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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回 沐皇恩官封诰命 得灵符妮可驱邪(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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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苔丝心中郁郁,不知不觉地走到了一座悬崖边。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连最亲爱的人都已经背叛了自己。苔丝看见悬崖的对面,有一个人在向她遥遥招手,仿佛在说,跳吧,跳吧!跳下去就是天堂,就是解脱,就是幸福的源头。

悬崖很深很黑,苔丝看了看,有些害怕。可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可留恋的呢?不如一死百了,无牵无挂。她咬紧牙关,一步一步地走上了悬崖。只要再往前走一步,就是死。可冷风一吹,苔丝猛地打了一个激凌,一下子清醒了过来。

死?真是可笑。那么多大风大浪都经过了,苔丝她不是一次次都挺过来了吗?从割腕自杀到新婚之夜潜逃,再到大青山遇虎,做豆娘,卖豆腐,开公司,生意越做越大,一步一个脚印,该是经过了多少的艰难曲折,才一步一步熬到了今天。你说她容易吗?为什么要用一个死字来了结自己?

苔丝不会选择死。至少现在不会,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了结自己,来结束一生,那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苔丝一边走下悬崖,一边傻傻地想。月光把她的影子拖得长长的,痩瘦的,一晃一晃,像一根晾衣服的竹篙。

明月如轮,一点一点地爬上了天空,把清辉铺满了整个宇宙。满天的星斗,就像满天非洲孩子饥饿的眼睛。一望无际的沙漠多么壮丽啊!戈壁滩上的村庄随着地势起伏不定,在胡阳林的掩映之下,透出了零零星星的灯火。

在仙童纳妾的那座帐篷,苔丝停了下来,抱着双手,神色漠然,不停的绕着帐篷转来转去,像一匹受伤的狼。她的心在滴血呀!看着原本属于她的东西,她最最深爱的人,被一个不相干的人一下子抢走,自己却无能为力,只有干瞪眼的份儿。她的心里五味杂陈,又苦又涩。

作为一个女人,苔丝应该奋力捍卫自己的爱情,就像一匹醋意浓浓的母海豹,把自己的情敌毫不客气地驱出领地。问题的关键是:仙童的心里已经有了别人,再没有她的位置了。她还有什么脸面去争去抢?去用鲜血捍卫自己的爱情?人都有自己的尊严。人活着并不是为了自己。

转累了,转乏了,苔丝只有坐下来休息。漠北的风很大,很硬,很寒,吹得石头也满地乱滚,吹在脸上就像刀割一样。苔丝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寒噤,裹紧了身上的衣服。沙漠里的昼夜温差很大,白天烤死人,晚上冻死人。完全是两个极端,就像人世间的爱和恨。

当然,苔丝也会想起,她和仙童那些卿卿我我的往事。她把人生中那段最甜蜜的感情,珍藏在生命里最柔软的地方。每每想起,都是温柔,都是憧憬,都是生命里永远的痛。既然痛过,就不可能忘记既然爱过,就会刻骨铭心。

那个时候,苔丝多么年轻啊!仙童也一样朝气蓬勃。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嫁给他,做他的新娘。仙童呢?他只想搏一个好的出生,创造一个好的条件,有金钱,有地位,有名望,风风光光的迎娶自己,娶她为妻。然后,他们生一大堆儿女,了无遗憾地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

可如今,一切都变了,一切都成了过眼烟云。仙童有了新欢,她跟一个弃妇又有什么区别呢?也许她跟仙童从一开始,就已经没有了结局。注定他们之间的爱情,是上帝的一个恶作剧。甜也罢,苦也罢,爱也罢,恨也罢,都已经永远过去。那些甜蜜的回忆,都已经成为记忆里的残渣。

苔丝默默地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有些麻木的四肢。远处有一堆明亮的篝火,轰轰烈烈的烧红的天空。苔丝就像一只趋光的飞蛾,慢慢地向篝火走去。在他们这段无望的爱情里,他又何尚不是一只扑火的飞蛾?

篝火旁,围坐着三男两女。苔丝仔细一看,刚刚劝她跳崖的那个男人也在。男人戴一顶红帽子,显得十分精神,长着一只匹诺曹一样的鼻子。左看右看,都像是戏里的小丑。见到苔丝,大家都很热情,都像商量好了似的,一齐站了起来让座,诚心诚意地邀请她烤火。

有了火,苔丝的心里就温暖多了,也敞亮多了,血液循环加快,身上有了使不完的力气。火真是个奇妙的东西,有人说,它是燧人氏钻木发明的。也有人说,它是普罗米修斯从天上盗来的。西方有西方的存在,东方有东方的典故。不管怎么说,火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存在就是理由。

苔丝在烤着火,有些心满意足。而那些在烤火的三男两女,却用眼睛在拷问着她,眼光如炬,不停地在她的脸上扫来扫去,看得苔丝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戴红帽子的男人拍了拍手,爽爽朗朗地笑着说:“姑娘,看你形单影只的,不如加入我们,我们轰轰烈烈地去干一番事业。”

