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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入地无门(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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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时不我待——天客居此来北漠,一鼓作气拿下逸鸦图,正是一举收复逸鸦全局,一同四海的大好时机。今日出行,众弟子分为两路,大路人马跟随逸鸦降臣,去往大小门派,接受归降。如有不降者,当下立斩,不必请命。而另一路,便只有安歌、思渊和清卿,悄悄潜入北漠的纵深腹地,暗中探寻公输氏失踪后人的下落,以防有不识时务者动摇民心。 安歌和思渊都是箬先生最信任的亲近弟子,这般险境,二人义不容辞。箬先生而之所以要安歌将林清也带上,无非是心下明白,除了《翻雅集》,清卿所见过的江湖秘事,恐怕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多。 “华初十二年间,武陵墓的杨诉主人勾结当时塔家王中最得众望的塔明王,渐渐威胁到即墨掌门的根基。杨主人素通音律,极致之时,甚至能与师父相较一二。百音琴乃是杨主人凝结毕生心血所铸,故而无所不能,仿佛是个十全的术器,在江湖之中独孤求败,难遇敌手。” 安歌听着,心下奇怪:“那百音琴这般厉害,最后怎么还是被令狐掌门炸毁了?” “炸毁百音琴的不是师父,也不是我,是杨主人自己。”清卿说到此处,不由得顿了顿,“虽说杨主人一生有两个女儿,尽皆有着音律术法的天资,但主人心中最满意的孩子,还是她那呕心沥血的琴。得知百音琴并非天下无敌之后,主人登时撕心裂肺,觉得自己一生的心血到头来毫无用处,仿佛南柯一梦罢了。” 原来是这样……如若不是听清卿这样讲,安歌和思渊,还真不知道这其中缘故。思渊不由得喃喃地道:“江湖间那些求败的高手,皆是如此。若是无敌一时,便空感寂寥不胜寒。但一旦落败,便又不禁质疑平生所学,恨不得将自己无用的术法尽皆毁无完迹。”说到此处,思渊不禁叹口气: “可惜,可惜……” “究竟是什么可惜?”清卿听他这样说,心中暗暗想着,同样低头不言。每每想起那庞然大物最终火焰升空,碎片四裂的模样,总觉得心中闷闷得难受。只是这难受之感,并非思渊所言的“可惜”,而更像是书中所提的相惜,相视,与同悲。 如果有一天,自己也发现这白玉箫不过是根毫无用处的砍柴棍子,而师父的听音之术终究也有听不出的细碎声响——那令狐清卿会不会像百音琴一样,宁可自毁,也不留下败名? “安……师姊。” “嗯?” “你平生比试,输过没有?” “输过。”安歌毫不犹豫地点点头,“如果不算前辈,那平辈之中,也只输给过你。” 清卿听闻,不由得微微一惊,转头向安歌的方向看去。却见自己如今这位安师姊表面上云淡风轻,丝毫没有得意骄傲之感。这般年纪,却在平辈之中鲜有败绩,恐怕也只有天客居的大弟子做得到。如果不是江家那暗中之毒,只怕安歌再大几岁,更是打遍天下无敌手。 而她言语之中,已是习惯了谦逊,似乎不知世间骄躁为何物。 “那你呢?”安歌随即也偏过头,微微一笑。 “我……好多呢,数都数不清。”或许是想到了同一件事,二人不约而同地陷入沉默。但清卿犹豫一下,便开口道:“其实败得多了,也不是坏事。毕竟江湖中术法之多如滔滔江河,加之术业有专攻,胜败都是常事。” “我可不这么认为。”安歌听罢,摇摇头,“人活一世,不求扬名立万,也不可虚度光阴,定要传承师门绝学,将本门术法发扬光大才好。这样说来,我倒有些羡慕杨主人和百音琴呢——发现自己并非不可一世,也要离开得轰轰烈烈,绝不苟延残喘。” “这样说来,江湖人的结局,岂不是都注定了的?” “咱们都已及笄弱冠,难道还想不出命中注定的道理?” 听得安歌言语,清卿虽低头不答话,但心中似乎领悟到一丝杨主人当年的所想。 与令狐氏习惯了隐居山中,无牵无挂不同,杨诉此生所追求的,是世间极致的音律;正如自己面前的安歌所牵挂的是天客居,是箬先生集大成的绝学。她们行走在江湖的路上时,心中总有个包袱——那包袱一开始是志向,渐渐成了欲望,最后则化作内心的一团疯魔。 南嘉攸疯得忘了一切,又何尝不是如此。 但安歌不一样,清卿听着金马软软踩着沙的马蹄声,不自觉地向安歌投去个有些敬佩的目光。箬先生教出来的弟子,定然不会落得杨诉或是嘉攸那般下场。即便是身处宓羽西湖错综复杂的权力漩涡,天客居弟子,也不敢忘了自己的本心。 