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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身世(卷终)(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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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公回来的时候,李世民还没有休息,今日发生的事情,让他心绪难平。 高公公蹑手蹑脚地进来,李世民与之相处几十年,早对高公公的脚步极为熟悉,不用回头就知道是他。 “李牧怎么样了?” “回陛下,大喜,逐鹿侯醒了。” 李世民回过头看着高公公,确认道:“真的?李牧醒了?他有没有说什么?” “禀陛下,逐鹿侯虽然醒了,但是身体虚弱,还,还不能说话。” “唉!” 李世民长叹了口气,对高公公道:“不要把皇后吵醒,随朕去外面走走。” “诺。”高公公忙把熊皮大氅拿过来,披在了李世民的肩上。他内功深厚,抵挡些许寒风不在话下。 二人出得殿门,也未远走,而是踩在这石阶上。积雪已经有了厚厚一层,踩在上面,吱呀作响。 高公公落后李世民一步,张了张口,又忍了回去。他想告诉李世民,李牧身边有两名高手。但是想想,好像也没什么说的。李牧身边有两个高手、或者死士这种事情,不是很正常么?而且今天也没打赢,多少有些丢脸,还是别提了。 二人就这样一直往前走,来到了一个角落。这里地势高一些,向北望去,刚好可以看到玄武门。 多少回忆浮现在心头,李世民忽然道:“高干,你本是隋宫的太监,被前隋炀帝派来监视父皇,他却不知,你本是父皇派去宫中的眼线。朕心中一直有一个疑惑,你回到父皇身边时,父皇感念你的功劳,打算赏赐于你,为何你什么都不要,偏偏要跟在朕的身边?那时朕不过是个孩子,而大哥……隐太子已经成人,他是世子,任谁看,他都是继承父皇基业的人,为何你偏偏选中了朕?” 高公公没想到李世民忽然有此一问,微微发愣。李世民回过头看着他,道:“你与朕相识多年,便是如同朕的影子一般,回答朕的问题,还需要想这么久么?” “老奴不敢。”高公公赶紧躬身,道:“陛下,老奴不敢欺瞒陛下,当时老奴想,若要赏赐,用完也就没有了。可是若想留在太上皇身边,虽然老奴是太上皇派出的眼线,但是太上皇也未必会尽信老奴。与其被太上皇猜忌,倒不如选一个新主子。确实如陛下所言,当时的情况隐太子是一个更好的人选。但老奴却多想了一些,隐太子已经成年,为人处世又颇多算计,老奴担心跟在隐太子身边,一样会遭到猜忌。而陛下当时十余岁,待人和善赤诚,老奴对比一番,更愿意事陛下为主。” “赤诚……”李世民喃喃念着这个词,苦笑一声,道:“赤诚这两个字,若放在当年的朕身上,确实非常合适。但若放在今日的朕身上,朕却不敢认了。时过境迁,朕已不是当年的朕,已然不是一个赤诚之人了。” “陛下……” “你无需安慰朕,朕有自知之明。” 李世民叹了口气,又沉默了起来。 好半天,李世民突然又道:“高干,你可还记得隐太子有几子?” 高公公又懵住了,今日的陛下怎么有些奇怪?还是说自己真的老了,听不懂陛下的话了,为何猜不到陛下心中所想了呢? 这件事,没有比高公公更清楚的了。因为玄武门之变时,有一件事,是高公公亲自去做的。李建成与李元吉的子嗣,都是被高公公杀死的。 虽然不明白李世民为何突然问这件他自己知道的事情,但高公公还是答道:“回陛下的话,隐太子有六子,长子,李承宗,早卒。后有李承道,李承德,李承训,李承明,李承义五子。”后面的话,高公公就没有再往下说了。 李世民摇了摇头,道:“不止这六个。” “呃……”这话高公公可不敢接,想了好一会儿,小心道:“陛下,恕老奴愚钝,不明白陛下的意思。” 李世民轻笑了一声,道:“高干,隐太子性风流,否则也不会与父皇的妃嫔有染。他的子嗣,远超六个。不然你以为这些山东士族,还有那个魏征,为何不肯归顺朕?他们的心思,朕早就知道。他们还在指望寻得一个隐太子流落于民间的子嗣,据山东之地,立他们心中的正统!” 高公公吓得魂不附体,他哪里知道这种秘闻,惊道:“陛下,这……他们有这么大的胆子?” “呵!他们一直不服朕!” 李世民深吸了口气,叹道:“朕登基之后,对他们一忍再忍,试图感化他们。但是他们,尤其是魏征,让朕太失望了!” 