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氛围 猎魂堡垒的大校场内,正在进行着一场被开生面的练习赛。 交战的双方,一方是洛莫,一方则是由维德带来的三人小分队。 马洛·史丹福,博伊尔·特瑞希和金斯利·克里斯汀这三人自从来到庄园后,受到骑士团艰苦训练的风气的感染,一直在庄园内勤学苦练。 他们几人此时远离战场和邪兽人,没有了生存压力,练得也比以前更加勤快,因此实力也已是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而由于他们经常指导文森和尼古拉斯等人的训练,路易斯两兄弟也常常请教他们。他们也成为了公认的除领主大人之外的庄园最强的几个人。 三个人对自己的实力也愈发的自信起来。 因此当他们得知洛莫要一个人挑战己方三个人时,心中都是惊讶异常。 在他们看来,领主大人或许确实很强,一对一的话自己并不能打过。但是三对一的话,领主大人绝对没有一丝胜算。 几个人不愿意接受这次挑战,但是又不想驳了洛莫的面子,因此心中有些纠结。 马洛走到维德身旁,悄悄问维德道:“维德,待会儿这场战斗,要怎么打?” 维德眨巴着眼睛,有些疑惑道:“一会儿是你们打,又不是我打。问我干什么?” “我的意思是,是让领主大人赢,还是我们赢?如果我们赢的话,会不会让领主大人难堪?如果让领主大人赢的话,会不会显得我们这几个人太过废柴?你了解领主大人,你觉得他.” “等等!”维德打断维德的话,没好气道:“伱们真觉得,你们已经稳操胜券了?可以轻易决定战斗的结果?” 马洛有些不可思议的望着维德,道:“他才二十多岁,能有多少魔法造诣?你不会真觉得他可以打过我们三人的联手吧?当年我们三个人可以团灭了邪兽人的一整支骑兵小队!” 一般情况下,法骑士的魔法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渐渐浑厚。大部分人都是三十岁的时候开始起步,在五十岁的时候到达顶峰,然后随着年龄的推移,实力开始慢慢衰弱。 他们之前听维德讲过,洛莫于两年前才接触魔法,还属于魔法界的雏儿。 而且,战斗经验也相当关键。 就算洛莫是个魔法天才,但是在战斗经验上,马洛不认为他能敌得过自己三个人在敌后区经年累月的配合。 维德摇了摇头,脸上露出高深莫测的表情道:“我劝你们还是认真对待这次比赛,在我看来,领主大人很可能会将你们打得屁滚尿流。” 马洛听到维德如此说,瞪着眼睛,看了维德好一会儿,以确定他是否在开玩笑。 良久,他一言不发的回到战斗的位置。 “怎么说,这场比赛,我们是尽力,还是放水?”博伊尔问道。 “维德说,我们就算尽力也打不过领主大人。”马洛开口道。 博伊尔听到这个回答,‘噗嗤’一声,笑出了声。 金斯利也是莞尔一笑。 他默默想到,开什么玩笑。战斗绝不是比谁的魔法等级高,谁的魔法知识渊博。 战斗比得是战术和杀人经验。谁能用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杀死敌人,谁就能获得战斗的胜利。 对于这一点,金斯利不认为洛莫比得上常年在敌占区以命相搏的己方三人。 “既然咱们被轻视了,就全力以赴吧。”博伊尔沉声开口道:“我看领主大人不是小气的人。只有证明自己的价值,才能得到更好的尊重。” “说的也是。”金斯利点了点头,沉声道:“我们得给领主大人上一课,这样才能让他在战场中变得更加谨慎。” 说着,他们三人一起点了点头,走到了大校场的中央。 洛莫看到三人准备好了,也走到了场地中央。 半个小时后。 洛莫的血牙飞刃悬浮在空中,上面还沾着一丝血迹。 在他的对面,马洛,博伊尔,还有金斯利手持武器,脸上再也没有了自信的神情,反而满是灰败之色。 这一战,让他们产生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看向洛莫的眼神都有些不自然起来。 而周围观战的维德,文森等人看向洛莫的目光,满是崇敬和赞赏。 金斯利的肩膀被洛莫划伤,卡西芙正在他的身边为他治疗着。