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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法官:离谱!国际金牌大律师说(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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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法官:离谱!国际金牌大律师说他骂人能提高被害人社会评价? 罗凯在心里面为旁边的当事人点了个赞! 这配合……真不错! 疲惫的面孔,精神受到损伤,疲惫的眼神,都在控诉坐在原告席上的国际金牌大律师: 法官大人,他诽谤我啊!他毁谤我啊! 让我名誉受损,身心俱疲! 我是受害者! 泪目! 我要求赔偿,这很正常的对吧? 我方的收藏馆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 导致我方当事人心情郁闷精神受到损失,要求赔偿,这很正常的对吧? 罗凯当庭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陈述案件事实和诉讼理由后。 那么就到了分析案情,顺便举证。 罗凯从开庭到现在表情一直没有过多的变化,都是很稳: “按照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在本案当中,我方收藏馆为企业法人,属于民事主体一个分支,因此主体资格适合! 且在日不落博物馆的官方网站挂着的带有侮辱言语漫画,明确的锁定并且用文字标明是我方的收藏馆名称,名誉侵权的对象明确!” 罗凯一边说着,一边让书.记.员在巨大的幕布屏幕上进行播放证据! “证据3-1,为日不落博物馆官网上展示的漫画,漫画上把我方收藏馆进行漫画拟人化,配的文字:我偷了你的文物,你来打我呀,来和我打官司呀!我是小偷,我可以无耻,我是强盗,我可以不讲理! 这种直白的侮辱,虽然用的是英文在旁边进行配文,但是文字的表达的意思,并没有打任何的折扣!这种行为降低了我方企业的社会评价以及声誉……” 罗凯说到这里深呼吸一口气:“我不知道是不是反串黑?日不落博物馆,关于对于此次的争议物品,原本属于我炎黄子孙共有的老祖宗文化瑰宝:永乐大典残章,你方是怎么得到的,伱难道不知道吗?心里没数吗? 谁是小偷谁是强盗?这不是一眼就可以看得到的吗?历史书难道没读吗?我不知道你方在画这幅漫画的时候是以自己代入集中还是怎么的……” 罗凯话还没有说完,但是已经相当于指着鼻子骂: 你丫的日不落博物馆这群人的老祖宗就是强盗,就是小偷!还好意思反咬一口别人是小偷? 简直是离谱了好吗? 狗咬人啊! 恶狗先告状啊! 把自己做过的事情强行放置在受害者身上? 这是什么逆天操作? 恶心,真的恶心! 坐在原告席上的日不落博物馆法务…… 国际金牌大律师杰森脸色难看…… 眼皮子抖了抖! 旁边坐着的这些备选律师们脸色同样不怎么好看! 这些人那强盗老祖宗所做的那些破事儿被揭穿之后,面子上挂不住了! 是打脸呢? 还是打脸呢? 还是打脸?! 没错! 就是打脸! 当场进行揭短! 贴脸输出! 贴脸嘲讽! 杀人还要诛心! 在旁观席上进行旁观的人都发出了笑声! 特别是有些祖上遭受同样伤害国度的记者们,更是笑得很大声! 我们是受到专业训练的。 但是!! 听到贼喊捉贼的事情。 真绷不住了! 很光明正大的嘲讽! 这是嘲讽的意思! 由于笑的人过多,也不好当场追究扰乱法庭秩序什么的…… 法官只是敲了敲锤说了句肃静。 大家伙都是读过历史的! 日不落博物馆为什么能够拥有全世界这么多的文化瑰宝? 还不是强行抢过来的吗? 丫的祖上就一强盗。 这是什么个德性大家都知道! 现在强盗竟然控诉他人抢东西偷东西? 逆天! 公道自在人心就是这句话! “证据4-3,是日不落博物馆花钱在网上让人帮忙控评,以及用诽谤猜测的语言来对我方名誉进行攻击的证据……” “证据5-2……” 罗凯当庭把证据一一的陈列出来! 有物证,有人证,有证人证言! 什么? 你问这些证人证言哪来的? 当然是开庭之前,罗凯收集而来的…… 不然的话,他在律所待这么久的时间干什么? 虽然一方面是为了模拟,但是另外一方面则是等证据! 等网友的证据! 等有良知的人的证据! 有些收了钱在网上进行抹黑的人,他们还有着良知,自己身体里面流着的血液是炎黄血脉! 亲兄弟打架无所谓,但是有外来人想要欺负一下? 那么不好意思,几兄弟就直接停手一起联合起来对付外敌! 