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越是深入分析, 越觉得其中逻辑自洽,理由充分。
简直没有比他更擅长推理分析的人了。
他当年为了骗取沈浪等人信任的时候,一度也让他的母亲, 云梦仙子装作只是他的师父, 理由是因为什么爱子去世的事情这才偶尔让他喊做母亲。
他思量了一番时年说的她没有父母只有师父,再加上此前的一番推断 , 便猜测大约是因为白飞飞当年果断抽身离去, 与沈浪的一段让她有了这个孩子,却也并不希望这个孩子是沈浪的孩子, 干脆只以师父的名义将她养大。
如今二十年之期将到,出于触景生情的情绪她甚至没告诉这个孩子自己的身世, 就把她赶了出来。
尤其是当时年说他方才的“时姑娘”这个称呼有些问题, 她名为时年,却没有姓氏的时候,王怜花更觉得这孩子怪可怜的。
他好歹跟着王云梦姓, 白飞飞也跟了白静的姓氏呢。
时年实在很想知道王怜花在听完她瞎编乱造的背景之后到底在想什么东西,在那张怎么看都只有二十岁出头的脸上,竟然努力摆出了一副长辈的样子, 甚至就差没把要罩着她说出口, 摆明了就是把她误认成为了另外的一个人。
但时年又觉得, 对她这个初来乍到的人而言, 这好像也没什么不好的。
毕竟她从头到尾也没承认什么东西。
“我将我的情况都说了,不知道王公子孤身进入沙漠是为了什么,罗布淖尔似乎并不是什么适合人这样独闯的地方。”
方才的一番纵马狂奔之后,她好像有些分辨不清方向了, 好在王怜花似乎对他要去的地方行经的路线了如指掌 , 此时已经重新辨明了去路, 时年便跟在了后头。
“你白日里应该听到那个说书的小哥说了。”王怜花回答道,“三十年前的衡山惨案之后,万家生佛柴玉关在江湖上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在西北荒漠之中,玉门关之外,快活王的势力迅速崛起,他手中有各门各派的武学和财富,因为当年衡山探宝,许多人觉得自己没有活着回来的机会,便寄托在了柴玉关这里,他假死后凭借着这些兴建了快活城的势力。”
“准确的说,是他从地下挖掘出了昔日楼兰古城的遗迹,而后利用他手中偌大的一笔财富将其布置成了人间极乐之地。”
时年不曾听说过衡山惨案,只能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王怜花继续说道:“后来剿灭快活王的一战后快活城化为焦土,我的母亲也死在那一战中,她虽然对我不大好,却也到底是我的亲生母亲,更是教会了我武功,从二十年前开始我每年都会前来此地祭奠,但十年前我随朋友远访海上仙山,后来便在海外常住,这一住就是十年。如今我也是该回来再去昔日旧地祭奠一番的时候了。”
他说的是祭奠,时年却觉得他其实已经放下了,否则这寻来的样子便不会是这样无拘无束的乞丐打扮,更不会只是在白龙堆外打了两壶酒便径直前来。
人总不能不喝水吃饭,他显然也没有长留的打算。
“你可愿陪我一道去看看?”王怜花挑眉一笑。
这被他这张玉面风流的脸连带得如何看都显得有些轻漫的笑容,让人实在很难说出个不字。
时年还盘算着从这位不知道把自己想成了他的什么晚辈的王公子这里,再多打听打听如今江湖上的消息,更不会拒绝。
他先前说的快活王,已经在二十年前就死了。
江湖上历来都是英雄辈出,天下第一的宝座轮换更替的,王怜花出海十年,或许不知道这十年间的事情,却应当知道二十年到十年这一段时间内,是谁人在江湖上独领风骚,又是何方的少年俊杰有崛起的趋势。
“王公子都这么说了,有何不敢!”时年翻身上了马,“请王公子带路吧,天亮前赶到说不定还能趁着白天返回那面摊,这次王公子可莫要因为说书人的一句话不合意动手了,我头上没有第二颗珍珠可以用来阻止王公子的行动。”
王怜花往时年的发间看了眼,果然是极尽朴素的装扮。
她当时当然也可以用飞刀打歪石头,却容易暴露出动手之人的身份,自然是用这样温和的方式化解矛盾要更加妥当得多。
