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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 104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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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扬州离开之后,杜牧一路骑马看花,日子倒也逍遥。 也是这次离开,他意外避开了轰动一时的甘露之变。 从前被李纯视作家奴的宦官们气焰一日比一日高。 唐敬宗,也就是李纯的孙子更是死于宦官之手。 文宗李昂不曾忘记兄长的死因,继位后励精图治,甚至谋划了甘露之变企图将执掌大权的宦官杀死。 可最后计划败露,参与甘露之变的官员甚至官员的家人都因此而死。 文宗李昂更是被软禁,于五年后抑郁而终。 姜烟和杜牧收到消息的时候,正在郊外的一处茶棚里喝茶歇脚;。 收到来信,杜牧经历过一次,仍然没忍住的将信拍在桌面,甚至直接将手里的茶碗丢了出去。 “可恨”杜牧咬着牙,俊逸的面容气红成一片。 如今的官场压抑至此,就是皇帝也要受宦官挟制。 “其实这个时候我心里也明白,纵然我有一腔抱负,也做不到了。大唐盛世回不来,能不因为这些人的权力争夺如从前的朝代那般灭亡,就已经是老天庇佑。” 杜牧坐在长板凳上,见姜烟在看那封信,忍不住问“你都看得明白” 他看过现代字体。 简化后障碍不大,但是行文方式和语言撰写方式都是不大一样的。 现代更白话,甚至还有属于现代的词汇。 “当然看得懂”姜烟见杜牧心情恢复,又喝了一口茶。 这荒郊野外泡得茶也好喝。 与姜烟所了解的现代泡茶不通,唐朝时期的茶道繁复,味道香醇。 有点像抹茶,但比抹茶有更多选择。 她突然觉得,从前看过的种田文里,那些主角们在古代卖奶茶是多么的惊为天人。这一套应该在唐朝行不通。 没办法,唐朝人的娱乐方式和饮食远比现代人想象得要丰富多了。 “虽然字体有些不同,但中国人自带繁简转换器好嘛”姜烟得意的挑眉抬下巴,歪着头笑道“结合上下文也差不多了。” 杜牧若有所思的点头,他也做过开化的事情。 只是因为时代局限,他就算再怎么扩建孔庙52gg,d,也难以让那些底层老百姓识文断字。 简体字或许失去了他所想的文字之美,却必须承认,这样简化了的字体,更适合那些从未接触过书本的人学习。 不用深入,能够简单的识别就已经是最好的了。 “你的时代,很了不起。”杜牧感慨的看着姜烟。 两人稍作歇息便继续启程。 路上,杜牧对姜烟说“姜姑娘悲叹大唐的逝去,可你那个世界的国家,我觉得比大唐了不起。” “是吗”姜烟停住脚步,有些诧异的看着杜牧。 其实唐朝人来了之后,尽管他们融入得非常快,也承认了现代的优点。 但姜烟可以感觉到。 如果给他们选择的话,大唐和现代,他们依然会选择大唐。 现代对他们的吸引力更多是因为新奇。 杜牧整理袖口,每一步都走得很踏实“当然。就算是太宗在世,他也做不到让天下人都有书念,老有所依,幼有所养。” 或许离这个理想世界还差一些。 但杜牧是真心觉得,那个世界是真的很好,是他的理想国。 姜烟抿着唇笑得腼腆,但眼底是藏不住的骄傲。 她骄傲在中国历史上有大唐盛世,却更骄傲自己生在这样一个美好的国家。 越是看过古代的一幕幕,姜烟这样 的感觉就越明显。 这些他们敬仰的圣贤、诗人、文豪,甚至帝王将相,都在古代社会被裹挟着向前走,挣扎着。 姜烟就觉得自己很幸福。 “走吧去了洛阳,有位故人,你应当会有兴趣的。” 杜牧带着姜烟继续往前。 和唐朝其他人不同。 杜牧是真的在带着姜烟走过他的人生,而不是从第三者的角度去看。 姜烟点点头,手里捏着一个杜牧走在路上闲来无聊编的花圈,路上还时不时的放上一点小野花,郁郁葱葱一个戴在头上,也高兴得很。 不得不说,在讨女生喜欢这件事情上。 杜牧做起来就是格外温柔,又不会让人觉得冒犯。 就像是温和的兄长照顾妹妹。 有的时候又像是藏在年轻躯壳里的长辈,慈爱又宽容。 这一路走来,姜烟看着他慢慢蓄起长须,又因为这些年的愁闷,早早白了须发。 两人一道走到洛阳,路上杜牧还带着姜烟吃过酥山,冰冰凉凉,又不似雪糕那么甜腻,清爽解暑。 到了洛阳后,杜牧回忆着自己那年来到这里的时候的步伐。 