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心动魄的猎杀以人类的胜利告终,但事情还没完,我们需要以最快的速度清理战利品,这里是食肉动物的领地,天知道风会把血腥味吹进哪只食肉动物的嗅觉神经!
这只大家伙太重,保守估计得有40公斤,因此我们没有将它吊在树枝上,而是就地用匕首清理,和往常一样,首先要在它的四肢划出一道口子,我才有机会认真看那两块竹板对猎物造成的伤害:长长的豪猪刺无一折断,全部刺进了猎物的掌心,虽然这家伙的掌心有厚实的老茧,但却无法阻止豪猪刺,几乎所有的刺全部没入肉中,将它们一一拔出很费时间,我跟小鱼儿毫无保留的称赞表哥那杰出的猎杀手段,他没有搭话,只是手上加快了作业速度。
“咱们要整快点儿,这血味顺风能飘很远,咱早点弄完早点回去!”他擦了擦头上的汗催促道。
“太重了,要不头就不要了,光这一个头也有个十多斤呢。”小鱼儿说道。
“行,反正肉多的是,不差头上这点儿肉,先秋,刀给咱用一下!”
刀在表哥手里,就像一把真正的屠刀,那只猎物身上没用的部分都被刀刃轻松分离开来,我们用筐子装上已经处理好的猎物,急急往汇合点走。
回程不需要搜寻猎物,因此走的很快,可是这一路上都看见,很远的坡顶有几只动物一直跟着我们,一定是闻到了血腥味,但又不敢离我们很近,这些食肉动物没有十足的把握,是不敢随意进攻的。
走了很久,三个人终于回到了集合点,叶子她们收集了大量的水晶裹叶虫,应该说这次的行动目标已经达到,下午3点,我们返程,进入集贤东林。
一路上小鱼儿都在夸赞表哥高超的捕猎技巧,三个女孩听的聚精会神,她们将我剥下的毛皮传看一番,最后还是迪亚娜说出了这只动物的来历。
“袋獾?你是说这东西叫袋獾?”表哥再三确认道。
“嗯,迪亚娜是这样说的,你看这毛皮上有一个口袋一样器官,虽然这东西没有头,但迪亚娜还是能从这一点认出它来。”孟羽向大家转述着迪亚娜的话。
“袋獾的肌肉发达,十分壮硕。其特征包括:黑色的皮毛、遭遇攻击时发出的臭味、刺耳的叫声,这种动物主要以其它小动物为食,食物来源不多时,也会吃腐肉,它在南美国家的数量比较多。”
“好吃吗它的肉?”我问道。
迪亚娜摇了摇头:“我没有吃过。”
“唉,管它呢!是肉就行,野生动物的肉不会太差的,放心吧!”表哥说道。
在集贤东林里,我们顺道收集了一些新鲜的水果、鸟蛋、晚上6点,队伍回到家中。
生火做饭之余,我们又另起了一堆火,用一个大陶锅煮今天的猎物,我们用匕首将袋獾肉分成小块,我估计要煮完这么多肉,至少要分煮十次。
很快,浓郁的肉香溢满整个龙狮洞,不过这只是开始,根据以往的经验,但凡是野生动物,它们的肉都要煮好几个小时才能完全烧烂,于是我们就让这只锅继续在火上咕嘟,今晚我们吃的是烤鸟肉和水果,表哥本来希望用三九菇做一点汤,尝尝它的味道,但这次我们收集的菇子不多,所以还是要等到明天夜里再食用为好。
野生小鸟的肉,纤维韧性很高,口感极好,这顿饭虽然少了三九菇,但众人还是能大快朵颐,席间迪亚娜问过陈牧歌,从哪懂得这么多捕猎的方法,他告诉我们,全都是老牧民教给他的,“咱现在只小露了一手,往后咱的法子还多着呢!只要不让咱抓海里的东西,陆地上一般二般的小动物,咱都有法子弄到手!”
我们坚信表哥这番话不是虚词,今天的猎杀行动实实在在让我见识到了表哥的手段,这个人不光有蛮力,头脑也很灵活,只是有时候脾气有点大。
“你猎过最难猎的动物是什么?”孟羽问表哥。
“一定是狼,都说狼是狡猾!”叶子抢先答道。
“哈哈哈哈,哪是儿狼啊,狼是最好打的,那时候咱跟咱师傅都有枪,它再狡猾,能跑的过子弹吗?”表哥咬了一口鸟肉接着说:“要说在内蒙最难打的,得是猞猁,这畜生长的像猫,白天见不着,晚上嘛老躲在白林子里头,枪都不好使,有一次咱师傅的马鞍垫子让衣服上的带扣扯破了,咱想着给他弄张猞猁皮,这皮子贼软和,当垫子最舒服,晚上咱就跟师傅的女儿一道去了林子。”
“当时里头一片黑,但咱不能打灯,咱就跟顺子……就是师傅的女儿一道蹲在一个树下干等着,打猞猁有个小门道,你就看前面漆黑一片里头,如果有小亮点,那可能就是猞猁,猞猁的眼睛能反光,在夜里很容易瞧见,当时咱事先把一窝地鼠丢在前面的草窠里,没过一会儿咱就瞧见一对反光的小点儿朝那窝老鼠移动。”
“咱当时也是心急了,没等它走近就开枪,结果没打中!那时候咱想着晚上不能在林子里待太久嘛,就带着顺子回家了,后来白天咱再去看,你猜怎么着,地鼠没了,原地有只猞猁头留在地上,身子没了,咱才知道,原来昨晚上咱打中它了,它看咱走了之后,居然带着伤回来吃地鼠,结果让不知道什么动物给干掉了。”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黄雀在不在后咱不管,咱就知道这猞猁真够猛的,顶着枪伤还返过来吃东西。”
“这就是说,有时候太勇敢了,反而会坏事儿,如果那只猞猁当时留在洞里不出来,就不会送命。”晚上9点,我们收拾完餐具,上床休息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