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月下来,让他过得实在是太狼狈了,一直担心那些公司被未来资本公司融资,现在不一样了,他们拿到融资,那么就要吞掉这些公司,来壮大RSI公司。
对于这些事,罗伯特和爱德华是完全支持的。
。。。
下午16:00。
埃里森和罗伯特,爱德华第一次坐车来到康纳庄园。
当他们从车上下来,管家林德钟带着他们过去。
三人见到一个华人年轻人的身影。
帝国集团的杨爵士。
这位被女王亲自授予的香江华人首富,他们早就看到过杨爵士的新闻,只是,现在第一次见到真人出现在他们面前。
“杨少,埃里森先生和罗伯特先生,爱德华先生来了。”
杨铭转过身来。
看到三十多岁的埃里森,还有他的搭档罗伯特,还有另外一个搭档爱德华.奥茨。
历史上,埃里森不但是硅谷首富,还被称为”硅谷花花公子”。
1944年出生在曼哈顿,他的未婚妈妈只有19岁。埃里森由舅舅一家抚养,在芝加哥犹太区中下阶层长大,那时贫富的差别巨大。
学生时代的埃里森并没有显示出超常的素质和成绩,在学校他性格非常胆小孤僻,独来独往,不过却十分注重打扮和享受。
在别的孩子还是由父母来理发时,他却请专业理发师打理。
埃里森喜欢享受和挥霍,狂妄自大,喜欢和众多漂亮女性交往,这也直接导致了外界对这个商业奇才的评价毁誉参半。
在埃里森认识了主修Z国历史的女朋友艾达,他们很快就结婚了。
60年代的M国是巨变的时代,埃里森不停地更换工作,挣钱不多(夫妇俩月收入合计1600美元),花钱却十分大方,甚至借了3000美元购买一条34英尺的帆船。
同时还在分期付款购买另一条小帆船。
埃里森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他从来不操心账单,艾达却受够了,1974年他们离婚了。
埃里森劝她说:“我会成为百万富翁的,如果你和我在一起,你可以得到你想要的任何东西。”
1973年埃里森在阿姆达尔公司工作,当时阿姆达尔公司是和IBM竞争的生产大型电脑的公司,有45%的股份是东洋富士通的,埃里森所以有机会去东洋出差,他被京都东方异国情调给迷住了。
离开阿姆达尔公司,埃里森加入安派克斯公司,这是硅谷一家生产影像设备的公司,在那里他认识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人,罗伯特和爱德华.奥茨。
他们一起研究如何有效存储读取海量的数字信息,埃里森转向了市场和销售工作,他们的项目最终失败了,埃里森将这归咎于公司管理不善,
埃里森认为:“我比公司的头儿们懂技术,也比他们懂市场,如果他们能经营公司,我也能。”
1977年6月埃里森他们3人合伙出资2000美元成立了软件开发研究公司,埃里森拥有60%的股份,占有这么多股份是因为成立公司完全是由于埃里森的鼓动,他有一个40万美元的项目合同,这一年他32岁。
依靠那个軍方的合同,公司勉强活了下来。
。。。
一直到现在1980年,在公司几乎没有钱的情况下,遇到了帝国集团的杨爵士。
埃里森,罗伯特,爱德华对于杨爵士的了解是来自于报刊。但是,杨铭对于这俩人的了解是来自于他前世了解的信息。
就前世全球数据库方面来说,确实没有人能够和埃里森,罗伯特比,也无法和甲骨文公司比。
他们就如同天生为数据库而生一样。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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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