至少,清卿愿意这么相信。 沙漠间的日头毒辣,三人却找不到丝毫可以遮阴的地方。安歌、思渊所骑二马,都是习惯了在坚硬的石板路上行走,此刻踩在沙地之中,如同陷入沼泽无疑。不过多时,思渊座下的那匹棕黑的高头大马便身子一歪,长鸣一声,险些将主人从马背上摔下来。 思渊赶忙翻身跃下马,定睛一看,那歪斜的马蹄正深深陷在软沙里。用力一拽,疼得那马长声嘶鸣,浑身颤抖不已。“罢了。”思渊叹口气,“走了大半天,借此歇歇也好。我去四周看看有什么东西能把这马蹄子弄出来。” 安歌和清卿便也翻身下马,只见那马疼得眼角抽搐,安歌只好慢慢抚摸它的脖子,让它拖着那条弯折的腿卧下来。 看着思渊的身影渐渐变小,想必听不到二人谈话,安少侠这才转过头,看着清卿,神神秘秘地道:“前日新婚,南将军对你好不好?” 清卿冷冷一笑:“你看着呢?” 闻言,安歌心下想着“果然如此”,不由温柔地翻了个白眼:“看你们两个走进来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将军把你休了呢。”清卿忍不住勾起嘴角:“要休,也是我休了他。再者说,这可是掌门赐下的婚约,我们两个谁有那么大的胆子?” 听到此处,安歌不由得摇头苦笑,随即凑到清卿身边,低声问: “若是掌门日后问起,说你二人许久无子嗣,又该如何?” “随意如何。”清卿“哼”了一声,“掌门管得了赐婚也就罢了,还能管别人的床笫之欢?” 安歌微微点头,不再言语,心中却微微泛起一丝同情之感。这件事上,清卿说得没错——温掌门逼着两个仇家成婚,让世人看了热闹也就罢了,难道还要迫使二人真心相待不成? 只是可惜了林清,大好的青春年华,便这么搭进去了。 正在此时,安歌忽然想起什么,方欲开口,却见清卿忽然做了一个低声的手势,随即口中道: “听。” 安少侠大为不解:“听什么?” “就在前面,朝着日升的方向,有人动了手。” 思渊!四下一望,果然不见了他人影。别是他孤身一人,遇上了北漠的什么人……想到此处,二人相视一眼,不敢耽搁,各自翻身上了马,急急忙忙便向着那打斗之声传来的方向奔去。唯独剩下那匹瘸了腿的大马,孤零零地趴在原地,不管怎么嘶鸣,二人都没再回头。 愈是靠近,那打斗的声响便愈为激烈。但清卿渐渐察觉出了其中的不对劲:利刃术器相交之声,并非西湖坚韧的长剑,而更像是打磨锋利的精钢。难道前面动手的,当真是逸鸦漠尚未归降的后人?这样想着,清卿忍不住催促金马,四蹄奋发,一下子就跑在了安歌前面。 就在一人一马离那刀光剑影不过几步远之时,清卿定睛一瞧,心下大惊,不由得一下子拉紧了金马缰绳,惹得金马前蹄骤起,高声长鸣。打得难舍难分的那几人分明听到了这边的动静,却没人敢因此分神,只有被围在正中的那人向这边瞥了一眼—— 眼神复杂之中,掺了几分哀怨。 清卿便那样止在原地,看着十多个典型的北漠大汉,高大魁梧,五大三粗,一个个手持弯刀,将一个白衣男子围堵在中央。那些汉子远远看着,依旧肌肉暴突,棱角分明,却显然比几年之前少了几分精气神。 如今的北漠,不过是宓羽西湖的臣属罢了。再也没有倾全逸鸦之力,给一个塔明王祝寿的威风。 仔细看去,汉子们的围攻并非散漫堵截,而颇有配合,彼此之间心照不宣,十分默契。如若那白衣人只是看准了一人为敌手,那周围的两人便会立刻上前相帮,而围在四周的汉子则视若无睹,丝毫不见慌乱。清卿看在眼中,不由得心下佩服—— 虽说北漠日趋颓废,被温黎一鼓作气收入囊中。但这些汉子们的功力术法丝毫不见退步,反而颇为精进,已然探索出了阵法之间相互配合的诀窍。其余的汉子看似冷酷无情,对身陷囹圄的同伴拒绝帮助;实则是为了守好包围圈,避免被中间那人逮住空隙。 旁人能与北漠汉子一对一比试,已然不易,更何况如今落入这密不透风的阵法之中。 清卿看了好久,直到那白衣男子气息不匀,额头渗出粒粒汗珠,都没有上前相助之意。令狐清卿不知道,南嘉攸究竟是何时跟了来。 如若嘉攸就这样死在此处,会为清卿省下许多麻烦事。温黎再也无法怪罪这场有名无实的滑稽婚约,自己也不必每天都看见嘉攸那失忆无辜的脸,使得自己在仇恨与愧疚之中不断挣扎。 今日这番打斗,如同天意,难得给了清卿一次称心如意的机会。 不料,南嘉攸似乎比清卿先前所见,还要强得多。即便是他已然忘却曾经学过的术法,但那《翻雅集》和百音琴所带来的内力却深深刻入他的脉络之中。眼看着他气喘吁吁,将要倒下时,将那长剑回转,看似刺向一汉子双目的同时,却骤然后扬,用反向剑柄勾到了身后一汉子的小腹。 那依旧是南林名谱之中的“避尖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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