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组织随着薛笑人的身亡而烟消云散,没有了那只掌控一切的手,围绕手的十三把剑便不必需要随着手的牵引指向既定的方向。
薛笑人的死,在原随云的阴谋被揭穿的重磅消息之下,像是只在水面上惊动了一个小小的涟漪,以至于等到那些客人离开掷杯山庄的时候,因为大多数人并不曾见到那一瞬的刀剑相争,还以为这同样是一出由时年和薛家庄联手演绎的戏码。
而一个素来疯疯癫癫的剑客的去处,显然并没有那么多人在意。
他就像是那颗激荡起涟漪的石子,就这么慢慢沉入水底不见了踪迹,对他来说这或许是最好的结果,他在刺客组织中所做的一切都将不会再拖累薛家庄。
但这颗石子陷在水底的泥泞中留下了痕迹,起码,它在中原一点红的心目中不可能不剩下一点波澜。
“我只会杀人。”他有些迷茫地说道。
“我也没让你不能杀人。”时年耸了耸肩,“你如果还正常接单的话,我有件事需要你去做。东海和黄海上打通的商路上还有不少捣乱的海寇,如果让他们得手,无论是货物还是人的损失都不小,你若能接单替我铲除几个流寇头目以示警告,报酬不会少你的。”
中原一点红面色复杂地看了她一眼,但他什么也没说,径直从窗户翻了出去。
“他会按照您的话去做吗?”帮时年整理资料的东三娘问道。
那扎在原随云身上的一刀,以及目睹原随云在众叛亲离中死去的场面,让原本笼罩在东三娘头上的阴云彻底散去了,她虽然因为提刀见血做了两天的噩梦,却也越发蜕变出了足以独当一面的气度。
“他是个很随性的人。”时年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这样一个人很难让他说出臣服这样的话,但他这种随性,却让他在偶尔可以充当一把好用的刀。”
“不提他了,三娘,你晚些陪我去一趟凤尾帮,我需要从他们这里借一批人手,否则张三空有船人手不足也没法将船队开办起来。你尽管将人记录到你的名册上。”
“可是——”您这样难道不是从凤尾帮抢人吗?
时年拍了拍她的肩膀打断了她的可是,这怎么能叫抢人呢,这叫合理利用武林盟主的虚名。
东三娘说不出反驳的话来,她觉得武维扬可能也很无语,因为时年打出的借口是给江湖底层的武林人士一个安稳的做工环境,看在工钱的份上,凤尾帮十二连环坞的一批闲置人手登上了新打造的海船。
冬季在江南冒出了个头,又很快被此地兴盛热闹的场面给压了回去。
要不是镜子提醒她三个月已经到了,时年几乎要忘记又到了她可以前往下一个世界的时候了。
“其实现在有五绝神功将招式融会贯通,又有嫁衣神功的内功心法,这二者相辅相成,贵精不贵多,若是能给飞刀更进一步便更好了。身为武林盟主当然要更加无懈可击才行。”
她拨弄着镜子上的画面,意外翻到了第一次所去的刀箭剪影的世界,按照镜子所说,本应该需要一年多的时间才能重新进入,现在倒是莫名其妙地冷却时间好像又缩短了一截,说不准也就只剩下了三个月便足够了,也就是正好距离上一次前往的一年整。
此处还去不了,她便又往后翻了翻,竟赫然看到了一把飞刀,一把只看着剪影便觉得应当绝不会慢也不会落空的飞刀。
“就去这里!”时年果断地做出了决定。
她已经懒得对镜子的落地方式抱有什么期待,所以当她睁开眼睛便看到让她觉得眼熟的漫天黄沙的时候,也不觉得有什么意外了。
日光毒辣,风沙弥漫。
换成任何一个此时孤身行走在沙漠中的人,首先要担心的都是生存问题,但时年有过在沙漠之中行动的经验,加上镜子所谓的安全地带之说,让她显然距离有人居住的场所也并不会太远。
她静静地听了会儿风中的动静,又仔细地观望了一番沙土上的痕迹,这才将披风的兜帽扣在了头上,挡住了头顶弥漫的烟尘也遮不住的日头,朝着一个方向笃定地行去。
行不到半个时辰,在她远望目之所及的地方,便已经出现了一片绿洲。
