竺笙平时很少化妆。在大学时,也只是有表演的时候,才化淡妆的。
她皮肤白皙如玉,五官生得漂亮,尤其一双桃花瓣的眼睛,明眸善睐,属于那种婉约清丽系美女。
黎箫初次见她,她落了水,完全不见瑕疵,更增清水芙蓉之风姿。
就在竺笙犹疑时,花莳已经拿出了自己的化妆包。“我帮笙笙化个妆吧?”
反应最大的是黎箫。
花莳的家境他是了解的,那么化妆品应该也不会买太贵的。他当过摄影师,见过一些女孩子化妆,劣质化妆品对皮肤伤害很大。他自然不愿意见到,笙笙的天然好皮肤受到荼毒。
“等等”,黎箫喊了一声,而后他的手僵在了半空中,视线与花莳相对。
花莳嘴角噙着笑,笑容温暖,她磕磕绊绊解释说,“这套化妆品,是小红书,百万博主推荐的,百草精华提炼,虽然便宜,但挺好用的,我一直都在用。”
花莳的皮肤虽然比不得笙笙,但底子也不错,阳光健康。黎箫不好意思拂了她的热情。
“笙笙素颜就是九十分,我也很好奇,上了妆会变成什么样子。”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柳歌伶,以手搭在了竺笙肩上,饶有兴致。
“那就试试。我也觉得苗衣隆重盛大,在妆面上也要一脉相承。”竺笙自己也充满期待。
简单洗漱后,花莳为竺笙涂了精华,用以保护皮肤,接着是面部打底。
花莳的手法很轻盈,底妆也不过分夸张,给人清透的感觉。
眼妆是妆面的关键。
花莳拿出一个设计精美的彩妆锦盒,分上下两层,每个分区上都印有浮雕。
先用一个淡橘色打底,再用爱马仕橘色打在眼窝的2/3处。
苗衣除了银饰,红蓝撞色最为经典。为了呼应衣服的蓝,花莳用了宝蓝色眼影画出一条细长的眼线,眼球中间用金色珠光提亮,眼头的部分用高光提亮。
一番操作下来,清丽美女变得冷艳无双。
“睫毛也贴一点吧?拍摄的强光下,看不出来的。”花莳征求两个女孩的建议。
“我看可以。”柳歌伶并不排斥这些。事实上,她唱夜场时,还经常画小烟熏呢。
花莳先用睫毛夹按压原生睫毛,再将分段的假睫毛粘贴好。原本浓密的睫毛,变得更加挺翘。
“花莳你手艺太棒了,以前做过造型师吗?”柳歌伶不吝赞美,“这睫毛像伞盖儿,可以落一只蝴蝶了。”
竺笙掩口而笑,“音乐人就是想象力丰富啊,落上蝴蝶我也体验一次做香妃。”
“我想象力也不及你啊,那么高难度的舞蹈,你在水面上就跳了。”
“咦,我们是不是要进入商业胡吹的环节了?”
几个女孩子毫无负担地大笑,即将分别的愁绪也被冲淡了不少。
黎箫别过脸去不看,嘴里嘟囔着“女人就是麻烦”。可他脑海里,都是蝴蝶亲吻竺笙眼睛的样子,挥之不去。
花莳的妆面开始收尾了,腮红依然是爱马仕橘,眉毛选择灰色,口红更精致,外形像一把银锁,妆面自此完成。
“黎帅哥,请回避一下。”竺笙要换衣服了。
黎箫哼唧唧出了工作室。
等到竺笙佩戴好银角头饰,穿好花莳DIY的苗衣出来时,黎箫看得呆了。
他想起直播间里那个叫“双子座小鸟”的网友,每次竺笙直播,她都要高呼“姐姐杀我”。
而现在,这不正是黎箫遭遇的场景吗?
竺笙拉着花莳和柳歌伶的手,“我真的舍不得你们走。Girl与girl在一起,还有什么做不了的事吗?”
柳歌伶最是洒脱,“我去锦城玩几天,继续找灵感。望达小镇开街时,我去找你们,你的高光时刻怎么少的了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