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拉迪本来没想过能找到关于魂器的记载,在他的记忆里,邓布利多早就把和魂器有关的书籍拿走了,就是为了防止在那之后再有人了解到那种邪恶的黑魔法,很有可能出现第二个伏地魔。
然而当他抽出一本四百多年前的手札,封面上潦草的字迹险些让他怀疑这是否是霍格沃茨的藏书,“霍格沃茨还收录笔记吗?”
无论是封面还是扉页都没有作者的名字,弗拉迪只能认为这可能是混血王子那几本魔药书一样,藏在书里面了。
打开手札,扑面而来的是漂亮的哥特式字体,和封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字里行间的意思却隐含着一股疯狂的意味。只看了前两页,弗拉迪就可以肯定书写者是某个黑魔法的狂热信徒,他收集、学习甚至施展了成百上千种足以把魔法部各项法律践踏个十几遍的黑魔法及其道具,这本手札就记录了他研究黑魔法的一生。
一开始弗拉迪只是把这本书当成消遣来看,毕竟上个小时看的“傀儡”实在有些复杂,当他浏览到“厉火”,眉头皱了起来:这个黑巫师竟然拘禁麻瓜来测试他掌握厉火的熟练度,三年的实验害死上百个普通人的性命,而在他的笔下,那些实验品凄厉的惨叫声是他魔咒熟练度的测量指数。
再往后看,包括三道不可饶恕咒在内的邪恶黑魔法都是他研究和实验的对象,期间用于实验的普通人有千余名,“难怪那时候扑杀巫师了,不把他们杀了,普通人全都得变成小白鼠。”
直到翻到一页,看到一个脑子里面熟悉,眼前却从来没有见过的字眼,弗拉迪瞬间就愣住了,“魂器。”
魂器?
“人类的寿命几何?”
“几十年而已。”
“炼金术士几百年的生命也足够令所有人艳羡,但有没有那么一种方法,可以让一个人活得很久很久,久到永远也不会死?”
“我探索黑魔法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光阴了,这二十年以来,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那么美妙而充实,黑魔法张开双臂,迎接我这个暌违多年的游子。”
“但凡事皆有其代价,肉体凡胎修炼黑魔法,日积月累的伤势总是免不了的,三十五岁的我已经老态龙钟,镜子里的我鬓角皆白,走路走得快一点都会气喘吁吁,仿佛命不久矣。”
“我不甘心。”
“所以当我得知魂器可以阻止死亡的时候,立刻想方设法获知制造它的办法。”
“我制造了一个魂器。”
“魂器制造成功的那一刹那,我欣喜若狂,然而肉体上与灵魂中那难以抑制的剧痛让我昏厥了过去。”
“当我醒来,除了少许头痛以外没有其余的不适,但我明白,我已经踏上另一个世界。”
看得出来,黑魔法对他生命的腐蚀是如此的彻底,这个疯狂的黑巫师只用了二十年时间就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他的运气倒是不错,竟然学会了制造魂器,当然,制造魂器的过程中肯定又有无辜者的献血。
弗拉迪捧起手札,发现笔记已经过去了一多半,按理说制作出魂器的黑巫师应该有极长的生命才是。
翻开新的一页,原本漂亮别致的哥特式字体变得潦草,字母歪歪扭扭,像是刚学会写字的儿童,又好像是双手捏不住笔一样。
每一次记录的内容也远不如之前详细,基本上都是某某天,做了什么,不超过30字,关于“心情”“感觉”之类的词组也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