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这么容易就让你近身,我还叫金毛炎昊?”金毛炎昊哈哈笑道:“来而不往非礼也,看招!”说罢,他把双手朝天一举,剩下的八个指头齐齐断掉,飞了出去。
刘禅和李元芳见状,立即后撤。他们在山道跟踪时见识过金毛炎昊的“十响礼炮”,虽说现在只有八个指头飞出,可一样不能小觑。
八个指头胡乱飞出。它们没有爆炸,而是零零散散地落在了地上。
金毛炎昊趁着刘禅和李元芳后撤之际,重生了断掉的十个指头。
刘禅暗呼厉害,心想:这招太阴了,想在之后的乱战中趁我和李元芳不注意时引爆。让他更担心的是,金毛炎昊不光为人狡诈,而且再生能力似乎比修为在顶尖高手行列的周兴还要强。
李元芳却看出了其中的端倪。身为混血魔种,他知道金毛炎昊用的不是再生能力,而是他本身的特殊能力。金毛炎昊身为火药人,他只需消耗极小的能量就可以重生由硝石构成的四肢或者身体其他不重要的部分。
对付金毛炎昊,只能靠远程攻击,打中他的要害!
“换位!”刘禅也发现了对付金毛的方法,他大喊着要与李元芳交换对手。
李元芳没有动。他虽然明白这一点,但心里十分犹豫,不相信能打得赢眼前这个实力在自己之上的纯血魔种。
“换位啊,元芳。”刘禅又大喊了一声。
“哈哈哈,喊有什么用?”金毛炎昊大笑道:“混血小杂种见到我这个纯种,早就吓得要尿裤子了,哪里还敢动手?”
“放屁!金银铜铁哪一样不是纯度越高越软弱?”刘禅给李元芳鼓劲,说道:“元芳,别听他瞎说。混血才是真正的进化,才是最终的强者!”
情急之中,刘禅说出了一个很普遍,但又不被世人所接受的真理。大多数人都认为血脉越纯的魔种实力越强大,其实是错误的。混血杂交,取长补短,不可能比前代更弱。纯种之所以看起来强,是因为他们有传承,一出生就知道自己有什么能力以及发展方向在哪里,进步自然就快。而混血魔种是新物种,能力是什么,极限在哪里,都需要不断的摸索,所以实力的增长会慢很多,看起来当然显得弱了。纯血魔种利用自己前期实力增长快速的有利条件,打压混血魔种,使得大多数混血魔种失去了到达能力极限的机会。
“换!”李元芳得到刘禅鼓励,振奋起精神,准备与金毛炎昊决一死战。
蓝天在一旁默默地注视着董大桓和雾叟的战斗。他之所以没有偷袭,并不是因为道德高尚,而是发现偷袭无用。鱼人莫洛克离得远,偷袭不可能凑效而雾叟本身就是虚化的,连实体在哪都不知道,怎么偷袭?
雾叟通过迷雾,感应到蓝天的气场能量很稳定,他知道自己故意出言误导对方的小伎俩失败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董大桓感受到了压力。他挥舞着巨大的船锚,需要消耗不少能量,而且强化手臂的时间随着自身能量的减弱也会变短。
既然打不着雾叟,那我就攻击鱼人。董大桓拿定主意之后,将自身的气场能量强行扩张到二十丈之外。他终于感应到了鱼人莫洛克的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