
我们有了钱的第一件事就是再去衣服店里买衣服,现在我们属于衣不遮体的那种。其实在服装店里哪有什么各式各样的衣服,真正的只有两种一种是男人穿的,一种是女人穿的,为啥这么说?还不是衣服店里的样式只有一种,男士的衣服只有一种布衣,麻布质地中间是两排扣子,看到这件衣服让我想起了以前常玩的网络游戏了,真的是开局一件布衣,女士的衣服稍微带点色彩,至少是红蓝白三色组合的了,哪里向男的是白色的,只有袖口是缝了两道蓝杠。
要买就买全套的,当我们从服装店里出来之后已经完全是一身罗兰人的打扮了,胖子常遇春又比我多花了好几百铜板,鞋子和衣服可都是选择大号的,大号比中号几乎贵了一倍,就是鞋子同样如此。
两人买完了衣服,常遇春拿着自己的钱袋子依旧是向酒馆跑去,我则向酒馆旁边的客栈走去,我领教了当铺老板的奸商作风之后,就明白了在这个起点村子里必须先下手为强的道理,所里两人开始了分头行动,常遇春去酒馆订饭菜,我去客栈订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