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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动我的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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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江湖那些人中,他们危险系数最高,性格也最狂傲,最癫,除非是迫不得已,否则没谁愿意招惹。

近十年来,那些军火贩子中的代表人物,名叫关海,人称“海叔”!

基本上,他算是这一行的龙头。

港奥所有军火,有一半都要经过他的手,尊尼·汪则是后起之秀,招兵买马,短短三年便强势崛起,令关海都对其心生畏惧。

关海这个军火大枭,老了。

就在一个多月前,尊尼·汪动手,悄无声息的出击,一动手就是全面进攻,打得关海一个措手不及。

他偷袭关海最大的军火库,然后引关海以及他的门人前来,最终将他们一网打尽。

江浪活了下来,那是因为尊尼·汪觉得他是一个人才,给了他一个机会。

他一枪爆掉关海的脑袋,又用一帮兄弟的命作为投名状,成功获得尊尼·汪的信任,加入以后,尊尼·汪对他更是青睐有加,引为心腹。

自从做掉关海这个军火巨枭后,尊尼·汪便取而代之,成为港奥军火贩子一把手。

周朝先、尊尼·汪会混在一起,完全是因为两人是老相识。

尊尼·汪杀人跑路,到了宝岛,这才与周朝先认识。

也是因缘巧合。

当时周朝先被人追杀,误把一旁的吃瓜群众尊尼·汪当成同伙,尊尼·汪被激怒,也不解释,拔枪就干,救了周朝先一命。

那时两人还按照宝岛江湖的规矩,换过帖子,结拜为异姓兄弟。

在宝岛,换帖是很庄严的一件事!

以艋舺地区为例,庙口、后壁厝两大势力仇怨极深。

只要对方敢到自己地盘,往往是拿起刀便斩,可Geta、Mesa这两位大佬的相处却是其乐融融,因为他们就是换帖兄弟。

包厢外,周朝先、尊尼·汪的心腹,皆在安静等候。

尊尼·汪的心腹,是个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死人般的家伙,花名“癫七”,本名是什么,已经没人知道。

人狠话不多,说的就是他。

周朝先那边有两人,一个小胡子名叫黄六,花名“快抢”,顾名思义,他最拿手的就是枪!

整个宝岛江湖,其出枪速度之快,鲜有敌手。

另外一人更值得详细介绍。

他跟癫七一样,面无表情,整张脸极其木讷。

吓人的是他的体型!

足足超过两米!

这家伙身材魁梧得就像是一头棕熊,穿着衣服,都能看得到他浑身鼓胀的肌肉,速度怎样谁也不知,单单这肌肉便能断定,他的力量恐怖无比。

事实也正是如此,因为他的名字叫——天收!

花名巨人!

这家伙来自《古惑仔》漫画,战斗力极其夸张,在漫画前期表现极为惊艳、恐怖,堪称是绝世高手。

直至佐维、大梵、地中海等一票神人出世,方才渐渐走下神坛,但那时牛佬的武力值设定,已经崩了不少,绝世高手跟大白菜似的。

这个世界,并非如此。

巨人天收,亦是最绝顶的那一档,而他也不是三联帮的人,而是跟着周朝先。

帝皇包厢里,周朝先、尊尼·汪这对换帖兄弟,正喝着红酒谈笑风生。

酒过一半,便将小姐们全都赶走,开始谈私密事。

周朝先道:“尊尼,时代不同,你也应该收手了。”

“不如像我一样,做电玩赌博生意,保证你大揾特揾,港岛做不成,那就去奥门,若是连奥门都做不成,那便来宝岛。”

“你我兄弟联手,何愁大事不成?”

尊尼·汪摇了摇头,哈哈笑道:“还是不要了,你的好意我心领,但我这个人呢,天生就是冒险的命。”

“是不是啊,阿浪。”

江浪闻言,没有开口,只轻笑了下,算是回应。

“你不懂。”

周朝先摇头,劝道:“兄弟,你以为我现在为何不碰军火,不碰毒,而是改行做电玩,做电影,就是因为时代不同了。”

“我们必须要转型,否则以后的路会越来越难走,也根本走不远。”

“你看看我,底子虽然还是古惑仔,但在普通人眼里,正得不能再正,已经是艋舺的民意代表。”

尊尼·汪哈哈一笑,敷衍了过去。

一个多月前,他才灭掉关海,成为港奥江湖军火走私界的扛把子,眼下正志得意满,正享受这种荣光呢,怎么可能听得进去?

“行了,我知道你是好意,我会认真考虑的。以后混不下去,我就跑去宝岛找你,到时候你可不要嫌弃。”

周朝先微微摇头,知道尊尼·汪未听进去,也知道他不可能听得进去,便不再劝。

以后再找机会吧。

周朝先这家伙,虽然跋扈张狂,心狠毒辣,但无论是自己的女人,还是兄弟,只要是他真正认可的,那就非常讲义气。

就说他的妻子崔妙香,以前可是做过小姐的,但他丝毫不介意。

穷的时候不踹开也就算了,可即便发家以后,周朝先都未这样做,不仅如此,他还异常怜惜崔妙香,两人恩爱非常。

“来来来,喝酒,喝酒!”

