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妮在洛杉矶待了一个星期,才准备返程。 这些天,队内一直争议不断。 不少人认为,奎妮为了明琅得罪刘易斯,是一个非常愚蠢的举动——刘易斯虽然嚣张跋扈,但他毕竟是野狼会的金牌打手,还认识不少地下拳击手。 他们承认,明琅的身手很好,令人惊艳,即使在竞争激烈的公司也名列前茅,但一个没有植入义体的人,身手再好也是有上限的。 更何况,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明琅没有靠山。 荒漠暴徒害怕的并不是刘易斯,也不是刘易斯背后的野狼会,而是野狼会倚靠的反公司联盟。 毕竟,荒漠区的人都是因为得罪了公司,不得已才到这片沙漠漂泊。 假如不是反公司联盟的基地也在荒漠区,他们这群暴徒、强盗和通-缉犯早被LAPD一网打尽了。 因此,荒漠区的人都有一个共识。 他们可以行善,也可以作恶,甚至可以跟公司打交道,接受公司见不得人的委托,但不能跟反公司联盟作对。 ——跟公司打交道,是为了“利”,逐利是人之常情;跟反公司联盟作对,却是要砸了这里所有人的饭碗。 万一,野狼会因为刘易斯的死,跟反公司联盟告状怎么办? 反公司联盟是如此庞大,光是成员就有十几万人,这还不包括他们收纳的“难民”。 仅从人员规模上,反公司联盟几乎可以跟跨国垄断公司媲美。 唯一的差距是,联盟暂时还没有自主研发武器的能力,而大多数垄断公司都有一条独立生产武器的产品线。 但等沈澹月“继承”高科公司以后,公司与反公司联盟合二为一,生物科技是否还能占据巨型财团龙头的位置……一切都是未知数。 现在人人都知道,沈澹月随时可能会跟高科公司开战。 反公司联盟正处于非常敏-感的时期。 在这个节骨眼上,没人想去触反公司联盟的霉头。 奎妮只能保证,如果反公司联盟真的找上门来,她愿意一个人承担所有责任,不会连累队伍内其他人。 队员们这才安静下来。 货款两讫,队伍在城内休息了一晚上,打算第二天启程回去。 奎妮躺在廉价宾馆的小床上,辗转反侧,最后还是给明琅发了一条消息: 「你还好吗?」 凌晨一点钟,明琅的消息却回得很快:「我很好。你呢?」 奎妮:「这两天,你要小心。刘易斯背后是野狼会。你身手很好,但野狼会都是一群卑鄙无耻的小人,他们不会给你机会单打独斗。」 明琅:「嗯嗯,谢谢你告诉我,我知道啦!」 · 与此同时。 明琅把手机揣进兜里,抬眼望向前方横七竖八的尸体。 她面无表情地甩了甩小刀,在裤子上擦掉刀刃上的血迹。 “一群乌合之众……”她喃喃道,“杀你们真是浪费我功德。” 明琅反手把小刀插回腿上的刀鞘,继续往前走。 这一个星期,她几乎成了荒漠区最有名的佣兵。 不过,不是因为她的身手——她很少在外人面前出手;而是因为她完成委托的速度。 暗杀、盗窃、窃取情报、护送雇主安全出城或进城……甚至是帮忙寻找跑丢的宠物,只要钱到位,不触及道德底线,明琅都会接下委托。 短短几天内,她成了荒漠区的大名人。 这两天,她堪称麻烦缠身。 有被抢了生意的佣兵上门找茬,有流氓尾随到她下榻的旅馆,还有这种怎么也杀不完的小混混。 就在几分钟前,她还在纳闷,这群胳膊上纹狼头的小混混到底什么毛病,一定要来送人头,奎妮的消息就来了。 原来是野狼会。 ——没听说过。 今天晚上,明琅的委托很简单,跟踪出轨的男人,最好能拍到实质性的证据。 委托目标一身肥膘,警惕心却还没有指甲盖大,她都在旅馆外干掉一巷子的人了,他还在客房里跟情人卿卿我我,如胶似漆。 明琅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冷掉的三明治,咬着包装袋,身手敏捷地爬到旅馆二楼的空调外机上,检查针孔摄像头是否正常运行。 见一切正常以后,她一边啃三明治,一边等目标完事儿,然后收工走人。 凌晨四点钟,目标终于结束了罪恶的一晚。 明琅打了个哈欠,从针孔摄像头导出录像,传给委托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明琅打了个哈欠,从针孔摄像头导出录像,传给委托人。 做完这一切,她戴上兜帽,从空调外机上一跃而下,哈欠连天地回旅馆了。 说实话,这样的生活自由归自由,却远远不如跟沈澹月对峙来得刺激。 不知道沈澹月在干什么,有没有学会当一个正常人。 · 凌晨五点钟,沈澹月穿着冷灰色的风衣,站在巷子入口,神色冷漠地看着前面横七竖八的尸体。 又跟明琅擦肩而过了。 这一周,他一直在追查明琅的下落,但每次都是擦肩而过——没有一次是例外。 很明显,生物科技的AI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