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怡都这么说了,林云当然不能再斤斤计较了,不过今天就算了,太晚了,三人吃了一顿夜宵便到酒店休息了。
最近孙怡很忙,头一阵子参加了几场颁奖典礼和节目录制,什么内地华语金曲奖,南北两地歌手大联欢,孙怡说起这段经历那是相当的自豪,俨然一副业内大佬的架势。
但接下来就是一段相当“艰苦”的历程了,一个月内,孙怡带着谢晓东和张米走了六个座城市,干什么呢?走穴商演呗,一个月时间里参加了十一个商业演出,简直都要疯了。
当然,钱也赚的不少,现在谢晓东已经成了国内顶流歌手,一场商演费用是一万五千块,张米差一点,可也不少,出场费是一万块钱,两人加起来的出场费两万五,再算上车马费,每去一个地方就能得到两万七八千块钱。
这样算下来的话,一个月内十一次商演,接近三十万块钱。
按照合约规定,正大公司与艺人的商业分成是三比一,三十万块的总收入,正大公司获得二十二万,谢晓东和张米加起来是七万多块钱。
即便对正大公司来说,一个月二十多万的收入也不少了,更不用说谢晓东和张米两个人。
他们原来就是普通人,最赚钱的工作就是在歌厅唱歌,一个月赚个一千块钱就高兴的要命,现在有名气了,一个月内全部成了万元户。
两个歌手赚了钱那是高兴的不得了,可对孙怡来说,这一个月的经历只剩下了不堪的回忆,的确,一个月内跑了十一场商演,简直就是“曹操”,说到就到呀!
没办法,在八九十年代,一个歌手,或者一个音乐制作公司赚钱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就是发唱片,通过卖磁带的方式赚钱,谢晓东发行了一盘磁带,以《同桌的你》和《小芳》做为主打歌,销量相当的好,如今已经卖了八十万盘,赚了将近百万。
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参加各种商演,也是公司的利润大头,就是有点累。
现在只有这两种方式赚钱,连参加电影演出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九十年代初期,内地电影厂都是国有,参演的演员全部是正式职工,赚的是死工资,一个月拿四五百块钱,如果票房高,至多再给几千块的奖励,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刘小庆。
刘小庆是八九十年代最著名的演员,甚至没有之一,仅仅在八十年代就有两部票房过亿的电影,成为第一代国人偶像,放在二十年后绝对是影后级别,就这么一位影后级的演员,工资比厂子里扫地的阿姨也多不了多少。
那时电影厂和港城拍摄合资片《火烧圆明园》,人家港城的演员每天都有专门厨师做小灶,可她这位票房过亿的女明星每顿饭只能吃馒头,因为厂里规定,职工伙食费不能超过一块五。
导演对港城男演员照顾有佳,但对她这位女主角爱搭不理,气的她大哭不已,后来想清楚了其中原因,回到电影厂便辞职单干,和港城导演合作拍了不少电影,这才赚了大钱,九十年代中期甚至成了国内第一富婆。
在九二年这段时间,内地的电影产业始终都是由国营厂垄断,至多是和港城合资,内地演员根本赚不到钱。
直到九四年,因为电视机的普及,看电影的人越来越少,国营电影厂已经无法生存,终于国家放开了影视行业,允许私人资本进入,这才让华国的电影事业重新焕发青春,那时很多歌手才找到了一条新的赚钱道路,至于说现在,再有名的歌手一年至多能赚个几十万而已,音乐制作公司也是如此,磁带卖不过盗版,只能全国奔波参加商演。
当然,孙怡觉得累,可也心甘情愿,毕竟钱是赚到手了,真金白银才最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