尊尼·汪端起一杯威士忌,同周朝先碰了一下,两人一饮而尽。

这时,两人已经喝了两瓶威士忌,面颊泛红,整个人都处于极其亢奋的状态。

尊尼·汪道:“朝先,讲真的,你们公司原来那个明星,叫叫叫什么倩儿……”

周朝先道:“杨倩儿呀!”

“对,就是杨倩儿!”

尊尼·汪一拍大腿,兴奋道:“她正点呀,现在更是吓人,歌坛天后,超级大明星,我手下许多小弟都是她的粉丝来着。”

“我自己都是!阿浪,你是不是?”

江浪笑道:“杨倩儿小姐那么靓,歌唱得又好听,我当然也是了。”

“对嘛!”

尊尼·汪搂住周朝先肩膀,道:“人美歌还好听,哪个公司要是拥有她,岂不是躺着也揾钱?这种人老兄你怎么会放走?”

“以前从未问过,讲来听听。”

周朝先脸色顿时变得阴沉起来,骂道:“干你娘!”

“讲到这个,我就来气,还能是什么原因,当然是因为他妈.的盛天步!若非盛天步,我他妈怎么可能放掉这棵摇钱树!”

“当时杨倩儿不演了《逃学威龙》嘛,瞬间爆火,结果火了以后,就他妈要跳槽,还要跳到胜天旗下的东正传媒,拿盛天步压我!”

“当时的盛天步算什么?旺角王,奥门王?屁!港岛、奥门弹丸之地,哪里比得上我们宝岛?就算再这里称王称霸,那又怎样,我会惊他?”

尊尼·汪哈哈大笑,道:“那你的公司,为何会放人?”

周朝先道:“还不是妙香,大太阳是她在管的嘛。”

“当时杨倩儿也只是爆火,哪像现在,一年多的时间,就已经变成歌坛天后。”

“东正传媒也肯出违约金,她又顾忌盛天步的威势,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放杨倩儿离开,后来我知道已经来不及。”

尊尼·汪道:“原来是嫂子的原因,不过嫂子想法也对,谁能想到杨倩儿发展这么猛,跟他妈坐火箭似的,飞速飙升。”

“讲真的,我真的好钟意她。”

“人美,声音靓,歌就更好,尤其是那首《千千厥歌》,我真是百听不厌,可惜没机会听她真人来唱,简直是人生一大憾事呀。”

周朝先白尊尼·汪一眼,道:“那你去她演唱会嘛,不要同我讲,你出不起票钱。”

尊尼·汪哈哈大笑,道:“还是不要了,那多丢人。”

“盛天步、盛天步!”

大笑声中,尊尼·汪脸色骤然变得铁青,咬牙道:“那个扑街现在多威!港督、奥督都不如他呀!”

“以前就够威了,未曾想,这仅仅只是开始,现在更他妈打出胜天集团这样大的江山,说不定现在都已经是港奥首富,真他妈够犀利!”

“可他他妈犀利归犀利,为何要挡老子财路?”

周朝先一愣,道:“这话怎么讲?”

尊尼·汪迅速将事情说了一遍。

其实原因也很简单,走私军火需要过差人那关,后边更重要的难关,则是找到买家!

而他们最重要的客户源,便来自九龙城寨!

丁鼎、狂人辉等人,他们其实更像是走私军火的二道贩子,绝大部分枪械都是从关海、尊尼·汪这些军火大枭手中购买。

买来后,一部分自己用,剩下那些再散出去。

但是现在,盛天步对城寨四大出手,将他们连根拔起,管理城寨的理事会成立以后,第一条便是大幅度削减城寨内的枪械弹药。

这对港奥军火大枭来说,是终极背刺!

整个走私军火的买卖市场受到难以想象的影响,相对于以往来说,至少下降三成,尊尼·汪此时对关海发难,也有这个原因。

利润降低太多,活不下去了。

当一个市场不能再扩大,内卷就会开始,更不要说,现在是市场萎缩。

从这点来说,尊尼·汪还真与盛天步有仇。

周朝先哈哈大笑,拍了拍尊尼·汪的肩膀,道:“没想到你我兄弟两人,都与他有仇,什么叫做兄弟?这就是了!”

尊尼·汪脸色阴沉,冷笑道:“现在这港奥江湖,上上下下全他妈是一堆软脚蟹,都惊他盛天步,可老子一点都不怕!”

“真要逼得老子无路可走,拿枪就同他干,第一件事,就是直接炸他胜天集团的地标星光大厦!”

江浪在一旁听得眼皮直跳,旁人不了解尊尼·汪,但是他了解。

这家伙真是癫的,他敢这么说,就敢这么做!

周朝先哈哈大笑,道:“算了,虽然你我兄弟都不惊他盛天步,不过妙香说得对,凡事要有三分气量,和气生财嘛。”

“没必要为这点小事,就弄得不死不休,不值当。”

“来来来,喝酒,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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