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我是例外?”
“对!”
“为什么?”
“因为她们都认命,年轻时候就做个鸡,从一个男人的床睡到另一个男人的床,上了点年纪,就找个老实人嫁了。而你,太不安分,一心想要嫁入我们莫家,野鸡变凤凰。呵呵,真有趣!你觉得,云城四大家族的门,是那么容易进的?别看你那个朋友现在被时煦另眼相看,一副非她不娶的样子,真要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你看时家的人是什么反应。”
“他们可以奉子成婚啊。”安迪说。
“哈哈哈!”莫思多狂笑,“我就知道你们这些人,都有一样的想法。还好我没再碰你,如果碰了,你是不是也会给套子上扎个洞,怀一个我的种,好借机上位?”
确实,安迪是有过这样的想法,但苦于没有机会。
看她的反应,莫思多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呵呵!你自己问问自己,我是智障吗?女人那么多,我干嘛要碰你这种会有后患的?白白给自己惹一身骚?”
“好吧,我不敢再有这种想法了。但是,你迟早也是会结婚,生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的,对吧?”
莫思多挑眉,“我自己就是孩子,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还要孩子干什么?死了那条心吧,时恕的妈妈就是例子。时恕都那么大了,你看时家给过他妈妈任何好处吗?我告诉你,没有!那个女人还得靠卖身养活她自己。时恕这个流着时家的血的男孩,在你们这些一心想“奉子成婚”的女人的眼中,就是一个“制胜法宝”,是不是?事实就是,如果不是时煦人好,去把他找了来,他就算饿死在外面,时家的人也不会管他。”
安迪不敢再出声,只觉得自己的三观完全被刷新。
不是说有钱人都重视自己的血脉吗?怎么会连流落在外的儿子都不肯认呢?
“想知道为什么吗?”莫思多冷笑,“因为一个男人一辈子产生的子,足够生出一个小国家人口那么多的孩子。只要他想,他七十岁仍然可以跟人生孩子。因为太多太容易有,所以,没价值。”
嫁入豪门,奉子成婚,所有向上走的路,都已经堵死了。
那么,就去它的上流社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