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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回 闯匪寨妮可冒险 赴平德鬼盗逞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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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一只金毛狒狒腾空而起,张开满嘴的獠牙,金发飘飘,挟带着一股腥风,朝苔丝扑了过来。完了,完了!苔丝的心一点一点悬了起来,悬到嗓子眼。她听见了自己骤如擂鼓的心跳,看见死神在向她遥遥招手。

蓦地,天空中传来了一声虎啸。虎的啸声粗犷,苍劲,高昂,雄浑,中气很足,带着很长、很长的颤音。苔丝只觉得洞口的光线一暗。一只吊睛白额的猛虎扑了下来,挟带着一股劲风。虎爪搭在金毛狒狒的背上,让山魈的动作滞了一步。

就是这一滞,金毛狒狒的利爪,贴着苔丝的鼻尖划过,刚好救了她一命。金毛狒狒也被猛虎扑倒,贴地一滚,与猛虎撕咬在一起。论力气,金毛狒狒不如猛虎论敏捷,金毛狒狒又占了上风。虎骠悍持久,狒狒迅疾如风。

洞窟外,楸树下,山魈和猛虎斗成了一堆。你来我往,针锋相对,利齿对獠牙,尖爪敌锐抓,上上下下,团团滚滚,或一敌三,或三对一,或单挑,或群殴,打得不可开交。不时有狒狒或老虎受伤倒地,一命呜呼,命丧黄泉。

斗久了,狒狒就有些支撑不住,渐渐露出了败相。说起来,这也与狒狒的身体素质有关。雌、雄狒狒体型和力气相差较大。雄狒狒体重可达六十多公斤,与一个成年男子差不多。不论是速度,还是凶狠,一点也不输于虎。

而雌狒狒的体重仅有雄狒狒的三分之一,不到二十多公斤。力气自然也不济,速度和凶猛也打了折扣。通常雄狒狒和雌狒狒在一起,不像是恩爱夫妻,倒像是一对乱伦的父女。

在战场上,这种缺陷就足以成为致命的因素。

而老虎就不同,老虎是群居动物,主要靠母虎猎食、养家、哺育后代。除非万不得已,公虎才会出手,给对手以致命一击。比起公虎,母虎似乎更凶残,更好斗,更得理不饶人。否则,人世间就不会有母老虎、河东狮一说了。

久战不下,金毛狒狒有些焦躁,抓狂,窜出了洞窟。虎也不依不饶,跟踪追击,在洞窟外、楸树下摆开了格杀的战场。场地一大,虎的尾、爪都派开了用场,一剪,一掀,一扑,迅疾若风,来去如电,卷起了漫天的黄尘和萧萧的落叶。

缠斗中,金毛狒狒屡屡中招,被老虎一爪,扯去了半只耳朵,痛得在地上打滚。老虎也被金毛狒狒一口咬中,腿上穿了四个血洞。接下来,老虎和狒狒的动着都慢了下来,比的是耐力和经验,技术和心机。

按理说,高手过招,不应该受外在因素的影响,尤其是金毛狒狒和老虎这样的王者。金毛狒狒看场上死伤枕籍,自己的妻妾和子女非死即伤,奄奄一息,不由得热血沸腾,满腔悲愤,求胜之心更加强烈,更加迫切。

而老虎等的就是这一刻,等的就是金毛狒狒心智大乱。老虎一低头,避开了金毛狒狒抡过来的巴掌,一转身,虎尾一扫,不偏不倚地扫中了狒狒的腰。金毛狒狒腰上被老虎抽了一鞭,剧痛难忍,猛地跃起,攀住了一根树梢,要逃。

一只掠阵的母老虎见状,凌空飞扑,锋利的前爪抓住了金毛狒狒的尾巴,一扯,一旋,稻草人似地摔在地上。众虎一拥而上,撕的撕,扯的扯,咬的咬,噬的噬。一眨眼的功夫,金毛狒狒就成了一堆骸骨,一代魈王魂归地府。

树倒猢狲散。

躲在树上的小狒狒们,见头领已死,同伴们也死的死,伤的伤,都一轰而散,各奔东西。剩下了一些肢体残缺了的,受伤倒地的,还略剩一口气儿的,也被凶残的老虎咬断了喉咙,斩草除根。

弱肉强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丛林法则。吃与被吃都是宿命,没有谁在上帝面前叫苦喊冤。

老虎旗开得胜,啸声震天,就地摆下了一场血与肉的盛宴。母老虎带着幼崽们进场了。它们头挨头,尾挤尾,喊的喊,叫的叫,把受伤倒地的山魈,或者死去了的山魈,吃的吃,丢的丢,弄得一地狼籍,血肉模糊。