如果她对此地熟悉的话便会知道,此地正是关外牧民和关内商旅在白龙堆外最大的一片绿洲集散地,也是方圆百里之内唯一有水源的地方,名叫洛瓦子。
继续往西北方向行进,便是飞鸟不渡的“罗布淖尔”,也即罗布泊。
饶是她压低了自己的存在感,当她走入这一片驼铃叮当的绿洲的时候,还是显得与常人格格不入。
她的斗篷与其说是防风沙的,不如说更像是装饰品,这是行走在沙漠中的人绝不会选择的料子,可在这光洁的锦缎斗篷上,竟不像是有一粒沙子沾染在上面的样子。
她行动的步履虽不快,却在被来往商旅带的积了一层细沙的地面上没有留下分毫的足迹,这分明是个武林高手。
在沙漠中独行的女客,还是个连马和骆驼都不曾牵着一匹的女客,比看起来像是悍匪的往来行客还要可怕得多,这是行走江湖之人的经验之谈,所以当她坐在了面摊上的时候,虽然有人朝着她不住打量,却始终不敢有人上前,去看看她这兜帽之下藏的是一张怎样的脸。
时年叫了一碗拌面,像是完全没察觉到周围对她投来的好奇目光一般,看向了此时窄街对面的茶棚,在那里过往的客商可以补足食水,此时正有一支商队像是差了些银两,便让队里的一个小伙子来一段说书揽客来抵价。
“这也是可以的吗?”时年指了指对面,趁着老板端着面过来的时候问道。
老板在此地多年,已有很久不曾听到这样如珠玉圆润清越的声音了,但他能看到的只有时年的下半张脸,像是个金尊玉贵养尊处优的大小姐。
一双掩在斗篷下让人怀疑她到底是如何看路又是如何看到对面情况的眼睛,好像在阴影中对着他投来了威胁的一瞥,他忙不迭地收回了目光。
他却看到邻桌的流浪汉正在饶有兴致地盯着这斗篷姑娘,连忙甩动了两下抹布示意他转移开视线。
“当然可以,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商队,或者是曾经深入那危险区楼兰遗址的商队,带来的故事能给对面引来更多补充食水,尤其是水的顾客,便算是钱货两清了。”
只见那站上了小土丘的小伙子,努力用不至于让自己呛进风沙又足够让人听见的声音开口说起了一段故事。
即便他开始说这个故事开头便是一句二十年前又二十年前,故事的结局则是正好二十年前的事情,时年还是听得颇感兴趣,因为这乍听起来是一段狗血爱情故事的说书,说的便是此地江湖上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她初来乍到,自然是一点信息都不能错过。
她一边听着说书,一边便放慢了进食的速度,等到她面前的餐盘清空的时候,也正好是小伙子说到尾声的时候。
“那快活王的巢穴之中,已经被火焚烧殆尽了,一片残砖废瓦中,到处都是被焚烧尽了血肉的枯骨,其中有两具枯骨纠缠在一处,列位可知道这两人是谁?”
他卖了个关子,瞧见又有人花钱给了老板,老板示意他可以收尾了,这才继续说道,“其中的一尊枯骨的左手中指上带着三枚紫金指环,正是快活王昔日充当暗器之用的指环,紫金在火中怎会被焚毁,这便是证明他身份的物件。而另一尊枯骨……”
他陡然发出一声惊呼,从那土丘上滚了下来。
一枚不知道从何处发出的石子,打在了他身后的枯木枝干上,倘若这人方才还站在那里,此时脑袋早已经开花了。
而让他从土丘滚落下来的,竟然是一枚同样不知来历,打中了他的腿弯的珍珠。
这小伙子惊魂未定地左右张望,却没能找到这发出石子和发出珍珠的人是谁,他从地上将珍珠捡起来,交到了商队领队的手中,这珍珠看起来价值不菲,即便出手的人不愿认领,却也不是他这样身份的人可以留在手边的。
周围的嘈杂声中,坐在时年隔壁桌的流浪汉从袖中摸出了一块银子,拍在了老板面前,“打两壶酒。”
“酒在沙漠里……”老板话还没说完,便看见流浪汉摆了摆手,示意他不必多说。
等两个打了酒的水囊被递到他的手中,他将水囊揣进了怀中,朝着绿洲之外的沙漠走去——
方向正是罗布淖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