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章走,带你去装批 一行人走了一会。 眼看苏辙成了领队的人,带着他们往前方走着,美艳老板娘又忍不住。 “哎,你准备带我们去那?” “当然是带你们去装逼,靠,敢质疑我,我要让他们那个破圈子抖得稀碎!” 慕晓晓兴奋道:“苏老师,你想怎么弄?” 苏辙又捏了下对方脸颊。 “不用问,跟我走就是。” 那模样不要太潇洒。 太帅了。 一瞬间,慕晓晓眼神里全是小星星。 他想做什么? 不知道,这个时候只要乖乖的跟着他走就好了。 晃荡到一个小广场上,很多卖唱的街头艺人,和围着观看的游客。 安静的听完一首后,苏辙往那顶帽子上放了几张钞票,在围观游客们诧异的眼光中,走了上去。 “伱好,你唱得真好,能借你的吉他和地方用一下吗,让我也唱几首歌?” 那个小乐队的主唱小哥哥有点懵,大哥你哪位,嫌我唱得不好是吧。 看清楚来人后,就愣住了,声音有点颤抖, “你,你是?” “嘻嘻,要是不愿意的话.” “愿意,好!” 小哥哥癫狂了,转身对着同伴尖叫, “你们快过来,快,苏辙,是苏大神!” 回去那间民谣清吧里唱一首,打他们的脸? 不需要的,自己有多大能量,自己心里没点逼数么,已经不是以前那个乞丐了,不是吹,单单苏辙两个字就足够让人疯狂了! “苏辙?” “苏辙居然在这里。” “苏辙在我们理市。” 一声尖叫,整个小广场都沸腾了。 知道苏辙的也好,不知道的也好,反正是个明星,看个热闹也好,全围了过来! 简直疯狂! 美艳老板娘看着沸腾的小广场,捂住了额头,头疼! 慕晓晓和她同伴满眼小星星。 苏辙笑眯眯的挂上吉他,扫一下琴弦,嗯,声音很准。 再看一眼蜂拥而至的围观群众,全举着手机,有点闪。 把鸭舌帽帽檐再压低一点,对着麦克风, “嗨,你们好,我是苏辙,拍照随意,录像随意,但你们能把闪光灯关了,我那双迷人眼睛都要被你们闪瞎了。” 四周乐呵呵一片。 “哈哈!!!” “苏辙!我是你的脑残粉!” “苏辙我爱你!” 围观群众全沸腾了! 苏辙,苏辙! 真的是他! “谢谢,谢谢啊,保持点距离哈,别挤,我的粉丝都很有素质的,是吧?” “喔喔喔喔!!!” “好!!!!” “听苏辙的,都别挤哈,都稍微礼让一下。” 人群马上自觉保持间距,什么叫个人魅力,这就是,慕晓晓和美艳老板娘又被迷到。 “洱海很美,我很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小海鸥,喜欢静静的在这里看月亮,还遇到一位学生是吧?” 苏辙笑着指了指她。 “她在理市有些很不好的体验,哭得跟小花猫一样,说理市只有伪文青和屎一样的民谣,这简直就是诽谤咱理市,那我就不能答应了是吧,你们答应吗?” “不答应!” “就是嘛,其实我也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文艺青年,什么是真正的民谣,对于这种诽谤咱理市的人,我只想说,再见吧,瞄小姐!” “哈哈哈哈!!!” 谁都看得出来,这是苏辙在和她亲昵的开玩笑呢。 喵小姐,这个称呼不赖嘛。 “我随便唱,你们也随便听,有别人的故事,有我自己的故事,可能也有你们的故事,也可能和任何人都无关,大家听着开心就好,那我就开始唱歌啦。” “第一首,就送给这位喵小姐了,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但是至少歌名会很贴切。” 苏辙没有曝光慕晓晓名字,就用了个喵小姐代替了。 “再见吧,喵小姐!” 弹起吉他。 “那些不回家的清早又失了眠, 又会想起那个夏天, 我在这喧嚣里把你寻找, 人见人爱的喵小姐, 她也像我一样睡不着, 每天也想着如何吃饱, 但她的眼神仍是那么纯洁, 即使早已感到世间的浮躁, ” 简陋的音箱,音量早已经拧到最大, 优美的旋律和温柔磁性的嗓音,一瞬间就填满了小广场的上空。 “可是再见吧再见吧喵小姐, 能否原谅那个招惹你的少年, 别让灵魂徘徊在那黑夜, 我知道你不会迷失双眼, 所以再见吧再见吧喵小姐, 你不会理会我出现过的昨天, 跟随那一缕阳光, 就能找到最美的世界, ” “哗!” 再看一下那位人见人爱喵小姐,已经哭成泪人,捂着嘴,眼泪已经像决了堤的大坝。 无论世界有多浮躁,喵小姐自己始终不会迷失双眼。 跟随那一缕阳光,就能找到最美的世界,哪怕这只是个美丽的谎言。 但是, 能否原谅那个招惹你的少年? 哈哈! 原谅啦! 唱得像是你得罪了我一样,哼,简直不知所云! 乱唱! 就是在乱唱! 一点都不感动! 情怀嘛,其实就那么回事,写歌的人假正经,听歌的人最无情,只要你们开心,我就很好! 唱完了,小广场上在沸腾。 “《途中》,其实我们都在路上,也在别人的风景里。” 苏辙笑嘻嘻的看着在抹眼泪的慕晓晓,然后再弹起了吉他。 “夕沉下的飞鸟, 影子多细长, 夜宿在, 某山口, 雾气湿衣裳, 挎壶酒, 给荒野, 饮酌那秋黄, 不吁然, 不吟唱, 只拾掇行囊, 趟出这片枯寂就趟过生长, 遇见风起水浪就遇过虚妄, 忍住顷刻回望就忍过恓惶, ” 不吁然也不吟唱,并不带太多情绪,彷佛是在认真叙述一个故事,又像是推敲诗文腹稿,思考后发声,在你的耳边切切研磨。 然后映在你眼前的是道路、月色、树林、行者、相织相交,相依相承,延续出一段永无止境的旅途。 没有高亢的嘶吼欺负,也没有故作潇洒的追梦煽情,只有隐隐的脚步节奏在伴行,敲击在心上,像脉搏,像呼吸,顺着阔远疏朗的路,畅行不止。 这是一首浑然天成的歌儿。 “听街声, 闻世况, 或走俗寻常, 经戈壁, 过断桥, 塌落泥土香, 递根烟, 给路客, 解乏这星光, 茧磨在, 鞋跟上, 无所谓远方, ” 闭上眼睛,也想起了自己以前的旅途,也去过兰市,觉得那是一座野心勃勃又漏洞百出的城市。 而他的《兰市兰市》,却能让自己这个没心没肺的游子也听出一份乡愁。 到底经历什么样的生活才能唱出饱满的沧桑,或许他才是为一个把自己想要的生活做到了极致的人吧,美艳老板娘眼睛又迷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