苍山如海,残阳似血,青翠的林子里一片岑寂,浮满了轻纱般的暮霭。嗜血的鹰永远也不会缺席,不知从什么地方赶来,久久地在天空中盘旋,尖叫。夕阳下,空气里,洋溢着怪怪的血腥味,充满了腐尸烂肉的恶臭。

苔丝东张西望,慢慢地走出了洞窟。山野里一片静谧,老虎们吃饱喝足,早已走得干干净净。鹰呢?这些战场的终结者,它们从来不需要客气和任何邀请,陆陆续续,越聚越多。空气里隐隐传来了流水的声音,叮叮当当,就像琴键上跳跃的音符,宛转,悠扬,声声悦耳。

苔丝迎着夕阳,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可她并不感到轻松,这次行动,她付出的代价实在是过于沉重。许超重伤昏迷,猎手豹头、小黑、小满遭受重创,猎手牛牯子和赶山狗黑箭、面包还为此丢了性命。

可不管怎么样,还是要感谢上天,感恩玉帝,在苔丝即将绝望,即将全军覆灭的危急关头,派来了一群猛虎,以杀止杀,力挽狂澜,消灭了这群该死的山魈。大自然是多么奇妙啊!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一举就抹掉了金毛狒狒,抹掉了这群来去如风的山魈。

苔丝泪流满面,一屈膝跪倒在地上,对着夕阳,对着苍天,仰头暗祷,念念有词:“苍天在上,玉皇大帝在上,请保佑信女苔丝、妮可、艾米莉姐妹三人,一生平安,无灾少厄。未婚夫仙童身体康健,多福多寿!尤其是我可怜的二妹妮可,她身患重病,半途失踪,音耗全无。愿上天保佑!”

妮可在赶赴首都益稼郡的途中,被空空门知著堂的堂主巢天虎救走,连夜用舱门抬至一个老郎中的家中。帮中弟子不敢怠慢,锦衣男子亲奉汤药,把妮可像菩萨一样供了起来,一日三餐,非鱼即肉,时令果蔬、糕点茶果堆了满满一屋。

老郎中望闻问切,连开了几剂中药,早、中、晚连服三次。妮可原来没什么大病,只是偶感风寒。不几日,身体就调养好了,手脚利索,脸也红润起来。偶尔,还可以帮老郎中的儿媳妇烹茶煮饭,做做家务,打发那一段寂寞无聊的日子。

老郎中的儿媳妇,也不知道妮可什么身份,看到这么多男人,这么多扒手,围着她兜兜转转,谀词令色,知道妮可一定不简单,至少不是个普通人。可她又不敢问,更不好意思问,只好一直憋在心里,对妮可也爱搭不理。

不仅老郎中的儿媳妇猜不透,老郎中也猜不透妮可的身份。见妮可的病已完全好转,无甚大碍,可还有这么多的男人,这么多的扒手,在店子里出出进进,吆五喝六,左邻右舍也难免说闲话,嚼舌头,指指点点。老郎中为避免嫌疑,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误会,自然希望妮可早一点离开。

有一天,吃完晚饭,妮可收拾完碗筷,帮老郎中的儿媳妇纳鞋底。小媳妇四顾无人,压低了声音说:“你知道吗?丐帮的老帮主白眉中了剧毒,两只眼睛全瞎了,前些天晚上用轿子把我公公抬了去,看了一晚上的病。作孽啊!”

“为什么要弄瞎白眉的眼睛?”妮可有些漫不经心。

“夺权争位呗!”小媳妇只顾低头纳鞋。

“哪是什么人呢?”妮可拽起了鞋底上的索子。

“帮中的两个护法。一个叫郑通,一个叫宋见。”

“呸,利欲薰心。”妮可呲了一嘴。

“可不是吗?都跳了崖,都死得很惨。活该!”小媳妇咬断索子,也恨恨地骂了一句。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也不知谁当上了这个帮主?”妮可若有所思,长长地叹了口气。

“听说是一个叫人精的俊俏后生,江湖人称偷天神猿,使一根七十二斤的镔铁棍,武功十分了得,人也长得威风凛凛。”小媳妇絮絮叨叨,看了妮可一眼,接着又说:“听说这个人精还是个读书人,单身贵族,不是帮中弟子,还当上了丐帮的老大。要不,我找人给你介绍、介绍。”

听到人精两个字,妮可本能地全身一震,泪流满面,颊上飞起了两朵红晕。可妮可暗暗地擦了把泪,不动声色地说:“大姐,你真灵通?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你又不是丐帮里的人?这些都是帮中的不传之秘?”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你知道吗?我的亲舅舅就是丐帮松鹤堂的堂主张楚凤。现在丐帮的九袋弟子、护法长老。他的一条命,就是现任帮主人精,从仁川郡的大牢里救出来的,神得很嘞!江湖上都传疯了!”小媳妇在头发上润了润针,有些洋洋得意。

“真有这等事,真是太巧了。”妮可口不应心,一个疏忽,针尖刺穿了手指,沁出了一点点的鲜血。她把指头含在嘴里,吮了吮,吮出一口鲜血吐在地上,装作漫不经心地问:“大姐,你丐帮长,丐帮短的。丐帮究竟在哪里?远不远?”

