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伙计全部记完后,笑着说道:“好的,请稍等片刻。”
今晚的夜宵摊生意不是很好,没多少客人,年轻的伙计一离开,场面有些冷清,方琳琳觉得无聊,主动开口询问道:“诶,你不是说在部队里负责养猪做饭吗?怎么今晚特别能打?”
芦志强点燃香烟,美美的抽了一口,笑嘻嘻的回答:“为了保护女朋友,男人不行也得行!”
方琳琳翻了记白眼,没好气的说道:“你就鬼扯吧!”
芦志强淡淡的一笑,吐了口烟圈解释道:“那群小混混下盘轻浮没有劲力,除了能够承一时口角之能外,根本没什么威胁,任何一个稍微懂点搏击之术的人,都能将他们轻松击败!”
方琳琳听后忍不住又翻了记白眼,虽说芦志强讲出了实情,但关键问题在于,没多少人有那个勇气,胆敢以独自挑一群小流氓啊?!
更何况连斗了三场恶战,身上还未受半点伤,这简直就是奇迹!
方琳琳自问若是和芦志强位置对换,别说是三场,哪怕是一场都未必能够撑下来。
没好气的回答:“他们就算再弱小,但人数优势始终在那里摆着,一般人可没你那么厉害的身手。”
芦志强坏笑着拱拱手道:“嘿嘿,多谢夸奖!”
正所谓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当芦志强和方琳琳坐在夜宵摊上等待吃烤肉时,被芦志强痛扁一顿的鹏哥几人,正在掏手机拨打电话向老大求援。
鹏哥作为女儿街一带有名的小混混,上面自然有老大罩着,这会儿被人揍了,肯定得求老大来找回场子。
夜晚正是小流氓、小混混们活动最频繁的时间,鹏哥的老大一听说自己小弟被人揍了,顿时气得火冒三丈,找了一群小弟,带上西瓜刀、钢管、棒球棍、水果刀、弹簧刀等武器,开了四五辆面包车,风风火火的就朝女儿街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