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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狐狸与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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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前,码稿一章半; 睡觉前,码稿两章半。 开工第一天,熊飞诛仙码稿四章/2万余字,半惬意半舒爽半痛快。 波澜无惊,接下来的两天里,周五晚间时诛仙码稿至十六章/8万余字;距离第一个小目标十万字,只剩余两万。 嗯,明天周六,将它搞定完功! …… “行…好的,晚上准时到。”挂掉电话后,熊飞眉头微皱,沉静不语。 刚电话是程欢打来的,没什么大事,就是说晚上吃个饭,聚聚;问他都有谁,说是还有郑洋,薛灵珊以及詹海燕。 只是,虽然程欢没说,但熊飞能感觉到,他打这个电话的语气有些勉强;显然,如果他不到场,估计薛灵珊和詹海燕应该也就不来了。 呵,这俩吱货,卖队友卖的真是毫无抵抗就应了,让哥们出卖色相啊。 他熊飞也不傻,薛灵珊和詹海燕都到了,那同寝室的江游儿与叶晗呢? 江游儿不太确定,但叶晗,一定在。 或者说,这顿饭的幕后,就是叶晗。 不过,一顿饭而已,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即便是鸿门宴又如何,我不带钱,只带够往回打车的钱,坑不着我就行。 摇了摇头,熊飞不再多想,继续码字;四点半钟,诛仙20章/10万余字,OK完活儿! 青云山下草庙村被灭,少年张小凡与林惊羽被带至青云门,于此命运惊天之变伊始,资质愚钝张小凡拜师大竹峰。 张小凡,外练青云道家天功/太极玄清,内练天音佛门圣功/大梵般若。 竹峰追逐灵猴误入幽谷,张小凡于身携带之噬血珠与谷中邪物摄魂棒血炼融为一体,成为其贴身法宝、烧火棍! 实名噬魂,取噬血摄魂之意。 值此之际,青云门‘七脉会武’之期临近;而魔门踪影,亦是隐迹而现。 呼! 轻出一口肺气,熊飞归档保存。 以后世的目光看诛仙,文笔与人物刻画没多大问题;但在剧情节奏上,前期有些太过缓慢,且夹杂有各类场景的描述与旁白,占用了过多的文字篇幅。 十万字,才堪堪到达青云门/七脉会武这第一个高潮剧情开始,放在后世的一些套路文里,前两三万字没有剧烈冲突或打脸装逼,直接就顺手打叉了。 谈不上文笔与剧情节奏哪个更重要。 文笔不行,剧情再爽节奏再快也会觉得尬到蛋疼,但确实能快速收割第一波阅读收益,毕竟小说这东西,没多少人看完后会再选择重温第二遍,一次就好。 文笔突出,但剧情和节奏如果把握不好,支持者肯定会有;有很多读者就很喜欢剧情慢慢发展的文风,而且还经常重读第二遍,第三遍,甚至第五遍等等。 但以上两点,都不是熊飞所忧虑或担心的问题,毕竟他前世观看的各类作品不少,重生后记忆仿佛回光返照般的凝固,都记得清晰!等用时,看着搬就成。 呔…你个文贼! 熊飞摆手:读书人的搬,能叫抄么。 …… 五点半钟,某条商街,杭家小火锅。 “难得你俩今天这么大方啊。” 程欢一点都不尴尬道:“别揣着明白装糊涂了,如果我俩真是和薛灵珊与詹海燕吃饭,会叫上你这么个大灯泡?” 熊飞耸耸肩,摇头叹息:“果然,我那一丝希望是你俩良心发现的猜测就不应该抱;不过也无所谓,反正白吃。” 程欢一搂熊飞,道:“别怪兄弟劝你,叶晗也不差什么,谈谈怎么了?” 熊飞唏嘘回道:“你不懂我的心。” 程欢郑洋俩人同时干呕:这逼装的。 几位女生还未到,熊飞三人也就在桌上聊天打屁了,瞎聊假期这几天是咋过的;六点余钟,三位丽人,姗姗而来。 叶晗落坐熊飞对面,微微一笑:“熊同学,几天不见,有没有想我呀。” 熊飞轻回:“不想,没啥可想的。” 看人家这打情骂俏的,刀光剑影啊。 叶晗轻白了熊飞一眼,也朝程欢郑洋俩人打了声招呼,然后便不多言语。 薛灵珊笑呵呵缓解氛围:“游儿还没回归杭城,等下次时就能凑一起了;这家小火锅我前阵子吃过,不仅便宜实惠,而且味道也很不错,大家多吃点儿。” 熊飞不可置否的点点头,而程欢就比较欢乐了,附和不已。但显然仍是有些拘谨,不能像他跟叶晗一样无所顾忌。 长方桌上,很快六个小火锅端上/酒精膏点燃;熊飞三个男生都是吃的微辣,苏省的叶晗要的是菌汤底,而川省的薛灵珊和贵省的詹海燕,则是麻辣! 熊飞轻瞥了程欢和郑洋一眼,莫名暗笑:麻辣/小兄弟,凶还是不凶? 熊飞这眼神,程欢郑洋俩人都没读懂,就连对面的叶晗也是有些半头雾水,她也只能猜出这眼神,肯定没含好话。 “熊同学,假期都去哪儿玩了呀。” 熊飞夹起几片羊肉涮进自己的小锅里,“没去哪儿,在家窝着当单身狗。” “哦,没回老家么?” “没回,懒得折腾。” 叶晗轻夹起几根香菜涮进锅里,“我今天早上才从老家返回学校,这晚上就来和你一起吃饭了,你感不感动喔。” “大姐,注意点影响,旁边有人。” “弟弟,不必在意,不影响我们。” 熊飞看了看旁边默默涮吃的几人,有些无言;确实,他们四人除了吃,没多少交流,也不看他和叶晗这里,好尬! 这几人饭蹭的,真特么合格/哑巴。 …… “熊同学,行不行啊,继续啊。” “吃的太饱,再喝就要浪费了。” 三瓶啤酒下肚,熊飞的脑袋有点晕了,不管前世还是今身,他的酒量都不是很好;白酒就不说了,撑死了三两半斤,而啤酒两三瓶的还成,多了也够呛。 嘿,不胜酒力,这是个好信息啊。 叶晗笑眯眯瞧着熊飞,今天这顿饭没白请,这网得一步一步的织才好。 对于熊飞,叶晗心里很清楚,没得感情,包括对冯少泽也是一样;只是,身边没有男性环绕的状态,有些不习惯。 她不喜欢那些主动上来就舔的,反而更喜欢自己去诱惑,猎取,捕获! 所以,在冯少泽那个脑筋不正常的神经病处大碰壁后,她叶晗迅速转换目标;根据近段观察,有点成熟与淡然神秘的熊飞,也就跃然于她的眼前。 不过,出乎她最初所预料的是,这熊飞竟然也不太好搞,总不能上来就洗白白/湿身诱惑吧,这可是终极大招儿。 再者说,叶晗也没真想着让这头熊,能吃上她这身肉,熊不配! 她只是享受捕获一个人的过程,至于结果重要么,重要!但如果新鲜劲儿过去了,也就扔一边儿去,再换下一个。 老家里的余枫,就是她叶晗的上一个捕获者,至今还没了断,吊着罢了。 只是,叶晗所不知道的是,拥有两世记忆的熊飞,脑回路也不一样;对待她这样的女性,熊飞不可能产生真情感。 就看,狐狸与熊,谁更技高一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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