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
又是一天放学,兰枫已经在这所学校待了快半个月了。
今天黄昏的夕阳所洒下的余晖格外灿烂,像是金色的细碎浪花,穿过道路两侧的林荫,留下点点斑驳碎影。
“再见!兰同学,真的很谢谢你今天的课业辅导!”
下午五点半,在人渐稀少的校门口,一名女生笑着向自己告别,兰枫也同样笑着招手,送别她的背影消失在视野尽头。
“今天去买些水果吧,给孩子们补充些有益元素。”
兰枫如此想着,今天他改变了往日的路线,一个电话打给齐心远之后,便绕道而行,决定穿过几条小巷子赶近路。
那边有一家水果店直接就是仓储店,价格便宜是其次,最重要的是足够新鲜。
“……啊。”
突然兰枫将手掌抬起,对向天空,一颗水珠倏忽间炸开在自己的掌心,微微刺痛。
“下雨了。”
“稍稍加快些速度吧。”
说着兰枫的步伐开始加快,他偶尔也喜欢雨中漫步,不过现在还是算了,小小的身影开始更快地在各个巷口中穿行。
淅淅刷刷——
雨渐渐变大了,不过也还在不撑伞就可以熬过去的阶段。
“打死这个小婊子!居然敢咬我,我非得把你每根手指都踩烂。”
突然间,在穿行过最后一个小巷的时候,前方却传来了不和谐的声音。
自己立刻停下脚步,放眼望去,竟然是七八个打扮的流里流气的地痞流氓,正在不断地踢打一名躺在地上的水坑里翻滚的女孩。
“妈了个巴子,这个小婊子就是欠打,以后见一次打一次,我就不信她不老实。”
打得最凶的那个黄毛寸头一边踢一边嘴里还骂骂咧咧。
校园霸凌。
兰枫在孙沐阳院士的人生经历相谈中早已品鉴过不止一回,这是一种让自己深深感到厌恶和憎恨的行径。
当然,兰枫也同样一清二楚。
本能所驱使的他们,自然是想做什么就会去做什么。
欺负别人可不需要什么理由,随随便便从人性中拎出个支配欲或者性欲就足足够让人们完成各式各样的暴行。
兰枫知晓,也清楚明白,他自然不能选择旁观,这有悖于自己的处世之道。
不需要容忍,看不惯就灭掉。
像碾碎尘土,像踩灭火苗。
“……”
自己四下观望了一番,风衣内衬中的工具齐备,周围没有监控录像,水泥地上倒是有着不少直通下水道的排水口。
“好坟场。”
兰枫右手成拳像盖章一样在左手的手掌上轻轻敲了一下,真心实意地称赞了一句。
“好了各位,闹剧也差不多该到这里了吧。”
自己毫不犹豫地迈步而出,走向那群被自己吸引了注意力了小混混们。
英雄登场?
不。
登场的不是英雄,是杀手。
“最后给你们一次机会,警察局就在前面路口左转再直行再右转,快去吧,不然后果自负。”
兰枫步伐没有一丝一毫地犹豫反而是越走越快,最后距离那群小混混们离得最近的不过三四米,像是赶苍蝇一般挥了挥手,语气随意地说道。
“哈……?”
距离兰枫最近的那名小混混领头的黄毛寸头,他顿时猛吸了一口嘴里的香烟,吐出一阵雾来,语气不耐烦地说道:
“哪来的毛都没长齐的臭小子,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大话不?你想英雄救美?何况,你不是英雄,这女的也说不上美。”
“赶紧滚,你这身板,爷爷一脚踹过去,也就是去了半条命了,珍惜点身体不好吗?”
这黄毛寸头的小混混说这话的底气无非就是他们人多势众,双拳难敌四手,现实中哪有和电影一样一个人能打七八个人的,只有乱拳打死老师傅。
他可清楚得很,哪怕再能打的人,一群人扑上去缠住手脚,再对着脸来和肚子来几发,不还是得躺在地上直哼哼。
“我不说第二次了,警察局就在前面路口左转再直行再右转。”
兰枫嘴角吁出一口气,语气平淡而漠然:
“或者你们都把命给我留在这里吧,自己选。”
那个黄毛寸头闻言顿时噗地一声鼻涕都出来了,他随手一抹,看着兰枫说道:
“小子,你是真能装逼呀,还把命留在这里,来来来,哥几个都聚起来。”
顿时那几个还在用脚踢躺在地上的女孩的几个地痞流氓也停止了动作,跟人墙似的站成了一排,各个眼神凶狠,摩拳擦掌。
这几个混混有的手里还有喝了一半的啤酒瓶和甩棍,这俩一上手,基本上是个识趣的正常人都会暂避其锋芒。
“你真打算一个人打我们这七八号兄弟?小朋友,你真的打过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