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身穿黑色西服的英俊男子斜靠在车窗上,看着窗外,眼神涣散,思绪却早已飘散,脑中不由自主的回想起自己的经历。
“穿越了!还真是大难不死啊,希望会有后福吧!”
元成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小时候的记忆已经模糊,只知道自己自小就被一名华人雇佣兵收养带大。
养父曾告诉过他,自己是被遗弃的孤儿,是他来到华夏执行任务时,偶然遇到的。
他说这是缘分,他相信缘分。
但是,元成并不信。
或许是他动了恻隐之心,才收养了孤苦无依的自己吧!
或许?还有其他很多很多的可能性,元成甚至怀疑过自己的父母就是被养父所杀,只因自己太过于年幼才逃过一劫?
但是,这都已经不重要了,他的养父几年前就在执行任务中死去了。
所以,他自小就接触佣兵的世界,了解雇佣兵的一切。18岁就理所当然的当了一名正式雇佣兵。
这些年来,他以金钱为主,利益至上,为了这些东西,当过杀手、保镖、雇佣兵等。
他杀过很多人,身上留下了各种各式的伤痕,几年来,就在这枪林弹雨中走了过来。
可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啊!
这些年来,他可得罪了不少势力财团,想要他死的人可真不少。
最终,他被仇家报复追杀时,因朋友出卖,被人找到了暂时隐藏的地点。
虽然他事先有所准备,可是依旧中了埋伏,身中数枪。最后,被炸弹的强大的冲击波炸飞出高楼,即将掉落地面,化做一滩烂泥。
原本,他以为自己是必死无疑的。
结果,醒来之时却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颗树边,似乎是在森林深处。
而远处就有一匹受伤极重的独眼三腿巨狼正在虎视眈眈的盯着他,口水直流,它身材骨瘦如柴,绝对是很久没有饮食,饥肠辘辘。
它前右脚似乎是被其他的动物咬断的,它的额头有一个黑色的“1”字印记。
元成不知道那个印记代表着什么含义,他也不想知道。
他只知道对方很饿,随时有可能冲过来将自己撕碎吃掉。但元成并不想被野兽吃掉。
元成此时受伤极重,但他却并没有绝望,他手中还有一把手枪,沙漠之鹰手枪,里面应该还有三四枚子弹,这或许可以逆转死局。
没过一会,饿狼终于忍耐不住,从侧方向元成冲去。
元成此时难以移动身躯,所以,他只有一次机会,一击必杀的机会。
他在等,等饿狼靠近难以闪避的时机。
当饿狼距离他不足五米远时,他提起最后一丝气力,终于开枪了。
“砰!砰!砰!砰!”
连续四声枪响,如此短的距离,饿狼最终难以闪避,中枪身亡。
随后,元成因伤势过重再一次陷入昏迷。
再一次醒来时,才发现自己在一辆古式马车内,似乎是被路过的好心人救治了。
否则,身负重伤的自己也将被森林中其他野兽分而食之。
“陈家,陈逸之嘛!救命之恩,我元成记在心里了!”
元成从怀里的口袋了掏出一个白玉瓶,打开瓶子,倒出一粒丹药,红红的,像极了糖果。
这是回春丹,黄级下品丹药,是一种低级的疗伤丹药,也是这里最常见的的丹药之一。
这瓶药是陈逸之给予他的,自己的伤势,就是依靠它才救回了一条命,身上的枪伤已经几乎痊愈,烧伤则没有留下任何的伤疤隐患。
元成将丹药吞入腹中,顿感一股清流之气涌出,让人说不出的清爽。
“好神奇的丹药啊!”
元成由衷的惊叹了一声,每次品尝,都是一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