“什么事业?”苔丝有了一点兴趣。

“找替身呗!”戴红帽子的男人努了努嘴,接着又说:“找到替身,你就不用自己受苦了,你就可以超生地狱升入天堂,成为人上人,过上神仙一般的日子。

“那你们是什么人?”苔丝一脸疑惑。

“鬼呀,难道你不是吗?”大家都一起把目光投向她,仿佛她是一个从天外来的怪物。

听到一个鬼字,苔丝全身的汗毛都倒竖了起来,一颗心也蹦蹦乱跳。她兔子一样的从地上跃起,十分迷信地穿过了篝火,没命似地向镇上飞奔。那三男两女,那几个披头散发的恶鬼,也张牙舞爪的地追了过来,吐出了猩红的舌头,尖嘴獠牙,样子十分的恐怖,目光就像划过天空的灯柱。

苔丝一边跑,一边回过头去张望,一边声嘶力竭的大喊:“妮可,艾米莉,你们在哪里啊?救救我啊,救救我!”夜色苍茫,大漠辽阔,苔丝悲壮的声音带着哭腔,开了岔,在天地之间悠悠传响,久久回荡,绵绵不绝。

跑着,跑着,苔让脚底一滑,绊上了一块石头,身子凌空飞了起来,额头磕在另一块石头上,隆起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血包。她用手一摸,手上全是血。苔丝一个激灵坐了起来,拍了拍一直怦怦乱跳的心。好死不如赖活着。

原来,这一切都是一个噩梦。

此时此刻,妮可根本听不见姐姐苔丝的求救声。她正春风得意,在接受当朝皇帝的封诰,也算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金鸾殿上人头济济,挤满了衣冠楚楚的文武大臣。站在一群朝廷命妇中间,妮可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金鸾殿上鸦雀无声,皇上脸色凝重,大马金刀地坐在龙椅上,两只手不停地在椅背上拍呀拍,极具韵致。他的脚底下,朝廷命官和朝廷命妇都跪成了一排,一个个都诚惶诚恐,恭恭敬敬,脸上溢满了说不出的幸福。

寂静中,皇上果断地挥了挥手,执事太监会意,一迭声地高喊:“传,风冠霞帔!”一时里,十几个宫女手托红漆木盘,步步生莲,鱼贯地走了进来。妮可看时,红漆木盘里装的,全部都是一套套精心绣制的吉服。放在盘子里光彩夺目,金光闪闪,几乎亮瞎了妮可的眼睛。

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到了。

皇上从龙椅上站了起来,径直走下了丹墀,挨个挨个地给命妇们亲授凤冠霞帔。轮到妮可时,皇上握住她的手摇了摇,十分友好地朝人精点了点头,非常和蔼地说:“人精爱卿,这是你的夫人吧,恭喜,恭喜!”

妮可有些受宠若惊,眼角都有些湿润了。这一辈子,这是她第一次和皇帝握手,第一次近距离地目睹龙颜。说不激动,那是假话。一时里。妮可嘴角哆嗦,全身发抖,双眼呆滞,激动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手和脚不知放在哪里的好。

十几个朝廷命妇中,妮可封的是一品诰命,官居极品。这也是这次封赏中,唯一的一个一品诰命,把大家都羡慕得了不得。人精自然也成了这些人之中的焦点,被大家指指点点,羡慕,嫉妒,钦佩,赞赏,兼而有之,五味杂陈。

也难怪,人精在关键时刻,粉碎了黑龙会的阴谋,救了皇上一命,居功至伟。皇上也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论功行赏。一连提了三级,将人精从一个小小的郡守兼大理寺正卿,提拔为内阁首辅大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大权在握,势焰薰天,成为了傲来国的灵魂人物。

其实,如果论资排辈,人精是坐不上内阁首辅大臣这个高位的,他资历尚浅,根基不稳,怎么轮也轮不到他。可也是机会来了,内阁首辅大臣谷正元害了一场大病,告老还乡,位置刚好空了出来。而这个时候,人精又恰好救了皇上一命精,天上掉馅饼,自然就砸在他的头上了。

这次人精成功破获了黑龙会的谋逆案,株连甚广,连很多朝廷的顾命大臣也牵扯进去了。而之所以如此,无一例外的都是被美色所累、所害。试想一下吧,蜜瓜工厂生产出来的那些美女,都在人间婚配,嫁给了王公顾命大臣。自然而然,吹起枕头风来,也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

让人精跌破眼镜的是:财政大臣萨满也牵扯其中。他的那位远房亲戚,内务府副总管福圆,还是其中的一个主犯,被朝廷腰斩。幸亏人精小心了又小心,才不至于钻进了人家的圈套,成为祭坛上的一只羔羊,成为一个牺牲品。

看来,人世间风险无处不在,处处都是陷阱。人活在世上,就像在刀锋上行走,只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假如自己那天意志不坚定,稍一疏忽,就险些儿中了萨满和福圆的圈套,丢了一条小命不说,还让傲来国坠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几千年的基业毁于一旦,自已岂不成了一个千古罪人?

