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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三章 被复活的羽蛇神雕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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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多剋,喔多剋。” 背着修好的吉他,穿着一双白色的男式手工布鞋,李知恩低头赶着路,她要快点去最近的地铁站。 没办法啦,这偏僻的地方,竟然连出租车都拦不到,早知道就自己开车了…诶呀,不对,自己还没驾照呢。 想着想着,走着走着。 知恩小姐姐竟然没发觉,连自己偶尔顺拐了都不知道。 长大了,性子并不似还是少女时的自己,那样的冒冒失失。 但偶尔也会着急的。 比如,前方找不到正确的路。 或者呢,后方有个痞子堵着退路。 李知恩扭头,奶凶奶凶喊道:你别跟着我。 阿姆摊摊手,无辜地说:我没跟着你。 她有些生气,朝着痞坏的少年再次大喊:别跟我说话,讨厌鬼! 他觉得很无奈,朝着脸红的姑娘笑着:我没跟你说话,害羞鬼。 “那你走那边,快点呐。” “凭什么?我就不。” 两人的对话,实在有够幼稚。 甚至在路人善意乐怀的目光里,像是对闹别扭的小情侣。 李知恩下定决心,绝不看着他,把他当作令人害怕的美杜莎。 看不到他,并不意味她不知道他在哪,就像希腊神话里,斩下女妖的珀尔修斯,是依靠盾牌的反镜,来映射美杜莎的存在。 她走一步,他也走一步。 她停下,他也跟着停下。 李知恩羞恼的鼓着腮。 哪怕讨厌一个人的方式,姑娘的心思依旧总是那么的浪漫,如同作曲,喜欢从细枝末节去琢磨。 她靠风,靠他的脚步声,靠他一接近自己,就能闻到的一股淡而不厌的酒香,来判断他与自己的距离。 李知恩对酒的味道真的很敏感,以至于努力让自己闭紧嘴巴,好让呼吸有些缓慢。 少年晃晃悠悠地骑着老摩的。 看着她身穿的白色短袖t恤,因为呼吸,而随着胸口上下起伏。 这出夏日靡靡的风景,他觉得很撩人,很是好看。 因为工作失而复得,所以他的心情还不错,心情还不错的时候,就喜欢找乐子,尤其是找那些心情不好的人,心情就更好了。 李知恩一步一步,缓缓走着上坡,呼吸逐渐急促。 汗水染湿了她的鬓角,顺着精致的下巴,滴落在锁骨缓缓流淌,最后滑入那含苞待放之处。 似有察觉,她轻轻一瞥。 坦然接受来自姑娘的白眼,阿姆颇为轻佻地吹了声口哨,嘴角悄悄泛起一丝坏坏的弧度。 呼吸困难的时刻,人会需要什么呢? 一支夏日里,最元气满满的起泡酒,或者,一场无需她开口,听着就行的对话。 “所以,人生就是要多出去走走,奇迹无处不在,像我的邻居小娟呢,就宅得不行,只会玩游戏,躺尸,看漫画,堕落!!” “……” “还说什么追求梦想,要让我仰视她,哈!搞笑呢她,不爱吃蔬菜的挑食少女,除非我截肢,还是截掉除了男性特征以下的全部,否则她就是奢望。” “……” “对了,你多高来着?” 这坏人,不要脸,要你管!! 李知恩狠狠瞪了一眼揭短的“毒舌”少年,她以为自己沉默不语,就是对别人最好的拒绝方式。 但这个孩子的脸皮莫非是牛皮做的? 厚的很呢! 阿姆驾着老摩托,痞里痞气地跟在姑娘的身后,依然沉浸在自问自答的世界中,十分乐在其中。 “你不跟我说话,我很无聊,孤单的,但是没关系,孤单有时是最好的交际,毕竟柏拉图式的精神式沟通、最为动人。” 那是形容恋爱的,好不好? “嘤西…”李知恩眼里闪过一丝羞愤,无奈地叹了口气。 打死不搭理他。 阿姆伸长脖子,却看到她冷着张俏脸,鼓着腮帮子,不言不语,埋头走路。 明明连咬死自己的心都有了,可就是不搭理自己的傲娇模样。 “哔哔…” 光着脚丫子的阿姆笑了笑,按了按老摩托的喇叭,然后脚一用力,踩下支撑车体的支架,将车停在原地。 闭上眼睛,左手握紧,放于心口。 右手举起,自上而下,自左向右,缓缓比划一个神圣的十字。 这是一个简单却专注的祷告。 李知恩听到喇叭声,没理,但听不到引擎的声音,也闻不到他身上熟悉的气息。 她下意识地停下脚步,回头,就看到了这莫名其妙,看起来特别中二、帕布的一幕。 “你…” 张开嘴巴,想询问他干嘛呢? 下一秒就反应过来,自己说好了不搭理他的,就连忙闭上嘴。 想走,但因为路人那纷纷侧目看他,仿佛看神经病的眼神,让善良的她又十分不忍心。 姑娘左思右想,越想越烦。 最后只是一脸可爱的生气模样,用力地跺跺脚、发出——“哒哒…”的清脆声响。 街角那肮脏,荒凉的风景一点都不好看。 所以李知恩的眼里,只有那个在祷告,长得很好看的少年。 他闭着眼,寻着声音,对她所站的位置打了个响指。 笑容十分灿烂。 “我和上帝打赌,赌你喜欢我,赌注就是我会戒酒。” 李知恩再也忍不住了,眼里闪过一丝不屑和厌恶,白皙的小手作可爱的喇叭状,放在嘴前,学着阿姆的口头禅,大声喊话: “搞笑呢你!