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这里可是芦江城的闹市区里,即便是大清早古玩街上没什么人,但这般光明正大的抓人也是极其罕见,不少路人见状全都吓得直往后退,生怕他们乱抓人,殃及池鱼那可就完蛋啦!
宗天宝随意扫了一眼周围各异的表情,觉得很有意思,不过很快他就注意到一个人。
被他注意的这个人,正是我们的男猪脚芦志强。
宗天宝注意到芦志强,并非是说他的容貌有多帅气,而是他脸上的表情从始至终都没有丝毫的变化。
无论是同瘦竹竿侯庆和肥胖的地摊商贩蒋老六争辩时,还是现在看到一大群身穿西颜色西装的小混混出现后,芦志强脸上的表情一直非常淡定,仿佛世间没有任何事,值得他去惊讶与害怕。
这样的表现只有可能出现在两种人身上,一种是傻子,因为压根就不懂得害怕与惊讶,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另一种就是真正的高人,这个所谓的高人,并不是单指他的身手功夫多厉害,权利有多大,还包括他所拥有的超强自信以及曾经遇到过的各种丰富经历。
单从他最初谈笑间轻松指出磁州窑黑釉梅瓶是仿品这一点来看,毫无疑问在宗天宝看来属于后者,是个真正有真才识学的人才。
宗天宝虽然没有什么文化,是个从社会最底层小混混起家的暴发户,心底很嫉妒羡慕恨那些相貌英俊,学识渊博的年轻人,但他恰恰又很明白如此这个社会,人才的重要性。
起码那些学识渊博的大学生在管理方面,远比只知道喝酒、抽烟、打架斗殴的小混混要强。
所以,即便非常讨厌芦志强,在这一刻,宗天宝还是流露出了渴望为自己公司招揽人才的想法。
‘换一个方面去想,其实老子把他留在身边也有好处嘛!一来可以为老子的公司创造更大更多的利益,二来在老子手下做事,想怎么欺负就怎么欺负,还怕他跑得掉吗?’
心中这般一想,宗天宝情不自禁的咧嘴大笑起来,冲着芦志强说道:“年轻人,你有没有兴趣来我公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