小媳妇四顾无人,竖起一根指头,轻嘘了一声,压低了声音说:“不远,就在湾子村,翻过后面那架大山就是。我听说,湾子村就是丐帮的密营,里面有私塾,有武馆,有年轻人演武练兵的山洞,神秘得很嘞!”

“哪里的湾子村?”妮可故意装傻。

“仁川郡苍南县的湾子村呗?你没去过?座落在大山里面,山青水秀。美得很嘞!”小媳妇十分向往。

妮可想了想,有一点她始终也想不明白。按理说,人精潜入仁川郡的大牢里去救人。那么,总捕头乃至郡守都是他的对手,敌人。为什么七月十五那天晚上?他会和总捕头、郡守同时出现在游船上,把酒言欢。看样子,交情还不错。小偷和捕头好上了?鸡和黄鼠狼居然成了朋友?真是怪哉!

一连几天,妮可早出晚归,把龟山港的水陆地形,都摸得清清楚楚,烂熟于胸。到苍南县走哪条路?从哪里分岔?到湾子村又有多少路程?要经过哪些地方?妮可都做足了功课,在一个小本子上标注得清清楚楚。甚至在哪里打尖?在哪里歇宿?她都作了详细的说明。哪怕再苦再累,只要能找到人精,找到自己朝思暮想的心上人,也值。

写到这里,读者朋友或许会有些疑惑,出云号在仁川河里航行了四、五天,怎么还没跑出仁川郡的地界。列位不知,仁川河是一条之字形的河流,蛇绕蛇弯,回还曲折。通常从本郡出发,在别的郡航行了几天,又会进入本郡的水域,只是河道不同而已,船夫、水手们早已见惯不惊。

其实,根据妮可的了解和观察,去苍南县,到湾子村,有两条路可走。一条要绕着大青山,七弯八拐,大约一千多公里的路程,需四、五天的时间。另一条路要翻越大青山,从一座匪寨中穿过,只需一天的时间,不过路近,风险也大。

本来,巢堂主和锦衣男子,要给妮可搞一个隆重的欢送仪式,以示对老帮主的尊重,也被妮可婉言拒绝了。自己一个落难之人,搞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既与自己的身份不符,又是浪费资源。人活到这个份上,仪式已是多余,她只想谨慎一点,低调一点,争取早一天出发。

妮可思来想去,决定还是闯匪寨,抄近路,这样一来,就可以节约三、四天的时间。三、四天的时间,连沧海都可以变桑田,世界又该发生了多少变化?她只想早日见到人精,她一刻也等不及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大青山海拔并不高,却十分陡峭,满山苍翠随着山势起伏,蜿蜒,又曲曲折折地伸向远方,给莽莽苍苍的地平线,作了最美、最美的镶嵌。仁川河萦回如带,像一根明晃晃的索子,在崇山峻岭之间盘旋。远远望去,龟山港就像索子旁的一粒弹丸,笼罩在灰朴朴的阳光里。

妮可在脸上涂了一层锅底灰,穿一套补丁摞补丁的烂衣服,头发也弄得乱七八糟。她挽着一只破竹篮,装了二十几颗鸡蛋,背着一只蓝士布的包袱,混迹在一群贫民、乞丐堆里,战战兢兢地向岭上爬去。风很大,吹得她脖子上的花布围巾呼呼作响,人也有些踉跄。

一般来说,如果不是家里死了人,出了大事、急事,大家是不会闯匪寨,抄近路的。路虽说近了一点,毕竟要担风险,要提心吊胆,看人脸色,仰人鼻息。人们宁愿多走几步路,多耗一点时间,多费一些金钱,也求个心安理得。

贫民中,老人居多,而且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穿的是破衣烂衫,端的是破碗,拄的是拐棍,个个都是一步三喘,老态龙钟。年轻人是不敢混在里面的,一是怕土匪掳去入伙,坏了性命二是怕被土匪拉伕,抓去脱坯种地,修房做屋。

尤其是一些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就更不敢了。妮可听人说,大青山寨子里的土匪大头目,叫彭俊青,是个采花大盗,嗜好淫人妻女,江湖绰号蝴蝶草上飞。被他糟蹋过的黄花闺女,没有一千,也有数百。二头目入伙前是个木匠,叫邬顺,江湖人称开山斧鲁班,会一些拳脚功夫,人还比较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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