说起来,有卡西芙在此,大校场的比拼变得方便了许多,只要不是致命伤和内伤,卡西芙总能在第一时间就能给救回来。 此时的金斯利喘着粗气,心中惊骇无比。 他是一名四阶骑士,曾经多次在邪兽人的手里从容逃脱,就算是面对两三个拥有邪能魔法的邪兽人法师的围攻也丝毫不惧。这些年,在北境,经过多次大大小小的战斗,他对自己敏捷的身姿非常有自信。 但是面对眼前的领主大人,他的优势竟然完全无法发挥出来。 他快,洛莫比他还快。他的招式迅捷无比,令人眼花缭乱,但是洛莫的眼神实在太过犀利,每次都能抓住自己攻击的要点,准确的瓦解自己的攻击。 这是他第一次,在近身搏斗的情况下,输给一个法骑士。这让金斯利心中有些疑惑,洛莫是怎么能在修习魔法的同时,还能有如此强悍的体质和战斗技巧呢? 而旁边的马洛和博伊尔心中也是十分震撼。马洛作为火元素系的法师,攻击力惊人;博伊尔作为土元素系的法师,最擅长防御。 他们两个人的配合是常年在战场上磨练出来的,不说天衣无缝,最起码也算得上相得益彰。 但是一旦碰上洛莫,竟有些束手束脚的感觉。 马洛的火焰攻击完全无法近洛莫的身,他从未见过有人能将暗影系的虚空行走用得如此炉火纯青,几乎在一瞬间就能完成身体变身。 而他的水元素系的魔法,也对自己的火系魔法造成了极大的压力。数次让马洛的攻击化为泡影。 至于博伊尔,他的土系魔法作为最坚实的防御系技能,在面对洛莫的血牙飞刃,奥术飞弹和冰霜冲击时,也显得捉襟见肘。 原本他的想法是用土系的防御术负责所有的防御,让其他两人能够放心攻击。但是面对洛莫无孔不入的血牙飞刃,博伊尔发现自己根本无法顾全三人,最后只能任由敏捷的金斯利自生自灭。 终于,在金斯利中了一次血牙飞刃,肩膀受伤后,再也无法使力。三个人所形成的近身肉搏——远程攻击——防御的体系顿时崩溃。 经过了将近半个小时的鏖战,三对一,胜利的一方竟然是领主大人。 三个人对这个结果一时之间都有些接受不了。 ‘原来领主大人竟比他的骑士团中的成员强这么多,到底是怎么练出来的?’三人心中不禁想到。 眼看卡西芙将金斯利的伤势治疗完毕,洛莫笑吟吟的说道:“要不要再来?” 三个人互相看了眼,都从对方的眼中读出了不服输。 “再来!”博伊尔大声说道。 又半个小时后。 三个人身上带伤,连站都无法站稳,只能瘫坐在大校场上。 而洛莫也是有些气喘吁吁。这持续一小时的战斗,饶是他体内的魔法值十分浑厚,也有点撑不住了。 不过,洛莫认为这并不是自己的极限,他再次问三人道:“还要来吗?” “不来了,不来了!”三个人立刻摆手。 马洛收起对洛莫的轻视之意,心悦诚服道:“赞美领主大人。我们现在才知道,原来邪兽人并不是最可怕的,大人您日后的成就,一定不可限量。” 博伊尔和金斯利也纷纷点头,十分认可这句话。 看到三人确实已经站不起来了,洛莫只好作罢。 他十分满意这次的战斗,好久没进行过如此酣畅淋漓的训练了。 说起来,对方三个人的战斗经验果然十分丰富,明明实力相比自己弱小得多,但是攻击手段竟极为凌厉。 好几次都将自己逼到了绝地,必须水元素,奥术,暗影系三种魔法一起发动,才能勉强躲过他们的攻击。 他想起之前暗杀的那个德鲁伊,他虽然是个一级魔法师,但是从实战来看,跟眼前这三个人根本没办法比。 想到这里,洛莫开口道:“你们三个人,加上维德,先暂时做我骑士团的训练顾问吧。我希望你们能把跟邪兽人战斗的经验传授给他们,帮助他们完成战术革新。” 说着,洛莫叫过尼古拉斯来,向三人说道:“你们有任何要求和想法,都可以和尼古拉斯讨论。” “遵命!我一定配合三位前辈,改进我们骑士团的战术。”尼古拉斯立刻做出保证道。 三个人此时对洛莫已是佩服不已,立刻也表态道:“大人放心,我们竭尽全力。” “嗯。”洛莫满意的点了点头。 说起来,他今天之所以发起训练赛,也是向这三个人展示一下自己的实力。 对于这些在战场上拼杀出来的人来说,只有展示自己的拳头,才能得到他们充分的尊重。 今天的练习效果不错,洛莫心情甚好,又扭头问尼古拉斯道:“你前几天刚刚晋升水元素系法骑士,现在进展怎么样了?” 尼古拉斯这几天沉浸在魔法的世界里,听到洛莫关心自己,立刻说道:“大人,我这些天一直待在水祭坛,进展速度很快,说不定过几天就能超过文森了。” “那可不一定!”