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哪位朋友发的箭?好技术!”林峰张嘴大喊了一声,却并没有放松警惕。
“在下王猛,王集夜市的,也是过来打猎的。”远处脚步声传来,一个瘦小精干的青年双手抬起,右手把弩举到了头顶,示意自己没有恶意。
“奥,兄弟是王集夜市,不知道认不认识王记杂货铺王三爷。”林峰看到这,长长松了一口气,也站了起来,把弩箭下垂着拎在手里,示意自己也没有危险。
“那是我本家三叔,你认识他,那我们就是朋友。”王猛很是豪爽,一脸忠厚朴实的模样。
“王家兄弟,多谢了,不是你出手,这只山猫就从我的手里把野鹿给抢走了。”
“客气了,老弟,你比我运气好,打到了一只野鹿,我这都趴了两天早晨了,还是没打到,哈哈。”王猛把手中一米长的长弩背在了背上,一脸羡慕的说着。
“王家兄弟,都是自己人,咱们按老规矩来,山猫归你,野鹿一家一半。”林峰和王三爷很熟,再说打猎老规矩就这样,对方出手帮忙了分一半合情合理,打到了野鹿,有肉大家分着吃嘛。
“老弟不必这样,山猫我留着,野鹿还是你的,你这都忙活了一早晨呢!”王猛人很实在,不愿意多占便宜。
两个人找个干净的地方,坐了下聊了起来。原来王猛的父亲排行老大,父亲兄弟姐妹四个人,王猛还有个哥哥王勇,在王集夜市摆摊子卖山中野物烤肉,王猛常年打猎,除了自己家吃,剩下的都送过去烤肉卖,林峰嘴馋的时候也是去他家吃一顿烤肉,人家的烤肉技术没的说,林峰自认为自己的烤肉水平和人家比差的太远了。
两人论了年纪,王猛大三岁,林峰就叫他王哥,林峰取出短刀,将山鹿拎了出来,用手试了一下,估计有个四五十斤左右,几刀下去,将野鹿切成两半,目测大小差不多,野鹿是林峰猎到的,鹿头归林峰。
不加思考,林峰将半身鹿肉递了过去,王猛连说:“兄弟这么豪爽,我就不客气了。”
“没事的,我李老叔喜欢吃鹿脑,我就留着了,王哥就别客气。”林峰顺手将带鹿头的半身鹿肉收进背包中中。
“老弟今天有空吗?”王猛见此问道。
“今天也没什么事,这不前天山里受了点轻伤,打算休息两天。”林峰指着自己刚结疤的脸和一片青紫的左侧脖子道。
“你也脖子的伤挺特别的,骨头没伤着吧?”
“没事,就是皮肉伤,不碍事。”林峰老脸一红,有点不太自然。
“那你今天也没事吧,一块去我家吧,正好把山猫炖上,让你尝尝味道。”王猛热情邀请。
“还是算了吧,山猫肉我是实在吃不惯,以前我烤过一次,捏着鼻子吃了一小半,差点没把我吃吐了。”似乎是想到了山猫肉的膻腥味道,林峰嘴角抽搐了半天,一阵反胃的拒绝着。
“老弟这就不知道了,山猫这东西的肉确实带着一股膻腥味,不过通过多种调料的加入和独家的炖肉技巧,做出来以后,你一点都吃不出膻腥味来。”王猛一脸好笑的听着林峰诉着苦,连忙劝说道。
“还有这事,小弟我真是孤陋寡闻了。”林峰一听,来了兴趣。
“山猫这种动物本身就很少见,加上它灵异灵敏,很难被捕到,所以很少有人去研究怎么做着好吃。不过我们家世代打猎,经常是打到各种动物,对于不同动物的吃法略有研究。”说到这,王猛脸上露出得意之色。
“真是隔行如隔山,小弟服了!”