光着脚的小野人!” “呀,你怎么知道我的信仰?不怕压迫的精神,与不被束缚的天性,野人的野性,果然——知恩是我的知音。” “嘤西!我才没那个意思!” “是吗?那你今天有没有跟喜欢的人说话啊?” “没有。” “说了啥?” “没有!!” “啊,果然是我啊。” “嗯?”李知恩歪着头,扑闪着疑惑的眼睛,一时没理解,待反应过来后,脸色唰的一下子变得通红无比,甚至蔓延到脖颈处。 “呀!!我讨厌你!帕布啊!” 阳光不燥,微风正好。 趁姑娘变得急促的呼吸,趁路人纷纷驻足,侧目。 趁阿姆自己还没被打死,他赶紧像个校园暗恋女神的中二少年一样,双手做作的合拢成喇叭状,大喊: “呀!知恩xi!但我会喜欢你,喜欢你到你不再需要我喜欢你为止!帕布啊!” “住嘴!!我要杀了你。” 周围路人善意的哄笑声,暧昧的眼神,让她羞愤得难以形容,恨不得找个树洞钻进去。 “嘿,莫呀?!” 他灿烂的笑容,突然一下子变得僵硬,看着李知恩取下吉他,转身就挥舞着冲向自己,恨不得同归于尽的表情。 “别跑!” “阿尼,我开玩笑呢…呀呀!” 阿姆连忙惊恐地掉转车头,慌不择路的期间,脚丫子还不小心触地,烫得他龇牙咧嘴,也顾不得灼伤,赶紧走为上策。 李知恩羞怒难耐,被欺负的她,满脸都是伤心欲绝的泪水。 但她哪里追得上骑着车的小混蛋。 瞬间,阿姆早已跑得连车尾灯都看不见了。 “我…我!他他,嘤西!” 李知恩难过的生气地踩他路过的痕迹, 看他看过的街景,然后希望时间再慢一点的,慢得,能够让她有时间,走出这陌生的地方,找到那个讨人厌的身影。 但现实是—— 迷糊的李知恩迷了路。 她拿出手机想要打电话给经纪人,却发现这地方,信号出奇的差,怎么拨打也打不出去。 她抿着嘴,突然被凸起的路块拌了下脚,身体一时失去平衡。 她顺势想要蹲下,却没注意到自己的小身板,是比“吉他”娇小得多的事实,结果吉他先她一步触地,反作用下,直接敲打在她脑袋上。 “啊——嘤西!呜…” 狼狈的摔在地上,李知恩想要起来,却又被吉他卡住,又跪坐在地上,活像个帕布似得。 一时间,被人欺负的委屈,倒霉透了的难过,迷路的慌张,种种的情绪一下子涌上心头,击溃她的心房。 她皱着小脸,可怜巴巴地坐在地上,将头深深埋进膝盖上。 不知该怎么办。 不知哭了多久。 李知恩将身子缩在吉他前,挡住自己高腰短裙下旖旎风光。 哔哔—— 吹着有点燥的凉风,电线杆上是嘎嘎乱叫,讨人厌的乌鸦先生。 窸窸窣窣的,好似有轻轻的喇叭声,淡淡的烟草味道,和起泡酒的酒香。 好远又好近。 迷迷糊糊不知道哭了多久。 待哭的累了,她也听见了脚步声,抬起头,就看见一个光着脚丫子的少年,走向前,蹲在身前对自己笑。 “阿嘎西?” 记忆里,这成为了李知恩有关夏天,最深刻的画面。 他的身后是一辆小摩的,车身上喷着“西林洞奶奶拉面”几个字。 “我忘了问你个问题,你很讨厌我吗?为什么突然生气,不想跟我说话了?” 李知恩抬起头,满脸都是令人心怜的泪痕,倔强地抹了抹眼泪,她冷冷地瞥了他一眼。 “我不喜欢一个随便说我喜欢你的人。” 有点绕口,但阿姆“喔”得一声,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他也不喜欢纠缠不清,所以就留下一句:“阿拉索,那我走咯。” “滚!” 少年点点头,他是个说滚就滚,毫不拖泥带水,也不纠缠的男人。 起泡酒喝了大半,烟抽完就起。 走了就不回头,连告别都懒得告别,两手插兜,从来不会多问一句:为什么? 无所谓,前路只是洒脱行走。 他刚想走,衬衫就被姑娘用力攥住了。 “嗯?“ 她沙哑却柔软的嗓音,响在这小小的方寸之地,街角角落里。 “为什么?”她抬头,满脸压抑不住的泪水。 为什么回来? 为什么要走? 又为什么喜欢欺负我?! 阿姆猜不准姑娘的心思。 “我想走出人生的困境,但是一不小心,就走到人生的分岔路,我遵循着本能,二选一,最后,我就看到某个像手艺稀拉的面点师,擀出的失败拉面一样,仿佛失去筋道,灵魂的姑娘,在耸着肩膀走路,就…” 少年低头,邪魅一笑。 “说人话!”靠着吉他的李知恩,一边哭着,一边砸他的脚。 模样娇憨可爱极了。 “啊帕!内内,阿尼…我也迷路了,呀以西,这破地方!信号太差了!然后,这不刚好看到有个孤单的妹子在哭,就知道是你了。” “嘿。”她直接笑出声,然后偏头狠狠瞪了他一眼,这次轮到她生着闷气。“哼,不跟你说话。” “内内,上车,指路,欧巴送你一程。”阿姆再次邪魅一笑。 “明明比我小…” “我很大的!还有,我想你也迷路了吧,没关系,春天,爱情,樱花,还有迷途不知返的文艺少女,我很喜欢,也很有经验,想要走出迷茫困惑的方向,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我载着你,从街头走到街尾。” “说了我不喜欢你这样说话!” “啊!别打别打!哈几嘛,安全驾驶,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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