在看到记忆中的幡子,脚步停下。 姜烟一手糖葫芦,一手风车,差点撞在杜牧后背。 见他站在原地,目光痴痴望着前方。 姜烟顺着视线望去。 临街的酒垆里站着一个美貌女子,声音如黄莺般悦耳,卖酒吆喝的声音都与周围不同,吸引了不少人去她那里买酒。 “那是张好好。”杜牧示意姜烟去看,眼神没有爱慕,却满是怀念“我认识她时,她才十三。在洪州名气很大。一把嗓子好得不似人间拥有,听她唱曲儿,会忘记所有烦恼。” 姜烟看着那个,纵然知道古代十五六岁就能说亲嫁人,还是被张好好的年纪震惊到。 “后来她做了沈述师沈大人为妾。我偶尔想起她的歌儿时,还以为她会过得不错。那年来了洛阳,意外见到她在临街卖酒才知道。原来她被沈大人赶出来了。” 听杜牧说了张好好的从前,姜烟再一次庆幸自己活在现代。 “走吧”杜牧走上前,与张好好打招呼。 两个多年不见的故人在异乡见面,心中都是万千感慨。 张好好打扮简单,头上只戴着两支发钗,与她从前风光时候的截然不同。 “你这些年还好吗怎么年纪轻轻,就白了须发呢”张好好请杜牧进来坐,还给他装了一壶最好的酒,笑道“知道你爱喝,虽比不得宴席上的佳酿,味道还算不错。” 张好好是看不见姜烟的,姜烟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两人。 杜牧只简单的说了自己这些年的日子,悲苦没多少,只说扬州风光极好,若是有机会可以去看看。 张好好也点头,告知了杜牧,沈传师沈公的死讯,说了自己在这里卖酒日子倒也踏实。 唯独没提她那个丈夫沈述师。 再听沈公离世,杜牧还是没忍住的红了眼眶。 临近傍晚,张好好简单款待了杜牧。 星光点点下,姜烟有幸听到了这位大唐歌姬的嗓音。 脑海中不由得想起了同时代李贺的诗句“昆山玉碎凤凰叫,芙蓉泣露香兰笑。” 看着捻着花手唱曲儿的张好好,姜烟眼眶微湿。 杜牧在长安抑郁而死后,张好好赶赴千里来到长安,自尽于杜牧墓前。 也是这一夜,杜牧写下了那篇张好好诗。 也是这篇诗,让后世一窥杜牧笔迹。 杜牧没有在张好好 安排的地方住下,而是带着姜烟离开洛阳。 在洛阳郊外,他手里还提着张好好送的酒,喝到醉眼迷离,两腮泛红。 星光下,杜牧突然转身,对姜烟说“我在你的时代学到了一个词。” 姜烟见他脚步踉跄,连忙上前去扶他。 却被杜牧轻轻挥开。 他走在满天星光下,双眼好似也被星光所染,远远看去,姜烟只觉得那双眼睛里碎星点点。 “厌女” “那个词叫厌女。” 杜牧轻笑“你们那个时代,人与人之间会这么做。可在如今,在这里” 杜牧指着脚下,肩膀猛地垮下,哪里还有当年长安潇洒贵公子的模样 只略带哭腔的说“在这里,是这个世道厌弃了她们。” 杜牧摔碎酒壶,用力的捶着胸口“现在,也要厌弃我们了” 他不光是在感叹张好好,更在为自己叫屈。 他们,都是被时代所抛弃的人。 拼了命的想要成为阻挡历史长河浪潮的人,却被不屑一顾,丢在一旁,任由他们在这个世上蹉跎跌跌撞撞。 就在姜烟以为杜牧要这么醉一场的时候,他反倒是清醒过来。 沉默着离开了洛阳。 张好好或许是杜牧年轻时候一个绮丽的梦。 见到如今的张好好,让杜牧忘却了在扬州声色犬马的生活,像阳光下的肥皂泡泡,破得一干二净。 让他看明白了这个世道。 此后的杜牧愈发沉默。 他依然写诗,在黄州为官清廉,肃清吏治,教化民众。 也依然流连风月场所,好像这样他就还是那个长安风流公子。 他的诗文中有“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以此吐出胸口郁气。 有“几度思归还把酒,拂云堆上祝明妃。”,扼腕自己不能上疆场的沉闷。 姜烟后来跟着杜牧又去了池州、睦州。 纵然最后又回了长安,可他早已不再适应长安城内朋党之争下的生活,与其跟着他们争来争去,杜牧更想要离开这里。 姜烟看着他越来越苍老,眼神里的郁气沉重,背脊也渐渐弯下来。 最初见到的那个骑马的蓝袍青年,好像是她的一场梦。 杜牧离开幻境的那天,冬日却下着大雨,湿冷席卷着长安。 雨幕下,姜烟好像看到了那个卖酒的女子,裹挟着风雨,不远千里赶来,站在那座孤零零的坟头前唱了他最爱听的小曲儿之后,永远的合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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