不远处的文森听到这句话,立刻赶过来,不服气道:“我虽然没有圣所帮助练习,但未必输给你。不如,咱俩现在去比试一下。” 尼古拉斯听到这句话,顿时有些跃跃欲试,两个人一起看向洛莫。 “比试可以,点到为止即可。不可让对方受伤,耽误工作。”洛莫沉声说道。 两个听到这句话,立刻作出保证,然后一起往校场的另一侧走去。 看到两个人战斗欲望高涨,已经各自拉开了架势,洛莫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需要的就是这样一种氛围。前几天,骑士团又有人脱颖而出,达到了三阶骑士的水平。正是因为自己营造出的这种积极向上的氛围,才能让手下那些人才源源不断的冒出来。 贵族们和平民百姓,其实在天赋上没什么区别,只是那些平民们缺少一个向上的渠道和平台而已。 只要这种氛围保持下去,洛莫认为自己一定能够培养出一个自己的法骑士团队出来。这比积累金币和地盘,更加让他感到安心。 如今新年已过,邪兽人在北境赚到了足够多的好处,终于回到北边。格兰汉公爵为整个北境争取到了时间,局势得到了暂时的缓解。 但是洛莫认为邪兽人在北方休息一段时间后,下一次的进犯,一定会更加变本加厉。 今年是最为关键的一年,一切都还来得及。 转眼间,便来到了新法历3798年的一月底。 庄园的农户提姆扛着锄头,走在沃罗河南岸的田埂上。 远处,新修的码头一号港正在进行最后的收尾阶段。工人们的号子声嘹亮无比,声震云霄。 他的母亲在前面走着,艳羡的看着远处的那些工人,说道:“今年你的年龄差不多就够了,到时候就别跟着我在这田里劳作了,可以去码头那边申请一份新的工作。我听说这些工人们每天都能吃到三个鸡蛋,每隔两天有一顿烤肉。民政部还会给他们优先安排妻子。” 提姆听着母亲说话,默不声响的摇了摇头。他心心念念的,一直都是进入民兵团。可是去年年底申请的时候,又没有通过审核。 理由还是自己的年龄太小。 什么年龄太小,还不是自己的实力不够。 他心中有些郁闷,但并不气馁。三个月后,会再次进行征兵,他要更加刻苦的训练,然后再去碰运气。 反正不管怎么说,一定要进入到民兵团,然后在领主大人的麾下作战。这是他毕生的目标。 提姆的父亲,也是庄园里的人,在两年前的时候被枭兽给叼走了。 是领主大人为自己的父亲报的仇。提姆现在还记得洛莫当时对自己说话时,那和颜悦色的样子。 更令他印象深刻的是,领主大人跟枭兽作战时的那个样子,那是何等的威风,犹如天神下凡一般。 如果真的有机会跟这样的领主大人作战,那真的是毕生的荣耀。 前面走着的母亲发现儿子不说话,扭头瞥了一眼自己的儿子,说道:“你是不是还想着去参加民兵团?” “是。”提姆点点头道。 “唉。”母亲叹了口气,说道:“你都参加了多少次选拔了。人家根本就不收你。而且,你父亲已经死了,我就剩下你一个人” 母亲正絮絮叨叨的说着,提尔突然看到南面的树林中,一行人正在行走着。 他们大概有十几个人,后面的几个人,每三个人都抬着一个大麻袋。 “矿洞那边的人又来抢人了!”提姆立刻对母亲说道。 母亲吓得脸色苍白,立刻拉住儿子,将身子一矮,隐藏在麦田中。 自从南边那几个矿坑有矿奴私逃过来后,就总有矿洞的工作人员溜进南部的庄园,劫掠庄户。他们的动作很隐秘,一般都会将庄户打晕,然后装进麻袋抬走。 “我要把这件事情,报告给码头守卫队!”提姆立刻说道。 “先藏起来,他们发现我们,会把我们杀死的!”母亲神色慌张,立刻小声说道。 “不行。再晚了,就被他们得逞了!” 提姆没有听从母亲的劝阻,低头弯腰,一溜烟的往码头的方向跑去。 母亲一下子没有拉住提姆,想要叫他却又不敢大声张口。她没有儿子矫捷的身手,无法一边弯腰一边奔跑,只好趴在麦苗丛中。 林边那些抬着麻袋的人,一下子便注意到了奔跑的提姆。立刻便有三个人顺着田埂向提姆追去。 看到提姆被人发现,提姆的母亲也不顾一切的奔跑起来。 “提姆,快跑啊!”母亲眼中噙着泪,一边奔跑,一边向自己的儿子大声呼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