于是这些收了钱的还有良知的人摇身一变就变成了卧底! 收到日不落博物馆这方面给的钱进行抹黑? 这叫什么抹黑,这明明叫做卧底! 顺便还取了证! 嗯! 有的甚至过程全程记录! 于是证人证言就这样出现了! 而且还带视频的那种! 这样的证人证言! 不是一份! 而是! 将近几百份! 如果一人份的证人证言还存疑的话,那么这将近上百份的证人证言! 足以说明事实。 为什么有人会良心发现? 用有网友观看村超之后感叹为什么没有黑哨的一句话,那就是:比赛的双方都知道对方的祖坟在哪!如果敢吹黑哨的话!那么不好意思,隔天晚上好吹黑哨人祖坟就得遭殃! 这是一种威慑。 放在此案件当中的证人证言同理,同样适用! 平时挣点小钱,可能会昧着良心! 但是在这种大是大非之前! 果然还是有人拎得清的! 如果不这样做,怕晚上睡觉的时候,自家祖宗寄梦而来,直接两个大嘴巴子怒骂这不孝子孙…… 咳咳咳! 证人证言就是这么来的! 而且和之前的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 嘶! 证据怼脸! 金牌大律师杰森是吧! 你用什么话来反驳? 用什么话来进行遮掩自己的龌龊行为? 名誉权不仅仅会侵害到自然人的,公司的名誉权也有可能会受到侵害。 具体来说公司如果受到的话可能比自然人还要更加严重。 因为公司在外面会存在一个企业的形象,如果名誉权受到损害,使这个形象大打折扣,从而产生一些经济损失。 罗凯展示完证据之后,再次重复自己的反诉的诉讼请求: “针对以上案件事实,我方提出以下诉讼要求: 一:我方要求日不落博物馆停止侵害我方名誉权,立马撤下其官网的带有侮辱性的漫画! 二:我方要求日不落博物馆排除妨害,对自己的先行行为进行赔偿,对我方的商誉产生负面影响,我方索赔千万! 三:我方要求日不落博物馆公开进行道歉,道歉声明挂在官网上,持续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四:本案当中产生的所有诉讼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日不落博物馆进行承担!我方陈述完毕!” 罗凯说完自己的诉讼请求! 放下了手中的反诉起诉书…… 诉讼请求一环扣着一环! 大家都是出来混的,商誉名声这玩意儿说重要也重要,说不重要也无所谓! 但是在法庭之上就很重要! 因为很重要很难量化,所以才可以提出1,000万的赔偿! 至于判不判觉无所谓。 反正提经济赔偿的原因是为了落对方的面子。 在日不落博物馆这个层次。 百年老店的价格可不仅仅只值1000多万…… 这些年强盗的后代,可是没少花钱来讽刺自己老祖宗所做的事情。 所花的资金至少是将近快小百亿了。 毕竟毕竟强盗的子孙再穿上西装之后,还是要装文明人的。 要脸。 我方可以提出要求1,000万的赔偿啊,没问题啊。 和日不落博物馆之前提起的1,000万所谓的一个月展览损失费用形成了先后映衬。 不多不少。 刚好就是这个数。 要说不是故意的。 咳咳咳! 这怎么能说故意呢? 这是巧合!! 罗凯代理自己的当事人,收藏馆! 要求对方道歉,并且进行经济赔偿! 让对方出血的同时又按着他的头道歉! 想想看吧,日不落博物馆,那么大的一个博物馆,在全世界都赫赫有名的存在! 但是竟然有一天弯下了腰,低下了所谓高贵的头! 向炎黄一家名不经传的收藏馆进行道歉…… 说我错了,对不起!我不应该对你进行名誉上的侵权! 让百年的老字号道歉!还要赔钱! 丢脸丢到家了。 嘶! 这脸丢大了。 丢大发了。 不但原本的追回文物之术打输了官司,还被对方当庭起诉! 狠狠的打脸。 啧啧啧! 谈笑之间,攻守异形! 让在场的人直呼过瘾。 这官司的下半场很过瘾啊。 很有看点。 但是更有看点的来了…… 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锤。 按照法定的程序继续进行:“日不落博物馆一方,你方在本次反诉案件当中充当的是被告的角色!” 按照流程由诉讼的原告方陈述案件事实案件理由并且简单的举证之后。 那么接下来就到被告方发言了…… “在本次名誉侵权之诉当中,你方可以对xx收藏馆一方提出的名誉侵权反诉各方面进行反驳!” 这话说的有点绕口。 反诉当中进行反驳。 我否认你的否认吗? 好吧,又套娃了。 国际金牌大律师杰森大手拇指按了一下食指。 然后又依次按了其他手指。 卡! 骨节声相互碰撞。 发出咔嘣咔嘣的碰撞声。 看得出来,这哥们现在心态似乎有点崩。 但是好歹是业务上极其过关的金牌大律师。 反诉虽然来得很突兀。 但是依然能够应对。 快速的控制住脸上的表情之后。 