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林城,赵扬帆的出生地。
在这里,渡过了人生最初的十四个春夏秋冬。
他真正清晰记得的,只有跟着叶彩虹之后的几年。生活分为几条直线,一条是上学路线,一条是放学路线,一条是机动部队的路线。
其它的,偶尔被拉出去购物,吃饭,也是在车上,记不清路线。
这座城市,非常的熟悉,却又无比的陌生。
十多年的时间,除了叶彩虹,霍连捷,私下里没有接触任何人。老师,同学,邻居,都没有来往,几乎不认识。
机动部队是除了家以外,唯一让他觉得比较安全的地方,还能流利的说话,与人正常交流。长时间的相处,反倒是相当融洽。
一个年幼的孩子,长期与几十岁的老油子相处,很容易受到影响。人生的悲惨遭遇,与这种环境的促进下,变得很是早熟。
他没有童年,直接从十岁开始跨越,心智快速的成熟,很短的时间内,几乎达到成年人标准。
那段悲惨的记忆找不到,并不代表他忘记了仇恨。
虽然没人在他面前提起平远山谷惨案,可他很清楚。关于那件事,网络平台上的所有内容都看过,刻骨铭心。
在完全陌生的地方,跟在两个女人后面,不时的露出一些微笑,还要随时照看小七彩。
看上去有些苦力的行为,赵扬帆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真的很开心。不时的,有一种情绪在心里蔓延,很舒服,这种情绪是什么,大概就是幸福。
这里,有他的家,这些,都是他的家人,嗯,幸福!
通林的冬季非常寒冷,寒风凛冽,割得人脸都有些疼。
叶彩虹不在乎,那一件雪白的皮毛大衣,穿在身上咋就那么合身呢?咋就那么好看呢?咋就引得一片羡慕的目光呢?
温暖,不只是来自于漂亮的大衣,更重要的来自于心里。儿子大了,那么懂事,那么体贴,那么让人疼爱,那是一种满足。
当初收养儿子,没想过回报,只是看着可怜,像无家可归的小猫咪,让人心碎。
雪白的大衣,那是儿子的一片心,时刻都记挂着老娘,真的很幸福。
更重要的是,准媳妇很是贤惠,一路都挽着老娘,懂事。那么,儿子以后有人疼,有人等待,多好的事儿!
李季然一直陪着婆婆,很是体贴,温柔,一颗心却是牵挂着后边那个男人。
两人相恋的时间越长,她就越是放不开,深深地陷入情网,不能自拔。不由自主的,一切思维,行为都围绕着他。
爱他,爱他的一切,全心的投入,无论结局如何,他是一生的挚爱!
通林城之行,千值万值,一直缠绕在心头的那个结,解开了。婆婆一点也不在意,而且毫不掩饰对自己的喜爱,让她心里暖洋洋的。
天都没那么冷了,好幸福!
一年的时间没见面,虽说电话,全息图像见得多,那也不是真人,怎么也不能混为一谈。
叶彩虹疯了一般,整天带着儿子,准儿媳到处乱转,一顿饭都不在家吃。霍连捷也受到牵连,晚上被抓了壮丁,跟着一阵瞎转,装得一点怨言都没有。
当然,转的次数多了,必定要碰到一些熟人。
那就赶紧上去显摆一番,这是我儿子和儿媳给买的,一阶妖兽雪狼皮毛,锦绣定制,漂亮吧?好看吧?羡慕吧?
叶彩虹以前不这样,挺低调的,感觉有点心理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