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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酒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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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郡曾经被称为‘不降郡’。

在春申陷落之时,各地郡守与诺曼人虚与委蛇,清河郡却奉唐节坚守了数年,最后力不能支被攻克。

到了现在,因为与河阳人的恩怨,清河郡转而向诺曼公爵靠拢了。

虽然清河郡守不敢明目张胆地接受诺曼人的册封,但传清河郡守的子弟已到春申,前往诺曼公爵军前效力。

诺曼公爵也答应了清河郡,一旦清河被攻击,他会鼎力相助。

清河郡和春申公爵勾结到一起后,不论对清河郡还是春申公爵领,都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北部边境安宁之后,春申公爵的一支精锐部队却深入了林中,去向不明。

这个消息让清河郡守大为惶恐,他去信询问春申公爵,那支军队去了什么地方,一旦清河有变,诺曼人能否抽调兵士北上。

春申公爵回信告知清河郡守不必担忧,说那支军队只不过是去平定一股叛军,几个月后就能回来。

清河郡守严密地封锁了这个消息,还派出了十六艘大艇组成的内河水师,严密地巡逻在河面上。任何北上船只,都会遭到驱逐。

清河郡守很明白,云城唐军之所以没有南下,就是因为顾忌到清河、春申两地协同互保,一旦被云城得知了春申精锐调出的消息,恐怕大军立刻就会南下。

清河郡守其实也是内心苦闷,他错过了最好的勤王时机。

当初为了防止义军危害大族利益,便连哄带骗,将最大的几部义军送去了云城。

在清河郡内,郡守又施尽手段,终于将那些暴民义军瓦解殆尽。清河大族终于接管了清河郡,如果唐王当初亲近清河人,说不定清河人早就归附了。可惜,河阳人终究抢了先,他们拥戴了一个春申儿作为首领,将盘踞云城的各地义军剿灭、收编,竟然控制了唐王。

这一下,各郡本来处于观望的大族们都明白,从唐已经不再是个好选择了。

唐王已经被河阳人控制了。归顺唐庭,便是归顺河阳人。

最好的局面,便是双方默认对方的存在,君臣各守疆界,说不定还能聚集王师,恢复春申旧都。如果河阳人要跑来夺权,那就没什么好商量了!河阳大族有兵有粮,其余各郡大族便没有么?

云城。

一处酒肆的角落里,乔装后的王仲浑如林中人一样的打扮。

街市上的吹笛人一边笑呵呵的饮酒,一边给王仲讲了这些唐土纷争。

王仲的心中既悲且怒。

唐地壮士何其多,若是齐心协力南下,诺曼公爵的骨头现在都能打鼓了。

吹笛人自称林中客,偶尔劝劝酒,问问闲话。

被问及来历时,王仲倒是有问必答,说他祖父躲避战火,从春申逃往清河,在河边务农、帮工。诺曼兵打到清河时,一家人又渡河搬到了河阳。家中境况稍好时,便送了王仲去念书,十三岁上在河边玩耍时,被一群安息人掳走,之后流落各地。

王仲说他运气好,一同为奴的唐人中有个先生,悄悄教他认字,也教了一些道理给他。那先生在王仲十九岁时得病死了,死在一个叫做苏培科的岛上。

王仲浑浑噩噩地度过了三年,接着遇到了一场变故,从此便作为堂堂正正的唐人,活到了今天。

“变故。”吹笛人敏锐地注意到了王仲说的这个词。

在吹笛人的心中,其实疑惑极多。

他阅人无数,却看不出来王仲是不是在撒谎。这个王仲会说林中话,也会说些春申话,谈吐真像个读书人。关键是,王仲身上的气度,看起来倒像是个大户人家出生,不卑不亢,谈吐大方,与他所说的为奴十载的故事完全不搭调。

“何等变故?”林中客问道。

“唐人不愿再为奴了。”王仲将一碗粥拿起,递给了身边的一个小乞丐,那乞丐用出云话连忙感谢,王仲也用出云话回答他。

一个婆子过来用生疏的唐话道歉,用手拍那小乞丐的屁股和后背,要撵他出去。

王仲却温声告诉那婆子,说一碗粥罢了,等小孩喝完再说。

林中客看了一会,忍不住嗤笑,“你喂他一口,他每次见了你都要缠着你。”

“要是能吃饱,谁出门行乞呢。”

“王郎,我真有些奇怪你怎地这般轻信于人?与我说了这么多?”林中客说道,“若我是那包藏祸心的人,执了你报官说你来路不明,你怕是要下狱。”

“一两个林中人,或许有这般人。一群林中人自己遭着难,还要对我包藏祸心的话,那是林中人自己不争气,我也认了。”

小乞丐喝完了粥,跑去水桶里洗净了碗又送回来,对王仲连连鞠躬,跑了。

“林中人。”吹笛人忖度着这个词,“却实比夷人好听多了。你这样说,可是为了讨好我?”