高公公咬牙切齿道:“陛下,既如此,不如杀之!” “算了!”李世民摆摆手,道:“朕登基之时,就曾发誓,一定要做一个好皇帝。让父皇,让后人知道,朕当年做的事情是对的,朕做皇帝,一定比隐太子要好!朕留他们的命,就是要他们看看,朕到底能不能做好!” “他们一定不会服,就算陛下做得好,他们也不会承认。” “朕不需要他们承认,朕只是让他们看着!”李世民张开胳膊,仿佛在拥抱穿过玄武门的风雪,道:“朕做古往今来第一帝王!朕要他们见识朕的志向!” “李牧,上天赐予朕的贤才。有他辅佐朕,朕必如虎添翼!” 李世民的眼中闪烁着光芒,仿若可以穿透黑夜:“何况,李牧还这么年轻。等朕死了,他还能辅佐朕的儿子。朕何其幸也,何其幸也!” 高公公心惊不已,陛下竟是如此看重李牧? “高干!”李世民的声音忽然变得阴冷起来。 “老奴在!” “朕以前,念着兄弟之情,不愿把事做绝。但是如今看来,魏征等人,是不想让朕念着这份情谊了。罢了,罢了!朕既然举起过屠刀,也就不在乎这身后之名了,吩咐下去,遍寻隐太子遗留民间的子嗣,宁杀错一千,莫放过一个!” “给朕杀!” …… 魏征猛地从噩梦中惊醒,浑身已是冷汗淋漓。冷风灌入被窝,裴氏也醒了,看着呆坐的魏征,叹气道:“你又做噩梦了?” 魏征点点头,没有说话。 裴氏没好气道:“你还惦记着那件事?你就不能惦记惦记自己的女儿?如今你的女儿,被送去了对头的府里,你就一点也不担心么?” “有什么好担心的!”魏征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又躺了下来,道:“女儿也到了该嫁人的年纪了,她对李牧有情,就让她去,总比嫁不出去,跟着我这个穷爹吃苦好。” 裴氏一听这话,顿时来了兴致:“老头子,你的意思是?” “你都知道了,还问什么。” 裴氏笑了起来,抬手捶了魏征肩头一下,道:“还是你老谋深算,这些年,你总算是为这个家做一件事了。” 魏征不愿多说,转过身背对裴氏,道:“睡觉!” 裴氏也不理他,心里只顾着高兴了。她一点也不担心李牧的能力,一个能让自家老头子吃瘪的少年人,再差,又能差到哪儿去? …… 莒国公府。 唐俭和孙氏也是刚躺下,听说了李牧的事情,孙氏一直哭到现在,她要去看李牧,但被唐俭拦了下来。如今坊门已经关了,再者,李牧有神医诊治,妻妾照顾,无碍就是无碍,但若是有事,孙氏去了也改变不了什么,只能哭哭唧唧地添麻烦。明日再去探望,也是一样的。 唐俭折腾一天,也累了,躺下没一会儿,就响起了呼噜声。 但孙氏却睡不着。 在她心里,一直有一个尘封多年的秘密。这个秘密,她从来都没跟人说起过,就连他自己的儿子,也从来没说起过。 十七年前,也是这个时候。 那时她与丈夫李敢成亲已经有两年了,一直没有怀孕。马邑城小,没有什么像样的大夫,于是李敢便带着她去了灵州城。 灵州城有一家医馆,远近闻名。夫妇二人拿着所有积蓄,到这家医馆求医。却不幸得知,孙氏因曾小产过,此生再无怀孕的可能了。 当日天色已晚,夫妇二人便寻了一家小客栈住下。适逢乱世,客栈也没有什么生意。除了他们夫妇二人之外,就只有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客人,奇怪的是,他竟带着一个孩子。 半夜,传来了打斗声。夫妇俩担心是黑店谋财害命,不敢在屋里,便从屋里出来,躲在马厩之中。 孙氏清楚地记得,当时听到的话。 “你带这么多人过来,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堂兄不知么?把孩子给我!” “妄想!我虬髯客行走江湖,信义为先,忠人之事,岂会把孩子给你这个马匪去换粮?” “那我只好得罪了,堂兄!给我上!杀了他,抢下孩子!” 大胡子抱着孩子从客栈二楼跳下,正好落入马厩之中,看到了躲在马厩角落的夫妇二人,情势紧迫,他深深地看了二人一眼,把孩子丢到了孙氏怀里。然后大喝一声,向相反的方向遁去。 一伙儿马匪没有察觉孩子已经不在他怀里了,径直追去,不一会儿就都没了声息。 夫妇二人把孩子带回定襄,在乡下孙氏的娘家藏了几个月,然后才带到城里,当做孙氏‘十月怀胎’生出来的孩子,取名李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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