就处事的方式这点来说,她显然还是更像沈浪一些。
王怜花生怕自己下一句便憋不住想让对方称呼自己为舅舅,干脆努力让自己别再脑补这一出狗血的两辈,也或许是三辈之间的情感纠葛,转移开了话题。
他说起了快活王的势力覆灭之后江湖上的风起云涌。
一个想听,一个能说,伴随着马蹄声倒也称得上是和谐。
“如王公子所说,这江湖上倘若有人的飞刀能称得上是独步天下的话,便应当是那位小李探花了。”时年琢磨着十年前对方便已凭一把飞刀名动江湖,十年之后应当更进一步才对,倘若不出意外的话,这就是她要找的人,也还有一种可能,便是这十年间对方还收了徒,徒弟的本事青出于蓝,可不管怎么说,寻找的方向已经有了。
就算这个飞刀天下第一的名号被从小李探花的手中夺走,那这继承的人也势必要先登门击败对方才行,找上这位问问也是没什么问题的。
“十年前我出海之前江湖上有一句话是,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至于江湖上的第一高手……十年稍纵即逝,却也已经足够一个天才成长起来,我恐怕都未必是你的对手,便也没资格说天下第一的归属,等入了关之后我同你一道去打听吧。”
王怜花说到这里的时候,时年注意到他们两人驾驭着的骏马已经在黄沙中慢慢转为在走下坡路。
她勒紧了缰绳控制着马匹,却看到王怜花好像并没所谓地放任马匹一跃而前,顺着这下行的斜坡飞快地奔腾,时年相信王怜花在此时绝不会做出什么不要命的举动,也有样学样地让马儿疾冲出去。
此地泥沙陷落在空中形成的沙尘让人几乎看不清眼前的情景,在前方的“断崖”边缘,马匹飞跃而出,穿过让人迷眼的黄沙,落在了只低了不过几个台阶的前方平台上,那里有一条狭长的空中走道,正好可以让马匹继续往前行走,这走道的迂回中依然在继续下沉,却已经不需要让人穿过那心跳一紧的跨度。
此地的确不愧是古代的楼兰遗址,要将这样的一座掩埋在黄沙之下的城市被挖掘出来,需要付出的努力丝毫也不比重新建造一座这样的城市容易多少,更何况,即便如王怜花所说已经过去了二十年,更是经历了一场大火的焚烧,此地昔日的辉煌还是可以从断壁残垣之中窥探到一些踪迹。
在这空中跑马道的尽头,王怜花停了下来,他翻身下马,将马匹栓在了一旁的石柱上,冲着火烧痕迹最重的位置一跃而下。
时年也紧跟着跳了下去,灵巧地落了地。
这里或许就是那说书人说的,发现柴玉关焚烧后还戴着三枚紫金指环的尸骨的地方,但这里已经看不到当年两具枯骨纠缠的痕迹,又被一层又一层的黄沙所覆盖。
王怜花以掌力扫开了一片空地,确认此地确实是自己要找的地方后,这才从袖中取出了那两个水囊。
下一刻,他便做了件让时年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把一个装了酒的水囊朝着时年抛了过来。
而他自己,拔出了水囊上的盖子,猛灌了一大口下去。
“我以为祭奠应该是把这个酒往地上倒?”时年指了指地面露出了个不解的表情。
王怜花虽然恢复了自己本来的相貌,身上穿的却还是那流浪汉的衣服,他此时颇为无所谓地在这扫开的空地上坐下,显露出几分离经叛道的模样。
他问道:“你觉得喝酒算不算得上人生的一件乐事?”
时年不明白他为何要这么问,却还是回答道,“倘若与朋友一道,饮酒作乐,甚至能算是人生一大幸事。”
“这不就得了,”王怜花回道,“此地死了一个我的仇人,一个我的亲人,倘若我的亲人看到我有人同饮,又还记得她身殒于此地,她便应该替我开心才对,而我的仇人看到自己只能在地下做个喝不着酒的鬼,我却在他面前炫耀,我这报仇的目的也达到了,岂不是两者兼得,快哉快哉!”
说到最后四个字,他的语气里越发带上了几分笑意。
时年才陪着左轻侯和夜帝这种及时行乐性格的人同饮,又如何不能理解这种心态,她觉得王怜花说不定跟这两位会很有共同语言,便也跟着拔下了水囊的瓶塞,将这西北烈酒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