“不是。”王仲摇头,“要我说夷```人,我还有点说不出口。我来的那个地方,谁敢说‘夷人’,要挨军棍的。”

“军棍?是哪家郡守,我怎么未曾听过。若有唐军将领告诉士兵,说‘夷人’就要挨军棍,他早就被身边的唐兵杀了。”

“不一样。”王仲说,“我来的那个地方,河谷唐人和林中唐人不一样。我们那里,河谷人和林中人,是互相托付性命的。”

“王郎原来是招募我的。”

“招募你?”王仲的眼里闪出了一丝痛恨,“这本该是通行天下的道理!我说了这样话,却被当成有意招募,真是可笑至极。”

林中客捏了捏胡子,脸上带着调侃意味的神色也消失了。

“王郎所说的地方,在何处?”

王仲端起一杯酒,仰脖饮下。

“春申以南。”

林中客当然不满意这样的答复,“春申以南,便是大海。我猜测王郎所来之处,当在海外。我也听说过孛嗄洒、罗莎斯,还有那尼嗒国,听说都是方圆数百里之国。王郎可是安身期间么?”

林中地区对海外的地名,依旧沿用着上百年前的译名。

虽说听来古怪,但还能辨别它们的原意。

“布尔萨,罗斯,至于尼塔,那是诺曼一行省,如我唐人一郡,并非国家。布尔萨如唐人,只是灭国日久,布尔萨人只知受了苦,却忘了苦是诺曼人给的;罗斯裂为六部,彼此倾轧有如唐郡;尼塔大郡已然瓦解,分为三部。我,便从那其中一部而来。”

林中人想了想,“王朗所,却是大出为兄意料之外。不知贵部将军从何处募兵?听王郎所,身边多有林中人。”

王仲笑着说,“何处募兵?唐人为奴之人,皆是我军之兵!后来林中人焚林取道南下,从此林中之人,也尽为我部军民。”

林中客愣了半天,以为王仲在开玩笑,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所幸出云酒肆之中歌舞、劝酒、争吵之声刺耳,无人注意到这边。

林中客笑了半天,“王郎若说,林中一部归顺,为兄便信了,若说林中人尽数效忠你主,却是吹破了天。不说熊家、孙家、马家这等大族彼此不服,互相厮杀多年。便是那钟离家早已衰败,恐怕也不是轻易就能投人的。”

“熊家之长,是第一个效忠我主的,献林中白玉一对。家中子弟多有勇力,唯有熊灵均文武全才,我主多有称赞;孙家不听节制,屠西格玛城,布尔萨人皆反,我主救之,今以米城守入军中效力;马家驻白垩城,多派子弟效力,承担参勤,每年要献三千枚方石。钟离家,”王仲笑道,“钟离家有女,艳丽不可方物。林中人至今呼为夫人,是恨我家主人不娶。”

林中客笑着笑着,脸上就僵了。

过了好一会,林中客小心翼翼地问道,“王郎所,几分属实?”

“句句属实。”王仲说,“若有虚,天厌之。我看过阁下身旁林中儿郎们的凤首环。林中儿郎的凤首环,所谓看凤看三样:凤首、凤吻、凤目。儿郎佩戴的凤首环:凤首昂扬、凤吻细长、凤目微长```”

林中客忍不住打断:“你眼睛这么好?瞥一眼能看出这么多?”

王仲脸色一窘,“哦,其实我是先猜出来你们的身份了,然后照着印象说你家凤首环的样子的。”

林中客点了点头,“这样倒是说得过去。”

王仲再次严肃地说道:“当初追随大将军出林中的项家,可是你们?”

林中客的眼里闪出了怒火,没有回答,算是默认了。

“王君之主,究竟是何人?”

“南海都护,”王仲说,“章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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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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