凤冠霞帔都是由皇帝的御衣坊,量身定制的,针脚细密,绣工精致,高端而大气。妮可穿在身上确实漂亮,也格外精神,端庄而不失华贵,透出了一股浓浓的喜气。

凤冠上的夜明珠,来自海洋深处,一颗颗都经过了严格的挑选,缀在凤凰的翅膀上,光彩夺目,熠熠生辉,富丽堂皇,雍容华贵,晃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不愧是凤冠霞帔,让普通人想都不敢想,望尘莫及。

授完凤冠霞帔,皇上还特意在勤政殿摆下了十几桌龙虎筵,大宴群臣。自然,人精和妮可也在邀请之列。作为新任的内阁首辅大臣,人精坐在首位,挨着皇帝最近的地方,妮可坐在他的左手边。夫妻俩郎才女貌,珠联璧合。

御膳,妮可这一辈子都没见过,果然是非同凡响。皇帝的御膳房设有荤局,素局,挂炉局,点心局,饭局等五局。麻雀虽小,肝胆俱全。烹制出来的菜肴,也是色味香形俱全,不实为上上之品。除非有要人来访,或者外国的使节上任,皇上是不会动用御膳房的,一般的人没有这个口福。

妮可也不知是哪一辈子的造化,竟然土包子开洋荤,吃到了御膳。御膳大盘小碟地摆在桌子上,热气腾腾,清香扑鼻。别说吃,就是能看上一眼,也让人垂涎欲滴,食指大动,胃酸止不住地一阵阵往上涌。

妮可面前的桌子上,赫然摆着一碗红烧狮子头,一碗宫保鸡丁,一碟胡椒醋鲜虾,一碗烧鹅,一碗椒末羊肉,一碗蒜醋白血汤,一碟羊肉水晶饺。看上去,都是好东西。妮可不仅没有吃过,也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真是让她大开眼界,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

酒呢?也是好酒,宫廷秘制的百花蜜。除非是皇帝的寿辰,或者重大的节日,是喝不到这种百花蜜的。百花蜜做工精细,工序复杂,萃取了大自然的精华。百花蜜的酿造不仅有季节和时间的限制,还有人为的因素。

采撷百花的,必须是十六至十八岁的豆蔻少女,未破瓜处女的纤纤素手。采撷的时间必须控制在春分前后的两三天。采来了百花之蕊,还必须用上等的蜂蜜,葡萄酒,肉桂,茴香,甘草和薄荷等揉和调和,装在玉质的容器里,再用长白山天池里的雪水发酵,密封七七四十九天方成。

由于诸多的限制,所以百花蜜贵逾黄金。皇上能把它拿出来待客,也算是破了天荒了。不过,也不能敞开了肚皮来喝,皇上只拿出了一小坛,命宫女在每个人的杯子里筛了一小杯。也算是浅尝辄止吧,多少让大家韵韵洋味。

百花蜜筛在杯子里,晶莹剔透,弥漫出一股扑鼻的异香。妮可端起杯子,浅浅地尝了一小口,一股香气直透肺腑,四肢百骸就像着了火,整个身子都暖洋洋的,轻飘飘的,通体舒泰。妮可只觉得自己就像嫦娥,有了飞天奔月的感觉。

酒过三巡,人精也醉得不行了。一直以来,人精的酒量都很大很嗨,他是从来没有醉过的。而这一阵子,他却伏在桌子上,汤汤水水粘了一脸。皇上也喝醉了,一只手托着腮,歪倒在龙椅上,呼呼大睡。不知是谁,拍着桌子,抑扬顿挫地高唱:

“谢皇上开龙颜,

赏了我御酒三杯。

御洒下肚心里爽,

给个神仙也不换。”

鸿运当头,门板也挡不住人一倒霉,喝凉水也塞牙。

不知怎么的?自从喝了御酒,受了封诰,回到家之后,人精就患上了一种怪病。身子时冷时热,半清半醒,四肢就像弹棉花一样抖个不停。也许是人精福浅命薄,内阁首辅大臣的屁股还没有坐热,就应了乐极悲生的那句古话。

按理说,人精是一个练武之人,功底深厚,体格强健。他不应该,也不可能,患上这种大病。可不管应该不应该,可能不可能,人精还是病倒了,回天无力,药石无效。看看已病入膏盲,病势己越来越严重。

人精一病,最着急的就是妮可。除了满世界地求神拜福,她就是熬汤煎药了。白天,她求爹爹告奶奶,祈求佛祖保佑,观音菩萨大慈大悲,让人精逃过这一劫,身体康健起来。可佛祖和观音菩萨也不灵,神佛们也有打盹的时候。

病急乱投医。

妮可不管远不远,近不近,什么偏方都一古脑地搜罗了过来,按君臣配成药,用文火慢熬,武火紧炖,逼去药渣,浓缩成一碗苦哈哈的药水。然后,妮可像哄小孩子一样,软硬兼施,好话说尽,逼着人精当着她的面,一口气喝了下去。比起冲鼻子的药味,妮可的心里更苦,更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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