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九点多的时候,王歌才刚睡醒。
等他收拾完出房间,就看到穿戴整齐的陈言希,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书。
“醒了?”
见他出来,陈言希合上书本,站起来道,“早餐在锅里,你先等一会,我去帮你热一热。”
“爱你。”
王歌朝陈言希比了个心。
陈言希微微笑了下,走进了厨房。
王歌坐到沙发上,拿出手机,随手给顾盼烟发了条消息:
“烟宝,早上好。”
顾盼烟没回复,王歌也不在意,随手拿起刚刚陈言希在读的书。
《国富论》。
这是他哥给他买的,除了国富论以外,还有其他几本非常经典的经济学名著,希望他闲着没事的时候能够读一读,将来管理公司的时候能用得上。
可惜,他完全没有什么管理公司的想法,自从他哥给他买来之后,他就一直放在书架上积灰,这还是它来到王歌家以来第一次被翻开。
随手翻了两下,王歌就把书放了回去。
他对这种东西实在不感兴趣。
望着陈言希穿着围裙,在厨房忙碌的身影,王歌嘴角露出一抹温馨的笑。
没让他等多久,陈言希就端着一碗面条出来了:
“吃吧。”
“好香。”
王歌闻了闻,顿时食指大动,“那我可不客气了。”
虽然只是一碗简单的面条,但不知道是心理因素,还是陈言希的厨艺真的很棒的原因,王歌就是觉得陈言希做的比他自己做的好吃。
“你不是要去兼职么,怎么没去?”王歌吃着面条,嘴里含糊不清道。
“这就去。”陈言希解下围裙,“你要是起的再晚点,我就不管你,直接过去了。”
“原来是在专门等我的吗?”
“我没带手机,总要跟你说一声的。”
陈言希摇摇头道,“你要是出去玩,把门锁上的话,我可就无处可去了。”
“哈哈,原来是在担心这个啊,放心。”
王歌哈哈一笑,迅速把面条吸溜完。
放下碗,擦了擦嘴,他笑道:“走吧,我送你去上班,我还不知道你在什么地方上班呢,正好去看看。”
“也行。”陈言希没有拒绝。
王歌再次从停车场推出自己的自行车,载着陈言希去上班。
路上,他随意的问道:“希希,你在做什么工作啊?”
“在咖啡馆做服务员。”
“咖啡馆?什么样的咖啡馆?女仆咖啡馆吗?”王歌眼睛一亮。
“……你在想什么呢。”陈言希无奈的叹了口气,“是猫咖。”
“猫咖?”王歌的眼睛又是一亮,“那你们猫咖的服务员会不会穿小裙子、戴猫耳朵之类的?”
“普通的服务员会,但我不会。”
“啊?为什么?”王歌颇有些不甘的问。
“因为我是领班。”陈言希说。
“啊?”
王歌惊了,“你一个隔两周才去兼职一次的人居然能当领班?”
“因为我比较受欢迎,听店长说,每次我去兼职的时候,都是猫咖人最多的时候。”
陈言希平静道,“我不太习惯穿着那种衣服被那么多人盯着看,就想辞职,店长为了留下我,所以提拔我做领班,不用再穿那种衣服。”
“真不愧是我的偶像,靠脸就能吃饭了。”
王歌用一只手骑车,另一只手朝车后座的陈言希竖了个大拇指。
而后又叹气道:“可惜,我还想看看你穿那种可爱风的衣服是什么样子的呢。”
陈言希想了想:“我的那套衣服还在店里放着,你想看的话,我可以穿给你看。”
“真的?”王歌的精神顿时一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