在所有人的好奇之下,金牌大律师杰森开口进行反驳: “第一,我方为日不落博物馆,在官网上挂着漫画,这是“善意”的调侃,并没有对炎黄的xx收藏馆进行名誉侵害!” “根据银行的法律规定,名誉侵权,法律上所要求的社会评价降低,这种不公正的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 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 因此xx收藏馆的主人声称自己精神受到了损害,濒临崩溃什么的,不在保护的范围内!因为你方提起的是企业商誉侵权之诉!” 好家伙,我直呼好家伙。 把侮辱的漫画直接嘴皮子一碰说成善意的调侃。 善意的? 你怎么善意的? excuseme? 我可以用这样善意的方式来骂娘吗? 你丫的脸皮子怎么那么厚? 国际金牌大律师虽然是仓促之间进行组织预言。 但是功力可见一斑。 很强,十分的强。 首先上来就直接否认。 并且特别注明这是企业名誉侵权之诉。 至于企业所有人的精神状况,那不在法律的考虑范围内。 你就算是心态再崩,那也不是我造成的。 嗯!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金牌大律师继续说道:“第二,名誉侵权损害要求是让对方企业的声誉社会评价降低,并且产生相应的经济损失。 在本案当中,据我调查,在我方日不落博物馆在官网上挂出了“善意”的调侃漫画之后,对方的收藏馆观看量每日剧增。 我方甚至没有损害对方的声誉还反而帮其进行宣传,增加了其客流量。 因此,我方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收藏馆一方)的社会评价降低,因此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国际金牌大律师杰森说完之后。 在场的人都觉得自己的三观受到了冲击。 自己建立的世界观和逻辑被疯狂扭曲。 我骂了你,但是让你的客流量增加。 让你挣到了钱。 这就不对你的商誉进行侵犯? 这就没有让你的社会评价降低? 逆天! 这种辩护逻辑简直是逆天。 …… 在网上观看的网友们表示三观炸裂: “卧槽,这人怎么那么厚的脸皮,我在自家的网站上骂了对方,还能够狡辩成善意的调侃?来来来,我们也用善意的方式来狠狠的问候对方家属!” “某些人脸皮就是厚到了极点,我骂了你,但是我是对你好,这种逆天的逻辑思维简直是离谱!” “快看,法官都快绷不住了!” 关于企业的名誉名声侵权之诉。 有些举一反三的网友联想到之前罗律师在普法的时候,用张三来进行举例子。 在弹幕里面询问罗律师的这种做法,是否对张三的名誉进行侵权,张三是否是可以要求进行赔偿? 好多网友成为乐子人进行回答: “不能,你要起诉张三得,有明确的对象,罗律师之前用张三来举例子,是抽象的张三,而不是真实生活当中的张三! 就好像你用死亡笔记那样,心里没有那个人的样子是不会对同名同姓的人有影响的!” “张三是谁,你吗?不,这只是一个代号,你可以叫张三,我也可以叫张三,他们都可以。那把这个代号拿掉呢?你又是谁?” “是谁告了我!而我又告了谁! 是我告了我!!” “动手吧!老秀才了[doge]!” “张三:心里有我的时候天天念叨我,心里没我又说我不是人了[tv_生气]” “以张三喻张三非张三也,不若以非张三喻张三非张三也!” “起诉是需要一个明确的对象的,而不是抽象的人,这就跟数学书上的写,小明经常算错数学题。经常拿墨泼题一样。小明也不可能告数学书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呀!” “新的知识点:说别人是抽象人=对方不是人,get√[doge]” “让我用数学解题的思维来解一下,解:由题意得: ∵人类=张三+李四+王五++所有人 又∵张三=张三 ∴张三≠人类!” “张三:就抽象人了呗,那我要讲抽象话了?![doge][抠鼻]” “张三:别以为懂刑法就了不起! 罗律师:sorry啊,懂刑法就是为所欲为。[妙啊][妙啊][妙啊]” “张三:我都死了多少回了,法律基本都犯过,我怕啥[doge]!” “全世界所有的张三一起告!” “你笑死我到底有什么好处!都严肃点,这里在庭审时间呢!” “好像刚才回复最欢的几个当中就有老外,他们的IP属地是海外来着……” “???” 嘿嘿嘿,突然更新!!!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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